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独立审判改革搁置 坊间:法院这么搞 公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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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7日审判长宣誓仪式现场,陈陟云担任监誓人。 (佛山中院供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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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方案与最初设想的对比(李伯根/图)

原题:佛山试行独立审判改革

最大胆的法院改革等待下文

编者按

佛山中院正在试行的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赋予审判长相对完整的审判职权,意在让他们成为“真正的法官”。

不过,没有经济和政治待遇的职业保障,这项改革能否突破内部去行政化意义局限,实现法院审判的真正独立,仍有待观察。

2008年,陈陟云刚当上院长,经常有人来问案件,一年中他收到一百多张过问案件的条子。

从2009年提出改革动议直至今日,市委书记换了三任,每换一个人,都得重新汇报和沟通。

陈陟云想在中国南方小城佛山打造一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辖七百多万人的中级法院,只有25名法官,他们凭资历和专业水平领薪;每位法官有专属的法槌,上面刻有姓名;审案子、做判决,他们说了算;这里没有科级副科级的追逐,只闻法槌响。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

25名法官全部由独立的法官选任委员会选出,委员会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律师、记者,候选法官必须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当选后,财产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我这个院长,到时就是为他们服务的。”佛山市中级法院院长陈陟云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这个萌生于四年前的想法有了一丝进展。2012年底,佛山中院选出35名审判长,其中26人为庭长或副庭长。

“我跟他们都说了,不要管是不是‘长’,反正以后都要去掉。”陈陟云说。在他看来,这35人迟早要成为设想中的“真正意义上的法官”。

“陈院长到底什么意思?”

听上去有点浪漫的想法产生于2009年,陈陟云升任佛山市中院院长的第二年。

2008年,陈陟云刚当上院长,经常有人来问案件,一年中他收到一百多张过问案件的条子。

“我的手机号码很少人知道,但是昨天还是有一个老领导打过来,我问他怎么知道我的电话,他笑了。”陈陟云说。

“那你给不给面子?”南方周末记者问。

“哪个领导写条子过来,了解清楚情况后,我都只能如实汇报,而不是照办。”陈陟云说。

法院受到干扰的事常有,像陈陟云这样直言不讳的中院院长少见。很多时候,他是报纸文化副刊上的诗人陈陟云。他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读书时迷上诗歌,1982年毕业后分配到佛山市检察院搞反贪,他还在写诗。后来当上检察院副检察长、中院副院长,直至今日院长任上,仍不断有新作发表。

“要是搞不成,我就提前退休写东西去。”提及改革的前途,他不只一次这么说。

四年下来,陈陟云“搞成”了几件事。他在法院内部建立了过问案件登记制度。每位法官手上都有一个小簿子,庭长、副院长、院长,但凡过问案件的,承办法官必须记上一笔。

刑庭法官陈湛说,登记确实挡掉了一些干预。陈陟云说,登记过问情况的本意是为了让法官能够独立思考、公正办案,但还是有法官存在顾虑:“比如我接到过问案件的条子,让秘书了解案情时,有的法官会揣摩,陈院长到底什么意思?有时也没登记,不敢登记。”

一边是审判独立寸土必争,一边是有所不争。上级法院要求调解撤诉率达到60%,陈陟云说,“能有30%就不错了!”在各个法院为追求95%的结案率争先恐后时,他又说,“法院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地方,不能玩数字游戏,更不能为了当排头兵而争排头兵。”

陈陟云还有惊人之举。2010年,他找到佛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希望市委市政府成立一个中立的执行机构,法院愿意把执行权交出去。

他的理由和法律学者主张的一样,“先给你执行还是后给你执行,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很大。执行是为一方当事人服务,法官应该是中立的,不应该干这个事。”

他还跑到北京寻求最高法院的支持,最高法一位领导说,“如果把执行权交出去,就突破现有法律的规定了。”

2010年,佛山市委成立了执行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还是设在法院。“这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最初的设想还是有很大差距。”陈陟云说。

“如果多花钱能换来司法公正,这个成本是值得的”

让法官更像法官——陈陟云所有的想法,都指向这个目标。当上院长前,他已经在副院长的位置上观察、思考了四年:眼下,怎样才能让法官心无旁骛地专事审判、不受干扰?

答案是:除了职业化,别无他途。一个更大胆的设想横空出世:去除审理过程中的行政审批机制,重新梳理现有人员,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职业保障体系,让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简而言之:不审案的,不能定案。

陈陟云详细介绍了他的具体构想:让那些有法官资格但是不想审案的人,自主选择到非审判的岗位上去,剩下的,挑出25名审判经验最丰富的法官,给他们最高的待遇、最多的尊荣感。他们是中院人人仰望的业务权威,只需想案子的事情,别的不用操心。其他法官和行政人员,都为这25人服务。原来有权审批案子的庭长、副庭长,只有入选25人名单,才能就案件发表意见——而且只能是自己办理的案件。

2010年11月,院内7名业务骨干组成改革方案起草小组,着手设计具体方案。他们把这25名真正意义上的法官,称为“审判长”。

这25名审判长怎么产生?如何能保证他们独立审判?更多的尊荣感怎样体现?改革方案起草小组成员之一、法官陈智扬很快发现,问题很多,其中两个最为棘手:

一则,审判长权力大、责任重,职业保障怎么跟上、从何而来?

二来,之前全院有四十多名审判长,一夜之间削去一大半,之前跟25名审判长平起平坐的法官,陡然成为给人打下手的“合议法官”,这些人的心理如何抚慰、怎么激励?

最初的方案上写着,“审判长的法官等级在三级法官和四级高级法官内确定,每一个法官等级对应设置20级审判绩效奖励档次。”每一级对应什么待遇多少钱,方案中并不明确。

“这项改革不是想要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只是想让我们的工作更符合审判规律。”佛山中院的有关人员再三向南方周末记者强调。

想让审判长和合议法官专心审判,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回避不了。这一点,没有人财物自主权的佛山中院做不了主。

争取佛山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至关重要。佛山中院副院长吴文志说,最初听完他们的汇报,市里的领导非常兴奋,“如果多花点钱能换来佛山的司法公正,这个成本是值得的!”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佛山市表示能给一两百万。

这番表态让起草小组的成员大感意外,在他们的算盘里,只希望市里面一年支持数十万。“我们觉得原来的方案保守了一些。”吴文志说。

紧接着,在市委副书记带队下,市政法委、组织部、市人大、编办、人事局几套人马,来到中院调研。市委政研室主任还就方案修改提了很多建议。这还是两年前的事,当时陈陟云觉得改革颇有眉目。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搁下来了,”陈陟云说。对此,坊间流传着一种说法:法院这么搞,检察院怎么办,公安怎么办,司法局又怎么办?

方案酝酿时,碰巧赶上法院系统在浙江开会,当佛山中院副院长谢阿桑把审判长财产公示的设想告诉其他同行时,房间里都炸开了锅,有人说,“别的机关工作人员呢?你们这玩的是原子弹啊!”

另一个客观现实是,从2009年提出改革动议直至今日,佛山市委书记换了三任,每换一个人,陈陟云都得重新汇报和沟通。

除了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改革的策略,还需要做通内部的工作。“我知道背后有人骂我。”陈陟云说。

“最主要的问题是,蛋糕还是那个蛋糕,还是那么大。”陈智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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