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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艰巨任务,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着眼应对“四个考验”、防止“四个危险”,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然而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却发生了已为侵占集体财富为目的进行申报假户口,借用领养之名虚增假户口的现象,更有甚者竟已四岁孩子之名另立户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何以在这里得不到贯彻落实?就像是春天的内蒙古,虽说冰雪消融,但冬天的严寒留给大草原的苍凉仍然难于褪去。
土地补偿金的诱惑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下的薛家湾镇下属村庄迎来了一次全村整体搬迁的机遇,其原因是因为内蒙古准格尔旗国蒙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一次占用了本村5000余亩土地,首次拨付补偿金额8000万人民币,蒙祥公司征用了1万多亩土地,土地补偿金一个亿也已经到位,神华集团也拟征用土地十五个平方公里,仅各种补偿费每年就要向村委会交付250多万元,且此款也已经到位。针对各项收入如何分配?经地方政府研究决定:按失地村庄的人口数为比例分配整体收入,出台此政策也不难看出,其政策的利,是确保实行全民平均分配,至于如何确保该政策得以确实有效的落实,我想政策制定之初各级领导也一定想到了其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也就是受益群众的人口数字该如何确定?这就再次折射了户籍的重要性。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内蒙古薛家湾短期内频发申报假户口的案例。
自称无责的底气何来
面对如此乱相内蒙古自治区薛家湾政府各级部门何以底气十足且口称无责呢?引用地方政府给采访记者的回复中有几段文字足于可见一斑:文字一:“经核实,2011年1月和3月,周方树擅自向出纳借了村集体资金133000元,用于请客、送礼、吃喝招待。2012年6月”周方树给会计交回3支经村主任王挨柱和本人签批的招待费支出收据(没有明细),共计142100元,周方树对自己吃喝招待行为无合理解释说明。对此旗纪委2012年12月21日常委会议决定,给予周方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字二: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期间,城坡村的超生儿落户时需城坡村委出具落户小孩的出生事实证明,此项工作主要由村主任王挨柱负责。经旗公安局调查核实,周姚、高佳丽和杨润锁的小孩三人并不存在,是虚假落户,属有户无人的空头户口,利用小孩虚假户口冒领征地等各种补偿款50580元,对此,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旗纪委2012年12月21日常委会议决定,取消王挨柱中共预备党员资格。记者采访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得知:周、王二人的行为因为有了纪检部门的处理,政府就不在处理。记者追问该二人的贪腐行为因涉案金额巨大,是不是涉及违法?是哪位领导指示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薛家湾政府工作人员对此质疑用沉默做出了答复。本报认为:周、王行为是不是违法?内蒙古薛家湾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心知肚明,至于为何不能移送司法机关?除了包庇,已经没有更好的词语解答。
事件回放之一:
群众举报为何迟迟得不到彻查?自内蒙古薛家湾出现落假户口事件之初,地方群众就此事件及时并多次向内蒙古薛家湾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反映:该村20余户申报假户口,并将20余户造假具体情况如:父母姓名、造假儿童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领取了多少集体资产一一详细的资料。然而内蒙古薛家湾地方职能部门仅仅查处了三户替罪羊,其余假户口申报户至今未能得以查处,其原因是什么?内蒙古鄂尔多斯薛家湾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至今没有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事件回放之二:
根据我国户籍制度及地方法规之规定:未成年儿童不具备民事能力,所有法律条文签字均由其监护人代为执行。而薛家湾在土地补偿金领取签字登记簿上赫然出现一个四岁孩童的字笔。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四岁的孩子,怎能龙飞凤舞的书写其姓名?就算该男孩是神童,那么他能不能领悟并说明领取的是什么款项?能不能对领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负责?如此荒唐、蹩脚的行为,为何内蒙古薛家湾各级职能部门均能采取“视而不见”?如此视法律为儿戏的行为,是偶然?还是内蒙古各级政府包庇纵容的必然?正义、法律何以在内蒙古薛家湾得到如此的践踏?
