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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塘厦又现柜员机上被“抢钱”
“柜员机存钱被设局转走3万”追踪
南都讯记者黄超李星星 南都昨日报道了2月3日东莞市塘厦镇银行自助区抢劫案后,记者昨日获悉,今年2月20日,离2月3日塘厦花园街事发银行不到5公里的另一家银行自助服务区,也发生一起类似案件,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也选在晚上7点银行下班的时候。
案情:四男分工转走储户钱
受害人魏女士昨日回忆称,2月20日晚上7时许,她和女儿带着自己做手工挣来的4000多元现金来到塘厦莲湖一家银行自助服务区,准备将钱存进女儿的账户。就在她刚刚将钱存进柜员机时,突然身后拥上来4名男子,其中一个人拿出一张银行卡,装作不懂存钱询问问题把魏女士的女儿支开,另外一名男子则扔了一张100元的钞票在地上,问魏女士是否她掉的,还有一名男子说是有急事趁机挤到魏女士的身前熟练地操作起柜员机,并交给魏女士一张和她的银行卡一样的银行卡,柜员机前这名男子操作一番后很快和另外三名男子离开银行自助服务区。当魏女士将手中的银行卡插入柜员机时,发现密码不对,这才发现手上的这张卡并非自己的银行卡。
记者通过明细看到,魏女士女儿卡上1.7万元当晚被分几次跨行取走。
2月3日傍晚6时许,钟小姐带着3万元现金到塘厦镇花园街一家银行自助服务区将钱存进柜员机,正准备退出银行卡时,突然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随即一年轻男子说她插队破口大骂,并与她拉扯起来。钟小姐突然看到另一男子正在柜员机上操作,赶紧跑上前,对方却掏出一张银行卡给她,说已帮她退卡了,接着匆忙出门离开。钟小姐发现这张卡根本不是自己的,立刻回身抓住与自己争执的男子,并一边高喊“抢劫”向周围的人求助,一边用手臂卡住玻璃门防止对方逃走。但最终歹徒推坏玻璃门逃走,她的3万元钱被转入一个陌生的账户。
警方:两案作案手法极其相似
记者从警方内部知情者处获悉,这两起抢劫案的地方相隔不远,作案手法极其相似,他们怀疑是同一犯罪团伙所为。犯罪分子将作案地点从银行周边转移到银行的自助服务区这种现象,这在以前并不常见,可能是因为春节前后犯罪分子铤而走险所为。目前两起案件警方均在抓紧侦查之中。
律师说法
银行下班了也有义务保障安全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银行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的人身和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户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虽然案件发生在银行下班时间,但地点是在银行自助区,自助区全天24小时营业,不能因为下班而完全免除银行对自助区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有失公平,至于银行具体应承担多少补充责任得根据银行的过错大小来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