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报发动反击 公开质疑日本对琉球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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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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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无论从国家主权还是现实利益考量,中国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已经对日本表现出更多的积极反击态度。中国官方舆论显然在上演一出绝地反击的大戏。继中国外交部旗下刊物公开质疑日本对琉球群岛主权后,代表中国官方舆论权威的《人民日报》5月8日亦接棒公开力挺,放言不仅要收回钓鱼岛,而且琉球问题也到了“再议的时候”。

《人民日报》5月8日用半版篇幅刊载中共智囊的文章《论与钓鱼岛问题》。文章显示这是厘清钓鱼岛问题第一篇,意味着后续《人民日报》将对钓鱼岛问题进行新一轮密集的舆论造势。

这篇长文称,日本天皇在二战时接受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的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文章说,日本先是强令琉球断绝与清朝的册封关系,后又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贡,1879年更以武力派往不设军队的琉球,将琉球国王强行解到东京,吞并琉球王国,将它改名为冲绳县。这在日本历史上美其名曰“琉球处分”。

该文披露了因为琉球问题,中日之间所做的一段旷日持久的交涉:日本先是提出了“分岛改约”方案,即把宫古、八重山群岛划归中国,琉球本岛以北诸岛归日本,试图诱使清政府承认日本吞并琉球,但必须以修改中日《修好条规》为前提。《修好条规》是1871年中日之间缔结的建交条约,是一项平等条约。所谓修改条约,即是清政府允许在《修好条规》中加入日本人在华“一如西人”,享有与欧洲人在华通商“一体均沾”的权利。清政府提出了三分琉球的方案,即北部原岛津藩属地诸岛划归日本,琉球本岛为主的群岛还给琉球,并恢复琉球国王王位,南部宫古、八重山群岛划归中国,待琉球复国后送给琉球。1880年,清政府正在处理在伊犁问题上与俄国发生的纠纷,准备对日退让,便与日本议定了分岛改约方案。中方随后认识到分岛改约方案无助于琉球复国,改约徒使中国丧失权利,分岛改约方案未及签字。1882至1883年间,中日就此问题的谈判仍在进行。在讨论重新签订中日《修好条规》时,清政府再提琉球问题,日本外相表示把修改贸易条款与琉球问题分开,清政府谈判代表反对。问题一直拖下来。直到1887年,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还向日本驻华公使盐田三郎提出,琉球问题尚未了结。但日本已经把琉球据为己有,对清政府的态度就不管不顾了。琉球处分问题在中日之间成为一个悬案。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1885至1895年之间日本政府(包括琉球政府)商讨在钓鱼岛设置“国标”以及把钓鱼岛列屿划归冲绳县的问题。在钓鱼岛设置“国标”以及把钓鱼岛列屿划归冲绳县是与日本完成攫夺琉球并进而指向台湾联系在一起的。

文章称,《马关条约》签订,清政府没有能力重提琉球,台湾以及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琉球就被日本夺走了。但是,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日本天皇接受了这些规定。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稍早前,中国外交部旗下刊物《世界知识》刊发题为《“牡丹社事件”与日本吞并琉球国》文章,公开指出日本对琉球并没有合法主权。文章说,历史上的琉球国,在中国明清两代与中国中央王朝维持了500余年的宗藩关系,寻求宗主国给予安全上的保护,是琉球相当重要的需求。此次代表中共最高舆论权威的《人民日报》再度宣称“再议”日本对琉球主权,显然表明中国已经不局限于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守势”,进而酝酿更具威慑意味的反击——直击日本的软肋——琉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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