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院:不提倡网络举报 易给自身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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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提倡网络举报”

本报长沙讯 “不提倡公民进行网络举报。”湖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6月25日在“举报宣传周”主题会议上说。“向检方进行实名举报,是更有效的方式。”

201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3603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1204件,渎职侵权线索494件。省检察系统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062件,143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03人(厅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检方介绍,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依靠民众,与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作斗争的专门工作。检方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件件答复”,检方解释,实名意味着更强的真实性,能为检方办案提供更大帮助。

湖南省检察院并不提倡公民进行网络举报。“第一,虽是匿名举报,但网络是透明的,易给报警者带来风险。此外,网络线索太过简单,不利于检方调查。” 记者吴可

来源: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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