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英德市副市长因清远“8·27”车辆炸药爆炸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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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英德市副市长受处分

据新华社广州3月5日专电(记者黄玫)记者从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造成10人死亡的清远“8·27”运输车辆炸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报告给予原英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郑北泉等责任人处分。

2012年8月27日14时31分,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运载民爆物品的车辆在位于清远英德市望埠镇的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分厂(龙尾山石灰石矿山)133平台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

调查报告认为,英德市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违规审批,日常监管不力。郑北泉在任英德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应该给予纪律处分;鉴于其在其他案件中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建议由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另案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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