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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受贿后与受害者当事人的短信通话内容
原标题:长沙房产局长之子肇事致人残被诉法官向受害者索贿
(格祺伟)长沙市房产局副局长的儿子驾车与人发生碰撞,致使伤者八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因协商未果,伤者对其进行起诉。当地法官收受受害者“好处费”承诺“能计算的都会计算”,却因判决未能令人满意,被要求退还“好处费”。
肇事了,房产局长的公子驾车将人撞残
2012年1月24日,长沙的罗先生驾驶的湘AW6445的小车在宁乡县紫龙湾大酒店附近与王斯隆驾驶的湘AJZ299轿车发生车辆碰撞的交通事故。罗先生随后被送院治疗五个月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而根据宁乡县交警队2012年1月31日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肇事司机王斯隆对此次责任负全部责任。而据悉,肇事司机王斯隆为长沙市房产局副局长王世平的儿子。
为处理好此事,罗先生一家与肇事方王斯隆一方多次协商未果后,于2012年7月30日向宁乡县人民法院起诉,宁乡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过简易程序由姜启平作为审判员独任审判。
2012年8月29日,宁乡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期间,法院审判员姜启平指定要求罗先生到湖南省人民医院重新进行伤残等级司法鉴定,后经二次鉴定结果仍然是伤残八级。
法官受贿,承诺“能算计的都会算计”
2012年10月22日,罗先生一家在等待递交补充证据的时候,见有人给姜启平送了礼,又联想到他一直态度很不友好,而且明显偏向被告王斯隆。而且一直感觉姜启平老是处处为难,为了使姜能公平公正处理此案,罗先生一家当即给姜送了一条“和天下”的香烟以及1000元红包。随后,姜启平在回复罗先生的短信答应说:“能计算的都会计算,你放心”。
2012年11月26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当庭宣判。“五个月的卧床休息,居然没有一分钱护理费”,罗先生的妻子唐女士介绍,这次的判决结果,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营养费都大打折扣。
“钱花了,事没办成”,唐女士对这个判决结果表示很失望。
事没办好,遭要求退还钱物,法官当面退钱,纪委帮退烟
唐女士于是在法院领取赔偿金时,要求姜启平退还烟和钱。
“你们这种人,打不得一点交道”,唐女士介绍,姜启平当着审判员的面毫不避讳的将1000元礼金当着审判员的面退还给了她。并表示,烟,他已经抽了,要么就下次再来拿,要么是直接找纪委要。
2013年1月,唐女士向宁乡县法院纪委反映了此问题。据唐女士介绍,宁乡县纪检组的胡敬阳曾到她办公室来做过笔录,并将香烟退回。但是他们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书面回复,不知道最后宁乡县法院对此事的处理结果。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来源: 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