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期3年整治大气污染等四大环境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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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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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要紧紧抓住广大群众关心的大气质量、污水、垃圾、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整体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打,积小胜为大胜,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新的变化。――郭金龙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昨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集中整治大气污染、污水、垃圾、违法建设这四大城市环境“顽疾”。

  市委书记郭金龙在会上强调,北京将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推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让北京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并要求今后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环境建设北京面临新挑战

  郭金龙强调,我们必须下决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协调推进,努力使北京环境更优美、市民生活更舒适,为实现“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郭金龙指出,北京在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上,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突出表现为:人口过快增长,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资源约束越来越紧,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另外受气象条件和北京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期待更大的改善。

  除“顽疾”让群众看到新变化

  郭金龙表示,今后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必须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当前要紧紧抓住广大群众关心的大气质量、污水、垃圾、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整体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新的变化。

  二是必须创新管理体制。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职能整合,推动资源共享,解决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形成管理的合力,增强履行职责的力度。

  三是必须创新投融资体制。

  四是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五是必须依靠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的大力支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首都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此外,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要给予问责。

  ■ 部署

  污水垃圾治理 3年投约900亿

  王安顺强调,要下定决心、标本兼治,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坐不住、睡不着、吃不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昨天,在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强调,要下定决心、标本兼治,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未来三年北京在垃圾、污水、造林方面的投资将超过1000亿元。

  治“四大顽疾”任务限期完成

  “今年以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北京雾霾天气频繁发生,且多次出现持续时间超过4天的情况,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和国内外广泛关注。”王安顺说。

  王安顺说,今年以来,对深化大气污染、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乡环境建设,推进拆违打非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分别明确了近三年的行动计划和目标要求。

  王安顺说,对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职责、责任认真进行梳理,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要求,立下“军令状”,倒排工期,限期完成。

  环境设施跟不上是治理瓶颈

  王安顺强调,环境设施跟不上,是当前垃圾、污水治理的主要瓶颈,环境设施落在哪个区县,就是哪个区县责无旁贷的责任,各区县要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在深入挖掘现有设施潜力的同时,城乡接合部等地区不以设施不足、不到位为污染现象找借口。对于新开发建设区域,要把环境设施作为先决条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不追后账、不留遗憾。

  王安顺说,初步测算,未来三年,污水、垃圾治理需要投入资金848亿元;平原地区100万亩造林,还需要近300亿元,仅这三项,投资需求就1000多亿元。这么大的投入,须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建设的有效途径。

  王安顺表示,发现问题多在基层,要建立市民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市民直接举报身边的环境问题,使之尽早发现,及时解决。

  研究更严机动车分区分时限行

  四季度制定方案报批稿;“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新增17条措施

  新京报讯 (记者金煜)昨日,北京正式公布《北京市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含补充措施)任务分解表》。对“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新增17条措施,其中包括“研究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分区分时限行”、“加大城乡接合部燃煤清洁化力度”等。

  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工程

  北京市副市长张工介绍,北京市将通过七大工程改善空气质量,其中包括,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工程:(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成立专项指挥部。综合考虑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修订应急方案,实施更加严格的应急措施。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首都经济圈战略实施过程中,加强监测联网、应急联动。

  张工表示,今年,北京市计划将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平均下降2%。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同比均分别减少2%。

  将研究增加餐饮油烟排污收费项目

  昨日,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介绍,新的《北京市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含补充措施)任务分解表》,将此前的52条措施增加到69条措施。

  新增的17条措施,在进行的大的工程治理项目同时,注重城市精细化管理。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严格治理散煤污染排放,制定本市散煤治理方案,取缔经营性燃煤,开展区县、乡镇间环境治理,取缔无照非法经营,规范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置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研究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分区分时限行”,“研究完善外地车辆在京使用的管理政策”也出现在新版措施中。

  根据进度安排,三季度末提出方案初稿,再次组织论证方案,四季度制定方案报批稿。

  此外,方力表示,北京将启动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还将研究增加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排污收费项目,研究完善外地车辆在京使用的管理政策等。

  【措施】

  1 燃煤量低于2150万吨

  控制全市燃煤总量在2150万吨以内,远郊区县积极开展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力争燃煤总量比2012年降低5%。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2 东西城4.4万户煤改电

  完成城市核心区平房煤改电4.4万户。其中:东城区完成2.7万户;西城区完成1.7万户。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采暖季前

  3 中心城近半公交出行

  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当年全市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460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市重大办

  完成时限:12月底

  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3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6%。

  倡导自行车出行。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4 外地车进京政策完善

  研究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分区分时限行等政策。

  研究完善外地车辆在京使用的管理政策。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完成时限:10月底

  重点加强对夜间进京外地大型货运车,渣土运输柴油车、无牌照燃油小摩托、外地牌照长期在京使用的小客车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

