茅台和五粮液公司被处以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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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 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22日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改委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这是我国《反垄断法》2008年实施以来物价部门开出的额度最大的罚单。

贵州省物价局称,2012年以来,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合同约定,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低价销售茅台酒的行为给予处罚,达成并实施了茅台酒销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茅台酒公司的上述行为受到调查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扣减的保证金,按照法律要求及时进行了深入整改。鉴于以上事实,对该公司依法处以2.47亿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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