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nt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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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报
一名曾申请难民失败的华裔女子申请配偶团聚移民,当移民部派员进行突击家访时,被官员发现疑点重重,例如被发现屋内只有一支牙刷,女子却辩称夫妇二人共用牙刷;整个衣橱里「唯一」的男装,只有一件外套、一件衬衫及一条裤子,她却解释因為自己比较整齐,所以衣服放衣橱,而丈夫的衣服则打包放在箱子里。移民部拒绝其申请后,她向联邦法院上诉,法官在判词中说到二人共用牙刷,「任何一对夫妻只要想像一下都会打冷颤」,最后还是驳回其申请。
法庭文件显示,该名女申请人宣秀怡(Xiu Yi Xuan,译音),於2000年12月曾以难民身分申请居留被拒。她在2009年8月,与丈夫Dennis结婚,并申请配偶移民,而担保人是丈夫。在2011年5月,移民部安排与二人面谈,并初步批准其申请。
二人表示婚前及婚后均住在位於多伦多万锦市一间房屋,另外亦在史托夫维尔(Stouffville)购入一项物业。由於担保人与前任妻子已有一名成年女儿,同样居於多伦多,所以他称有时会到女儿家居住。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於2011年8月9日早上进行突击家访,官员发现浴室内只有一支湿的牙刷,宣说是丈夫的;官员随即问她,她的牙刷呢?她却找不出来,就改口说夫妇二人共用一支牙刷。
官员要求宣指出丈夫的内衣裤及袜子放在哪里,宣找了好久,才在一个她说是丈夫所用的储物箱里找出一双袜子。
然后,官员发现整个衣橱几乎都是女装,唯一的男装衣服,只有一件外套、一件衬衫及一条裤子。宣解释,夫妇两人中,她是比较整齐的,所以衣服都放在衣橱里;而丈夫的衣服,则打包放在储物箱子里。
调查人员觉得宣提供的答案及解释有可疑,并认為她有可能潜逃,遂将她拘捕及扣留11天。
宣被拘留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安排另一名调查人员与她面谈,并提供翻译。宣在面谈中表示,家访当日丈夫在早上7时离家,但随后又改口说他之前一晚在女儿家过夜,不过宣却无法提供丈夫女儿的名字﹑住址及电话。
调查人员也发现夫妇两人口供矛盾,例如官员致电其夫时,丈夫称他是早上7时离家,之前一晚有与宣过夜。当问及為何家里找不出他的牙刷等日常用品时,他则解释他习惯将所有这些东西放在车上。
至於他的衣服所在,他就说是放在另一个房间中;但官员说整个房子找过也找不到几件时,他又转口说大部分衣服放在女儿的家里。
调查人员认為两人口供十分矛盾,总结宣不符合配偶移民的申请要求,因為她无法证明两人的婚姻是真确,以及两人同住於加拿大。申请人虽然有提及自己当时怀孕,但这一点并非调查人员的考虑范围。
宣就移民部的决定,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认為调查人员纪录的面谈资料不齐全,影响準确性,而宣在申请时亦已递交多份文件,包括二人的联名户口﹑保险及捐款资料等。
法官在判词中认為调查员对二人关系的真确存有怀疑,是有道理的,例如宣解释二人共用牙刷,法官就说这个情况,只要想像一下,「没有哪对夫妇会不打冷颤的」;而宣连丈夫是用电动还是即弃鬚刨都不清楚,更是难以令人不怀疑。
法官表示,虽然在移民部的规定中,没有明确定义「同住」(cohabitation),但援引过往案例参考,认為就所得证据显示,两人的确没有「同住」,最终宣布驳回宣的司法覆核申请。
一名曾申请难民失败的华裔女子申请配偶团聚移民,当移民部派员进行突击家访时,被官员发现疑点重重,例如被发现屋内只有一支牙刷,女子却辩称夫妇二人共用牙刷;整个衣橱里「唯一」的男装,只有一件外套、一件衬衫及一条裤子,她却解释因為自己比较整齐,所以衣服放衣橱,而丈夫的衣服则打包放在箱子里。移民部拒绝其申请后,她向联邦法院上诉,法官在判词中说到二人共用牙刷,「任何一对夫妻只要想像一下都会打冷颤」,最后还是驳回其申请。
法庭文件显示,该名女申请人宣秀怡(Xiu Yi Xuan,译音),於2000年12月曾以难民身分申请居留被拒。她在2009年8月,与丈夫Dennis结婚,并申请配偶移民,而担保人是丈夫。在2011年5月,移民部安排与二人面谈,并初步批准其申请。
二人表示婚前及婚后均住在位於多伦多万锦市一间房屋,另外亦在史托夫维尔(Stouffville)购入一项物业。由於担保人与前任妻子已有一名成年女儿,同样居於多伦多,所以他称有时会到女儿家居住。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於2011年8月9日早上进行突击家访,官员发现浴室内只有一支湿的牙刷,宣说是丈夫的;官员随即问她,她的牙刷呢?她却找不出来,就改口说夫妇二人共用一支牙刷。
官员要求宣指出丈夫的内衣裤及袜子放在哪里,宣找了好久,才在一个她说是丈夫所用的储物箱里找出一双袜子。
然后,官员发现整个衣橱几乎都是女装,唯一的男装衣服,只有一件外套、一件衬衫及一条裤子。宣解释,夫妇两人中,她是比较整齐的,所以衣服都放在衣橱里;而丈夫的衣服,则打包放在储物箱子里。
调查人员觉得宣提供的答案及解释有可疑,并认為她有可能潜逃,遂将她拘捕及扣留11天。
宣被拘留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安排另一名调查人员与她面谈,并提供翻译。宣在面谈中表示,家访当日丈夫在早上7时离家,但随后又改口说他之前一晚在女儿家过夜,不过宣却无法提供丈夫女儿的名字﹑住址及电话。
调查人员也发现夫妇两人口供矛盾,例如官员致电其夫时,丈夫称他是早上7时离家,之前一晚有与宣过夜。当问及為何家里找不出他的牙刷等日常用品时,他则解释他习惯将所有这些东西放在车上。
至於他的衣服所在,他就说是放在另一个房间中;但官员说整个房子找过也找不到几件时,他又转口说大部分衣服放在女儿的家里。
调查人员认為两人口供十分矛盾,总结宣不符合配偶移民的申请要求,因為她无法证明两人的婚姻是真确,以及两人同住於加拿大。申请人虽然有提及自己当时怀孕,但这一点并非调查人员的考虑范围。
宣就移民部的决定,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认為调查人员纪录的面谈资料不齐全,影响準确性,而宣在申请时亦已递交多份文件,包括二人的联名户口﹑保险及捐款资料等。
法官在判词中认為调查员对二人关系的真确存有怀疑,是有道理的,例如宣解释二人共用牙刷,法官就说这个情况,只要想像一下,「没有哪对夫妇会不打冷颤的」;而宣连丈夫是用电动还是即弃鬚刨都不清楚,更是难以令人不怀疑。
法官表示,虽然在移民部的规定中,没有明确定义「同住」(cohabitation),但援引过往案例参考,认為就所得证据显示,两人的确没有「同住」,最终宣布驳回宣的司法覆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