  5 用车排放严格定期检测

  严格在用车排放定期检测管理、加强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夜间检查,加强无牌照摩托车,夜间大型货运车,外地进京车辆的管理,机动车执法检查量不低于400万辆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 现状

  北京PM2.5污染浓度超标约1.5倍

  北京市副市长张工表示,目前北京市PM2.5污染浓度超标1.5倍左右,成为全市上下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张工称,此外,北京环境容量小,不利于扩散的极端天气全年超过20%,而传统、粗放的发展模式带来的历史“欠账”,人口增长、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生活型污染快速增加等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困难。

  ■ 焦点

  “大气污防条例”首提个人责任

  在今年度空气清洁计划中提出,完成《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上报审议。据悉,目前,该条例已经送达北京市人大,正在进行调研和审议。

  方力表示,“条例”强调在防治大气污染过程中,政府责任为主,同时明确了污染源单位的责任,并首次提出了个人防治污染的责任。比如,“条例”中,涉及停车熄火的内容,就是对个人责任进行了约束,比如,个人停车达到限定时间要熄火。

  方力认为,“条例”不再仅仅局限于落实和细化国家立法,而更加注重解决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此外,在措施上,“条例”针对颗粒物污染严重的现实,细化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北京市首增新污染物控制指标

  根据环保部要求,全国各地需要进行减排和控制的污染物有四项。不过,在2013年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明确表示,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总量控制,并制定减排核算细则。

  据悉,这是我国在地方层面首次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减排控制对象。

  方力解释,挥发性有机物就是针对PM2.5治理而设定的,“这是北京自己给自己增加了一项减排任务”。

  据悉,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PM2.5生成的重要条件,但在我国,因为对其科研及了解程度还不够,因此尚未纳入国家层面的污染物减排。

  方力表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排放,刷油漆、干洗店、喷漆等多种渠道,根据北京市计划,今年将减少8000吨挥发性有机物。

  城乡接合部将“换煤”

  在新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对于目前北京市的燃煤控制,一方面将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2150万吨以内,同时,也将在远郊区县开展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力争燃煤总量比2012年降低5%。

  有环保业内人士表示,北京市目前城区内的煤已经几乎没有了,但在五六环以外的城乡接合部,因为尚未接通天然气、城镇化程度不高,集中管理率低等问题,仍然还有很多的“小煤炉”,被称为“散煤”,因为缺乏管理,这些煤很多为劣质煤,产生的污染较大。

  新的行动计划中注意到了这点,多条措施与远郊区县燃煤清洁化有关。

  比如,北京市将制定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资金补贴办法,削减农村炊事和采暖用散煤,放开罐装液化气供应,严控劣质高硫散煤销售,推广应用优质低硫型煤,基本实现农村居民炊事气化。

  140万m2重大隐患违建率先拆除

  北京启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昨天表示,北京从昨日起启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目标是坚决遏制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实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增长。同时,分阶段逐步拆除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  建立区县违建台账

  陈刚说,各区县政府要摸清辖区内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建立区县台账。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启动拆除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阶段定任务,积极稳妥逐步拆除上账的违建,首先要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建。

  市政府将成立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县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落实制止和拆除违建工作。

  先拆存安全隐患违建

  “这些违法建设是不同历史阶段发展的产物,成因复杂,必须根据其发生时间、所处位置、现状用途等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拆除。”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玮表示。

  王玮说,从昨日起,北京将花3个月时间,重点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建。经过排查,北京违建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约有140万平方米,相当于近400栋随处可见的红砖楼,涉及人口达到六位数以上。

  王玮并没有避讳谈及大兴区旧宫镇违建房屋起火、朝阳区十八里店在建违建坍塌等安全事故事件。他表示,之所以率先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也是对在北京工作、居住的人口生命安全负责。

  随后,从今年8月到明年7月,各区县政府将按照拆除计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拆除上账的违建。

  在农村集体土地、农民宅基地上,在市属企事业单位用地内、低密度居住区中已经形成了大量的违法建设,全市河道、行洪区中也存在相当数量的违法建设。经过排查,我市违法建设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约有140万平方米,必须尽快拆除。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

  ■ 现状

  别墅豪宅近八成存在违建

  小区顶楼私自盖阳光房、一楼占公共绿地建房;看着外地人口增多,就私自圈地盖房出租;整个区域要拆迁,就赶紧把宅基地内外都盖上房以多要拆迁补偿……这些违法建设行为,历年来在北京屡见不鲜,甚至已经成了困扰城市乡村一体化发展的痼疾。

