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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铁岭奖励实名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中广网沈阳4月1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辽宁省铁岭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暂行办法》进行新闻发布。
据介绍,鼓励实名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党纪政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鼓励实名举报,健全举报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规定,铁岭市纪委、市监察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凡署实名向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使被举报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及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守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违者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名举报要求必须实事求是,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身份,举报线索具体,有可核对性,举报的问题是违反党纪、政纪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或网络等途径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12388,来信地址:铁岭市纪委信访中心。
中广网沈阳4月1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辽宁省铁岭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暂行办法》进行新闻发布。
据介绍,鼓励实名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党纪政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鼓励实名举报,健全举报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规定,铁岭市纪委、市监察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凡署实名向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使被举报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及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守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违者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名举报要求必须实事求是,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身份,举报线索具体,有可核对性,举报的问题是违反党纪、政纪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或网络等途径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12388,来信地址:铁岭市纪委信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