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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乎平均每周一个省部级高官被调查的频度,开创了前所未有的反腐纪录,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先后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原因都是涉嫌严重违纪。而在此之前,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先后落马。反腐提速已经成为社会乐见的共识。
也在最近,几起涉及中高级官员的腐败大案宣判,所涉及的贪腐金额从数百万至几千万元不等。新华社新华视点也发出微评:“根治腐败还要靠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在目前,只有先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方能为治本赢得宝贵时间。”目前“打老虎”虽然获得民间喝彩,但是腐败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也越来越引发公众的忧虑。
首先,当前一些领域的腐败形式越来越隐蔽,除了此前中纪委重点关注的会员卡腐败外,还有大量的腐败期权化、影子化,正在给反腐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最近不少被认定贪污受贿的案件就表明,官员贪腐已经不再是直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更多是通过中间人代为斡旋勾兑,甚至官员本人根本就不需要参与其中,而所获得的各种好处也以借贷或者劳务费等“合法”名义存入第三方的账户。这种做法类似于逃避信贷监管的“影子银行”,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影子腐败”,它在高级官员腐败案件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传统法学理论和当前法律条款对于贪污和受贿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但是最近曝光和处罚的案例里,有不少涉案财物无法准确地对应这一特征。比如雷政富案件中,就是以借贷名义获取300万,实际上这钱他并不占有,也不经他之手。还有个别官员通过特定关系人花费数千万用以打通关系做违法勾当,这也不直接占有赃款,但是却掌控这些财物的最终处分权。还有不少官员的妻子乃至前妻,以及他们在海外的子女以官员影子的方式代为收受各种好处,这种案件的侦查难度也越来越大。虽然最近几起案件里非典型的受贿情节都被定罪量刑,但是公众忧虑这种官员的“影子腐败”越来越普遍,查处的只是冰山一角。
其次,查处腐败官员不意味着反腐的结束,还需要处理腐败的后遗症。很多情况下,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一把手”腐败几乎将整个区域和系统的风气腐化,查处一个或一窝的贪腐官员,也难以有效恢复原有的正气、权威。现在不少案件中,只要官员退还赃款就从轻发落,这种做法反而有强化后遗症的味道。要知道,贪污贿赂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更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尤其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这不是退赔赃款就能弥补的。
除了正气、威信的损害外,还需要重视填补权力运行规范的漏洞。比如河南出现过先后四任交通厅长腐败的怪现状,这就绝不只是个人人品或组织失察的问题,一定在权力运行制度方面出现了重大的纰漏。现在处罚甚至处死一个贪官,并不必然防止下一个贪官出现,绝不能简单地认为打倒了一只“大老虎”就是反腐败的重大胜利,就以为能给这个系统、这个区域打了“防疫针”,再也不会出现腐败分子了。查处腐败案例、治疗后遗症,必须同时在制度上下功夫。
再次,公众对于大量贪腐资产、物品的处置也有一定的疑惑,这也是通常不易监督的领域。在民间早就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顺口溜,说的是乾隆皇帝的宠臣、大贪官和珅家财万贯,富可敌国,获罪后从他家抄出金银财宝无数,从此,嘉庆皇帝便不愁没钱花了。现在不少贪腐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没收的个人财产如何认定和处理?尤其是一些官员滥用职权使得一些与之勾结的商人获得数十亿元的财富,这些资产要如何处理,必须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甚至说,在这个领域急需司法信息公开的举措,以便于公众的监督。
总之,我们乐见更多“苍蝇”和“老虎”被查处,但是绝不能就此满足,人们更期待在治标之后在治本上出新招,在制度上给腐败釜底抽薪,并且看到一个清廉中国的时间表。
来源: 凤凰网
也在最近,几起涉及中高级官员的腐败大案宣判,所涉及的贪腐金额从数百万至几千万元不等。新华社新华视点也发出微评:“根治腐败还要靠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在目前,只有先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方能为治本赢得宝贵时间。”目前“打老虎”虽然获得民间喝彩,但是腐败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也越来越引发公众的忧虑。
首先,当前一些领域的腐败形式越来越隐蔽,除了此前中纪委重点关注的会员卡腐败外,还有大量的腐败期权化、影子化,正在给反腐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最近不少被认定贪污受贿的案件就表明,官员贪腐已经不再是直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更多是通过中间人代为斡旋勾兑,甚至官员本人根本就不需要参与其中,而所获得的各种好处也以借贷或者劳务费等“合法”名义存入第三方的账户。这种做法类似于逃避信贷监管的“影子银行”,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影子腐败”,它在高级官员腐败案件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传统法学理论和当前法律条款对于贪污和受贿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但是最近曝光和处罚的案例里,有不少涉案财物无法准确地对应这一特征。比如雷政富案件中,就是以借贷名义获取300万,实际上这钱他并不占有,也不经他之手。还有个别官员通过特定关系人花费数千万用以打通关系做违法勾当,这也不直接占有赃款,但是却掌控这些财物的最终处分权。还有不少官员的妻子乃至前妻,以及他们在海外的子女以官员影子的方式代为收受各种好处,这种案件的侦查难度也越来越大。虽然最近几起案件里非典型的受贿情节都被定罪量刑,但是公众忧虑这种官员的“影子腐败”越来越普遍,查处的只是冰山一角。
其次,查处腐败官员不意味着反腐的结束,还需要处理腐败的后遗症。很多情况下,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一把手”腐败几乎将整个区域和系统的风气腐化,查处一个或一窝的贪腐官员,也难以有效恢复原有的正气、权威。现在不少案件中,只要官员退还赃款就从轻发落,这种做法反而有强化后遗症的味道。要知道,贪污贿赂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更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尤其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这不是退赔赃款就能弥补的。
除了正气、威信的损害外,还需要重视填补权力运行规范的漏洞。比如河南出现过先后四任交通厅长腐败的怪现状,这就绝不只是个人人品或组织失察的问题,一定在权力运行制度方面出现了重大的纰漏。现在处罚甚至处死一个贪官,并不必然防止下一个贪官出现,绝不能简单地认为打倒了一只“大老虎”就是反腐败的重大胜利,就以为能给这个系统、这个区域打了“防疫针”,再也不会出现腐败分子了。查处腐败案例、治疗后遗症,必须同时在制度上下功夫。
再次,公众对于大量贪腐资产、物品的处置也有一定的疑惑,这也是通常不易监督的领域。在民间早就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顺口溜,说的是乾隆皇帝的宠臣、大贪官和珅家财万贯,富可敌国,获罪后从他家抄出金银财宝无数,从此,嘉庆皇帝便不愁没钱花了。现在不少贪腐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没收的个人财产如何认定和处理?尤其是一些官员滥用职权使得一些与之勾结的商人获得数十亿元的财富,这些资产要如何处理,必须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甚至说,在这个领域急需司法信息公开的举措,以便于公众的监督。
总之,我们乐见更多“苍蝇”和“老虎”被查处,但是绝不能就此满足,人们更期待在治标之后在治本上出新招,在制度上给腐败釜底抽薪,并且看到一个清廉中国的时间表。
来源: 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