事件回放之三: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谁赋予了内蒙古薛家湾的妇女们神奇的生育能力?内蒙古薛家湾的某些妇女神奇的创造了人类生育史的奇迹!参照地方户籍官方录入信息:如某户两个孩子的生日差距仅仅相差六个月左右、更有甚者仅差五个多月。是什么赋予了内蒙古薛家湾一带个别妇女如此奇特且超人类科学的超级生育能力?如此挑战人类科学的行为,为什么没能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申请吉尼斯记录、诺贝尔奖?恐怕是相关人员自己也怕皇帝的新衣难以遮盖其如此丑陋的行为。谁才能给这个问题做出合理的、科学的解释?本报认为:也只有当初参与造假户口的相关人员知晓了。
土地补偿金的诱惑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下的薛家湾镇下属村庄迎来了一次全村整体搬迁的机遇,其原因是因为内蒙古准格尔旗国蒙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一次占用了本村5000余亩土地,首次拨付补偿金额8000万人民币,蒙祥公司征用了1万多亩土地,土地补偿金一个亿也已经到位,神华集团也拟征用土地十五个平方公里,仅各种补偿费每年就要向村委会交付250多万元,且此款也已经到位。针对各项收入如何分配?经地方政府研究决定:按失地村庄的人口数为比例分配整体收入,出台此政策也不难看出,其政策的利,是确保实行全民平均分配,至于如何确保该政策得以确实有效的落实,我想政策制定之初各级领导也一定想到了其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也就是受益群众的人口数字该如何确定?这就再次折射了户籍的重要性。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内蒙古薛家湾短期内频发申报假户口的案例。
自称无责的底气何来
面对如此乱相内蒙古自治区薛家湾政府各级部门何以底气十足且口称无责呢?引用地方政府给采访记者的回复中有几段文字足于可见一斑:文字一:“经核实,2011年1月和3月,周方树擅自向出纳借了村集体资金133000元,用于请客、送礼、吃喝招待。2012年6月”周方树给会计交回3支经村主任王挨柱和本人签批的招待费支出收据(没有明细),共计142100元,周方树对自己吃喝招待行为无合理解释说明。对此旗纪委2012年12月21日常委会议决定,给予周方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字二: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期间,城坡村的超生儿落户时需城坡村委出具落户小孩的出生事实证明,此项工作主要由村主任王挨柱负责。经旗公安局调查核实,周姚、高佳丽和杨润锁的小孩三人并不存在,是虚假落户,属有户无人的空头户口,利用小孩虚假户口冒领征地等各种补偿款50580元,对此,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旗纪委2012年12月21日常委会议决定,取消王挨柱中共预备党员资格。记者采访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得知:周、王二人的行为因为有了纪检部门的处理,政府就不在处理。记者追问该二人的贪腐行为因涉案金额巨大,是不是涉及违法?是哪位领导指示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薛家湾政府工作人员对此质疑用沉默做出了答复。本报认为:周、王行为是不是违法?内蒙古薛家湾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心知肚明,至于为何不能移送司法机关?除了包庇,已经没有更好的词语解答。
事件回放之一:
群众举报为何迟迟得不到彻查?自内蒙古薛家湾出现落假户口事件之初,地方群众就此事件及时并多次向内蒙古薛家湾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反映:该村20余户申报假户口,并将20余户造假具体情况如:父母姓名、造假儿童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领取了多少集体资产一一详细的资料。然而内蒙古薛家湾地方职能部门仅仅查处了三户替罪羊,其余假户口申报户至今未能得以查处,其原因是什么?内蒙古鄂尔多斯薛家湾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至今没有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事件回放之二:
根据我国户籍制度及地方法规之规定:未成年儿童不具备民事能力,所有法律条文签字均由其监护人代为执行。而薛家湾在土地补偿金领取签字登记簿上赫然出现一个四岁孩童的字笔。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四岁的孩子,怎能龙飞凤舞的书写其姓名?就算该男孩是神童,那么他能不能领悟并说明领取的是什么款项?能不能对领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负责?如此荒唐、蹩脚的行为,为何内蒙古薛家湾各级职能部门均能采取“视而不见”?如此视法律为儿戏的行为,是偶然?还是内蒙古各级政府包庇纵容的必然?正义、法律何以在内蒙古薛家湾得到如此的践踏?
事件回放之三: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谁赋予了内蒙古薛家湾的妇女们神奇的生育能力?内蒙古薛家湾的某些妇女神奇的创造了人类生育史的奇迹!参照地方户籍官方录入信息:如某户两个孩子的生日差距仅仅相差六个月左右、更有甚者仅差五个多月。是什么赋予了内蒙古薛家湾一带个别妇女如此奇特且超人类科学的超级生育能力?如此挑战人类科学的行为,为什么没能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申请吉尼斯记录、诺贝尔奖?恐怕是相关人员自己也怕皇帝的新衣难以遮盖其如此丑陋的行为。谁才能给这个问题做出合理的、科学的解释?本报认为:也只有当初参与造假户口的相关人员知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