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迫怀孕妻子发生关系 遭拒后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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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刘荟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丈夫不顾及妻子的身体状况,屡屡提出性要求并频繁使用暴力。近日,永新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尹小莉与被告龙志强离婚。


  尹小莉和龙志强(均为化名)为同乡,同在深圳务工。2011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尹小莉怀孕六个月时,龙志强使用暴力,欲强行与尹小莉发生性关系。之后龙志强在尹小莉坐月子期间多次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拒后便对尹小莉恶语相加,侮辱其人格,甚至使用暴力。经法院调解,两人离婚,婚生小孩由男方抚养,原告每年付给被告抚养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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