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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据贵阳市纪委消息,近日,贵阳市出台的《关于实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规定,署实名检举、控告集体或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或单位,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可获200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至20,000元的奖励。
办法规定,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对署名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标准为200元至20,000元。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经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提高标准。同时,还可根据不同情况,以颁发奖励证书、通报表彰等形式给予精神鼓励。
办法规定,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对署名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标准为200元至20,000元。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经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提高标准。同时,还可根据不同情况,以颁发奖励证书、通报表彰等形式给予精神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