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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十余年中,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通过干预招投标方式,为女晋商丁书苗在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丁书苗通过向中标企业获取"好处费"等方式,涉嫌从中非法获利30亿元人民币(1美元合6.20元人民币)。4月17日上午,丁书苗之女侯军霞等5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他们被控非法经营罪。据了解,此案涉案数额30亿元,刘志军系列案件审判就此拉开帷幕。
辩护律师集体"封口"
据了解,所有参加刘志军系列案件诉讼的辩护律师,都在有关机关签署了保密协议,被要求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情况。
17日审理的非法经营案共有5名被告人,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被列为第四被告人,其余被告人多是在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担任"中间人"角色的相关人员,而丁书苗本人并未被同案公诉。
以煤炭运输起家的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视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旗下企业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由该集团实际控制的山西金汉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武广高铁、郑西高铁及广深港高铁工程中均有中标项目。
丁书苗的暴富,与刘志军密切相关。据报道,丁书苗在1997年通过时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分局长的罗金保,与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相识。此后,刘志军开始帮助丁书苗获取车皮计划,曾先后安排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帮助丁书苗。2004年至2010年,丁书苗和她的儿子,通过倒卖车皮计划和利用车皮计划从事煤炭经营,获利约4.4亿元。
当刘志军"大跨度"发展高铁时,丁书苗的生意也进入了高铁领域。丁书苗与刘志军的合作方式是干预招投标。由丁书苗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刘志军帮助这些企业中标,丁按照工程标的额1.5%至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
刘志军先后干预了50多单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丁书苗指定的20多家国有企业中标,工程标的额超过1,700亿元。丁书苗共得"好处费"24亿余元。此外,丁书苗还成立多家高铁企业,通过刘志军,牟取暴利。
2006年时,丁书苗与山西某国有企业合作成立了一个公司,投资高铁轮对项目,丁书苗负责获取铁道部批文。后经刘志军安排,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人签发了相关批文,丁书苗因此得到了合作公司60%的股份,价值近1亿元。
在高铁衍生项目上,丁书苗也得到了刘志军的帮助。2008年,丁书苗成立高铁传媒广告公司,独家获得高铁车站LED屏等广告业务。2011年年初,丁书苗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丁书苗被另案处理
2012年8月,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刘志军违纪问题,通报中最严厉的一项称,刘志军涉嫌为丁书苗谋取中标了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中收取咨询费知情,对丁书苗控制的高铁传媒在世界高铁大会上收取施工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有关部门查办刘志军案时曾通报称,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书苗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刘志军此次被公诉,其涉嫌的滥用职权罪也是滥用职权帮助丁书苗非法获利30亿余元。1997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为丁书苗在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
辩护律师集体"封口"
据了解,所有参加刘志军系列案件诉讼的辩护律师,都在有关机关签署了保密协议,被要求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情况。
17日审理的非法经营案共有5名被告人,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被列为第四被告人,其余被告人多是在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担任"中间人"角色的相关人员,而丁书苗本人并未被同案公诉。
以煤炭运输起家的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视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旗下企业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由该集团实际控制的山西金汉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武广高铁、郑西高铁及广深港高铁工程中均有中标项目。
丁书苗的暴富,与刘志军密切相关。据报道,丁书苗在1997年通过时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分局长的罗金保,与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相识。此后,刘志军开始帮助丁书苗获取车皮计划,曾先后安排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帮助丁书苗。2004年至2010年,丁书苗和她的儿子,通过倒卖车皮计划和利用车皮计划从事煤炭经营,获利约4.4亿元。
当刘志军"大跨度"发展高铁时,丁书苗的生意也进入了高铁领域。丁书苗与刘志军的合作方式是干预招投标。由丁书苗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刘志军帮助这些企业中标,丁按照工程标的额1.5%至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
刘志军先后干预了50多单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丁书苗指定的20多家国有企业中标,工程标的额超过1,700亿元。丁书苗共得"好处费"24亿余元。此外,丁书苗还成立多家高铁企业,通过刘志军,牟取暴利。
2006年时,丁书苗与山西某国有企业合作成立了一个公司,投资高铁轮对项目,丁书苗负责获取铁道部批文。后经刘志军安排,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人签发了相关批文,丁书苗因此得到了合作公司60%的股份,价值近1亿元。
在高铁衍生项目上,丁书苗也得到了刘志军的帮助。2008年,丁书苗成立高铁传媒广告公司,独家获得高铁车站LED屏等广告业务。2011年年初,丁书苗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丁书苗被另案处理
2012年8月,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刘志军违纪问题,通报中最严厉的一项称,刘志军涉嫌为丁书苗谋取中标了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中收取咨询费知情,对丁书苗控制的高铁传媒在世界高铁大会上收取施工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有关部门查办刘志军案时曾通报称,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书苗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刘志军此次被公诉,其涉嫌的滥用职权罪也是滥用职权帮助丁书苗非法获利30亿余元。1997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为丁书苗在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