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再发报告指华宗教自由恶化 华警其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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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4月30日发表年度报告称,中国的宗教自由在过去一年“显著恶化”,再次建议美国政府将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家”。对此,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华春莹5月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美方有关方面应尊重事实,摒弃偏见,停止利用宗教等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华春莹表示,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人民依法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她说:“我们奉劝美方所谓‘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尊重事实,摒弃偏见,停止利用宗教等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同时,建议美方好好读读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不久前发表的《2012年美国的人权纪录》,多反省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而不是对别国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她说。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是根据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而建立的跨党派独立联邦机构。近年来,该委员会每年都发布类似报告。2012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曾针对该委员会报告指出,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人民依法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中方奉劝该委员会摒弃偏见,尊重事实,纠正错误,停止利用宗教等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据美国《赫芬顿邮报》报道,这份《2013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的时间跨度为2012年1月31日至2013年1月31日。报告列出15个“最恶劣”的国家,认为它们“有系统、异乎寻常和持续地”滥用宗教自由。这些国家包括:缅甸、中国、埃及、厄里特里亚、伊朗、伊拉克、尼日利亚、朝鲜、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苏丹、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越南。阿富汗、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则被报告列入滥用宗教自由的“第二梯队”。

在涉华部分,报告指责说,过去一年来,中国西藏佛教徒和新疆穆斯林的宗教自由显著恶化。中国在2012年加强了对宗教活动的打压,强制关闭“非法”的聚会场所,并在梵蒂冈没批准的情况下自行任命神职人员。报告认为,中国实际上只保障了“通常的”宗教活动,而非明确保障在没有国家干预的情况下个人行使信仰自由的权利。

该委员会声称,他们评选的标准是“基于通用的人权声明以及其他国际文件”,并且在得出报告结论前,与人权组织、宗教迫害的牺牲者、宗教政策专家、美国官员等都有沟通。

对于此次美国发布的宗教自由年度报告,中央民族大学熊坤新教授5月1日表示,“在敏感的人权和宗教问题上指责中国,符合美国一些人的一贯做法。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必受所谓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影响。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廉湘民强调,应当看到,多年来,始终存在打着宗教旗号的政治势力在中国国内从事各种带有明确政治目的的活动,这些活动违反了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违反各种宗教管理法规,因而受到中国政府的依法治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其中打著宗教旗号的旨在分裂中国的“藏独”活动,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就得到美国的支持。美国宗教自由报告无端指责我国宗教状况,恰好说明他们借所谓宗教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做法一直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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