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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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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经军委领导批准,总政治部日前下发通知,部署从今年开始实施“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程”,采取9项措施关怀英模烈士子女成长成才。
通知明确,这些措施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加分投档、录取等优待;现役士兵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实行加分投档;报考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享受加分复试;大学学习期间选拔国防生单列计划、享受军队“成才助学金”等。
通知还规定,英模烈士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成绩达到专科线,且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符合规定标准条件的,单列计划择优录取到军队院校“英烈子女班”培养。“英烈子女班”由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承办,学员完成3年大专、2年学历升级教育,按照军队院校本科毕业学员确定职级待遇。
通知明确,这些措施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加分投档、录取等优待;现役士兵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实行加分投档;报考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享受加分复试;大学学习期间选拔国防生单列计划、享受军队“成才助学金”等。
通知还规定,英模烈士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成绩达到专科线,且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符合规定标准条件的,单列计划择优录取到军队院校“英烈子女班”培养。“英烈子女班”由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承办,学员完成3年大专、2年学历升级教育,按照军队院校本科毕业学员确定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