  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本次重点整治的违法建设,是指毫无手续就建造的,既包括一些既有建筑扩建出来的面积,也包括直接从平地上盖起来的整栋建筑。

  数据显示,改革发展数十年间,北京集体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形成了大量效益低、收入少、人口聚集的低端产业。这一区域中,出现了大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出租房。

  同时,根据现有数据,全市221个低密度居住区、也就是一些别墅、豪宅社区中,有173个存在不同程度的违建,占到了整个社区数量的近80%,而这些小区中,已经锁定的违法建筑合计共有10381栋。

  第三种,则是旧城、农村宅基地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已经形成的违法建设。这位负责人说,这种违建数量非常大,也是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

  治理、拆除违建,几乎已经是北京近年来每年都要提到的社会治理工作之一。但这位负责人坦言,经历多年治理,北京还是出现了违建数量“一降一升”的奇怪现象。所谓“一降一升”,是指虽然全市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普遍下降,但由于新建违法建设在一些地区仍屡禁不止,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数量巨大,区域违建数量有所增长。

  “所以在这次行动中,一定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遏制新生违建增长。”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现零增长之后,北京还将逐步开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追访

  监察机关将介入问责

  2010年,北京就建立了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其中除了规划、国土、建委等部门将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联动拆违以外,区县政府也以签署责任书的形式承担了具体工作,发现的违建将由区县负责直接拆,拆除不力的区县将被问责。

  此次专项行动中,问责机制是否会更有效?

  “这次拆违专项行动,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对执行部门、个人的考核也会更加严格。”相关负责人表示,指挥部办公室将负责汇总制作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总台账,包括违法建设的地点、面积、经营性质和责任人等内容,并制定拆除违法建设的工作标准。

  区县将负责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在区县执行过程中,监察机关还将主动介入,加强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监督,启动约谈、诫勉谈话等行政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措施】

  1 专门队伍“劝拆”、“帮拆”

  市规划、城管、国土、住建、安监等部门和各区县、乡镇政府向社会公布违建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对举报进行登记、调查、处理。各区县、乡镇政府将组织专门队伍,负责发现、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劝拆”“帮拆”措施,坚决拆除。

  2 违建工地立即查封

  对正在建设中但需认定的违法建设,城管执法局将组织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核实,认定后将立即查封施工现场。公安部门也将配合查封工作。各区县、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物业企业将加强监管,禁止违法建设的施工人员、材料等进入辖区。

  3 存违建房屋不得交易

  对于已经发生违法建设的房屋,将由城管执法局通知住建委,采取限制房屋产权登记、抵押等措施,督促违法建设的产权人主动接受处理。据介绍,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将被“冻结”,房屋交易、过户等均无法办理。

  市住建委还将对物业企业不履行巡查、制止、报告职责和参与违法建设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处理。市规划委对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设计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4 新增违建断水断电

  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商务、质检、卫生等部门将停止办理新增违法建设的生产、经营许可等手续。这意味着,公司使用违建将无法注册,也无法取得任何资质。同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停止为新增违法建设提供相关服务,对已有的违法建设逐步停止服务。

  5 违建拆迁禁止补偿

  获知了即将要拆迁的消息,抢建一批违建以获取高额拆迁补偿,这样的行为今后将无法奏效。此次方案中明确,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在进行拆迁时一律不给予补偿。

  三年将再建47座再生水厂

  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再生水厂,污水处理率将从83%提高到90%

  新京报讯 (记者金煜)昨日,在北京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上,主管水务的副市长林克庆表示,三年内将再建47座再生水厂,升级改造20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将从83%提高到90%,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的现象将得到遏制。

  日处污水能力增228万m3

  林克庆介绍,北京再生水利用量已占水资源利用总量的20%,但形势依然严峻。他介绍,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面临规划选址难、征地拆迁难、融资贷款难、建设周期长等难题。

  到2015年,北京将建设完成4大类工程。据了解,北京计划在改造污水处理厂的同时,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再生水厂。未来三年,全市计划新建再生水厂47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

  七成治污资金投中心城

  此外,全市计划建设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

  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斌表示,未来三年北京治理污水的方案,大概需260多亿元的工程投入。根据区域,中心城区大概需要180多亿投入,郊区需要80多亿投入。

  刘斌表示,投入的资金将从四个方面投放,一是平时公众交纳的污水处理费,二是政府的补贴,今后政府也将加大补贴力度。

  另外两个方面,需要企业能带着资金投入到污水治理建设中,此外也将启动融资平台,筹措资金。

  密云水库水质未受影响

  针对上月密云河道上游出现垃圾坑的问题,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力表示,事发后环保局向密云县政府进行了通报,“密云县政府三天内已清理完,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普查,有类似的情况不能再留死角。”

