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良村官“戴罪”任职 当地称“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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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云南陆良村官“戴罪”任职 当地称“符合法律规定”】云南陆良村官王培森曾在担任召夸镇新庄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期间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网友曝光他2007年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时正在“戴罪”。陆良县政府19日证实确有其事,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今年他再次成为候选人。(人民日报胡洪江)

来源: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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