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33个城市因空气质量不达标被欧盟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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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认为是德国众多城市二氧化氮排放超标的主因。图为三月一日,柏林一百号高速路上的交通景象。本报记者管克江摄

欧盟近日对德国柏林、汉堡、法兰克福等33个城市发出警告,要求这些地区尽快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否则将面临欧盟法院的巨额罚款或起诉。柏林城市发展与环保部发言人佩特拉・罗兰德女士3月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欧盟制订的环保标准太高,柏林将与联邦政府以及其他联邦州共同商议应对的办法。汉堡市政府发言人则对本报记者说,他们现在没有达标,将来肯定能达标。

12个欧盟国家氮氧化物排放超标

早在2001年,欧盟委员会就通过了《国家空气污染排放限值指令》,对欧盟国家排放的某些大气污染物制定上限,并要求各成员国每年公布排放数据,最迟2010年达标。排放指标主要包括氮氧化物、非甲烷烃类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和含氨污染物等。德国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上限为每年105万吨。

2013年是欧盟空气政策年。欧盟计划开展一系列宣传清洁空气重要性的活动,并在欧盟范围内集中力量、采取统一行动,改善空气质量。

最新统计显示,很多欧盟国家的空气质量并未达标。其中,西班牙在氮氧化物、非甲烷烃类挥发性有机物和含氨污染物的3项标准中超标,德国和丹麦有两项超标。12个国家的氮氧化物排放超出限值。这些国家是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爱尔兰、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西班牙和瑞典。造成氮氧化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交通污染。过去20年来,尽管欧盟实行了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但效果并不如预期。在对各国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欧盟委员会2013年起陆续出台新的指令,提出整改措施。

德国政府此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希望将57个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推迟到2015年实施,遭到欧盟委员会拒绝。2月20日公布的一份欧盟委员会决议显示,欧盟委员会认为德国无法证明3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届时能有实质性改善,因此欧盟不会延长这些地区的达标期限。

德国城市为空气质量辩解

慕尼黑、科隆、杜塞尔多夫和斯图加特等也在被警告之列。欧盟环境委员会发言人乔纳兹・珀多尼克表示,如果这些城市不能迅速达标,他们将采取相关处罚措施,包括提高停车费用、严格环保区域管理、限制汽车行驶速度或者禁止10年以上车龄的汽车行驶等。

柏林城市发展与环保部发言人佩特拉・罗兰德女士3月1日对本报记者表示,欧盟制订的标准很高,不只是柏林无法实现,甚至欧洲的很多城市也无法实现。她说,不少环保方面的专家也认为标准过高。她认为,欧盟委员会没有看到柏林近年来在环保方面做出的努力。“我们设定了环保区域,很多地方增加了限速,我们有发展电动汽车的项目,并将延长环城高速。”

罗兰德女士介绍说,柏林人在出行时,选择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出行的比例在上升,选择私家车出行的人比例并不高。罗兰德认为,2015年欧洲将实行欧Ⅵ排放标准,那个时候排放才可能有实质性的下降。

汉堡政府发言人克里斯托弗・荷尔斯泰因3月1日对本报记者表示,汉堡市致力于发展电动汽车、城市公共交通,使用零排放公共汽车,扩大汽车分享和自行车租借系统。汉堡市认为未来他们将符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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