  此外,方力表示,根据环保局的监测数据,此事并未对密云水库水源地造成影响,“如果长期存在肯定是有隐患的,但目前还没有对水质造成影响。”

  ■ 现状

  有水河流半数水质不达标

  据北京市水务局介绍,北京的再生水利用量从2000年的零利用到年利用7.5亿立方米,已占水资源利用总量的20%,累计利用量达38亿立方米,成为稳定的“第二水源”。

  但与此同时,北京市的水环境并不容乐观。根据市水务局数据,到2012年12月,北京市符合II类水标准的河流长度,只占了有水河流长度的47.2%,符合III类水标准以上的河流,即达标河流,也只占了有水河长的53.7%,也就是说,北京市有水的河流中,有一半未达标。

  此外,劣V类的河流长度,即有着最差水质的河流,占了有水河流的38.7%。

  【措施】

  1 新城新建15座再生水厂

  到2015年,中心城区将新建11座再生水厂,升级改造5座污水处理厂。新城新建15座再生水厂,升级改造12座污水处理厂。乡镇新建21座再生水厂,升级改造3座污水处理厂。

  此外,为了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前,保障河湖水环境质量初步改善,北京还将启动临时治污工程,包括挖掘清河污水处理厂潜力,建设完成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17处,建设城乡接合部重点村庄和小区污水处理设施42处等。

  2 中心城处污率将达98%

  根据计划,北京市将新建改造污水管线1290公里,其中大部分为新城和乡镇的污水管线,此外,还将新建再生水管线484公里。

  另外,还将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3995吨/日。

  到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9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8%,四环以内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100%,新城达到90%,全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根本好转。

  ■ 解读

  四环内实现污水全处理

  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斌解释,临时治污工程措施的重点是在清河、拔河、凉水河等处,建设的原则是源头削减,节点控制,强化自净,此外,还将加大对河道内漂浮物和垃圾的打捞治理。

  市水务局介绍,经过四大工程建设之后,北京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的现象将得到遏制。

  刘斌表示,未来三年,四环路以内地区将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消灭污水直排。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年增4成

  垃圾焚烧、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比例将达70%以上,填埋处理降至30%以下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目前,北京垃圾处理总设计能力为1.753万吨/日,8座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副市长张延昆昨天说,北京将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达2.4万吨,比目前增长37%。同时,垃圾焚烧、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比例将达到70%以上,填埋处理比例降至30%以下。

  张延昆表示,加快推进“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36座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渗沥液处理设施,及5座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同时,北京还将进一步提高垃圾焚烧的比例,今年建成鲁家山焚烧项目并投入运行,同时加快推进重点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项目建设,解决生活垃圾处理缺口的问题。

  张延昆表示,加强新技术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中的应用,做好垃圾渗沥液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垃圾填埋场的气体,“即使天气变暖,也不能对周边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 现状

  7座填埋场3年可装满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吴亚梅说,当前,北京垃圾处理的主要问题是生活垃圾处理缺口大,现有设备普遍超负荷运行,垃圾管理不到位。

  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7530吨/日,与生活垃圾产生量17700吨/日较为接近,但存在各处理设施负荷不均的情况,8座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最高的负荷率达到246%。

  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不仅造成渗沥液难以处理、臭味难以控制,还大大缩短了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寿命,7座垃圾填埋场将在2到3年内填满封场。

  餐厨垃圾处理缺口1900吨

  吴亚梅说,全市餐厨垃圾产生于6万多个餐饮服务单位。据测算,2015年餐厨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2650吨。目前全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为750吨/日,存在1900吨/日的缺口,同时,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工作推进缓慢。

  吴亚梅说,目前,全市现有垃圾处理设施,均建有配套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4190吨/日,缺口4230吨/日。大量渗沥液积存在填埋堆体中,不仅严重影响填埋场堆体安全,同时容易散发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措施】

  7成生活垃圾焚烧生化处理

  目前,北京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生化、填埋处理比例为2比8比90,处理结构单一。到2015年,北京70%的生活垃圾都将采用焚烧、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方式,填埋处理的比例将降至30%。

  为此,“十二五”时期,北京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设施建设,鲁家山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等一批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将建设并投入使用。

  建7座餐厨垃圾处理厂

  全市将新建丰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通州粪便和餐厨垃圾处理厂等7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大兴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改造后新增日处理能力1750吨,全市日集中处理能力将达2500吨。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在大屯垃圾转运站、高安屯焚烧厂等建渗沥液处理设施,提升六里屯垃圾卫生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渗沥液日处理能力,新增渗沥液日处理能力4320吨,全市总能力达851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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