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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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剃刀剖析民主
今天,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自由主义者,都在呼喊着民主。他们的呼喊之中,有的折射出社会的不平等,有的反映着体制的不完备,有的则隐藏着其它动机。可是,问题越来越复杂,有的说民主就是三权分立,有的说民主就是普选,有的说民主能带来正义、公平和平等,有的说民主社会不存在专制,有的说民主能带来自由,还有什么你这个人应该民主一点,开会要有民主气氛等等等等。总之,民主看上去象是个大杂烩,什么东西都装到里面去了。装进去的东西确实都不错,可民主这两个字也越来越不可琢磨。究竟什么是民主?
一,什么是民主?
民主概念被混淆得太厉害,要弄清楚它,只有用奥斯姆剃刀。大家都知道,“民主”并非来自中国,而是从西洋嫁接来的,它起源于古希腊雅典城邦,意味着公民的统治(奴隶没有份)。从这里看,民主最初和最本质的意思,就是声明国家和社会的所有权归公民所有,它表达的是一种社会所有权观念,不再有其它的意思。从这里看,民主并没有排斥集权,它只是规定国家权力归公民所有,而没有规定国家权力的具体模式。简单点说,民主,就是权力,就是公民对国家的所有权。这里即没有温情,也没有杀戮,它就是一个权力观念。注意,这里没有涉及个人的权力问题,苏格拉底就是死于民主的表决。
先撇开其它,从这里看,和自由主义者所表述出来的不一样,民主只是一个冷冷的权力声明,它无关道德、正义和公平。实际上,历史上的民主国家和它的公民,在为了争取自己利益的时候,暴力和残酷从来就不缺少。可是从自由主义者那里听说,民主是个香馍馍,有了民主,正义、公平、自由和富裕等等等等就什么都有了。每当有什么非正义和不公平的事件发生,他们都这么说:因为专制,因为没有民主。可历史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现实告诉我们也不是这样。
而要在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真正实现这种民主所有权观念,除了要约束权力机构里的那些人外,还要解决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公民之间的矛盾,这就自然要求有一种相适应的政治制度,这就是所谓的民主制度。在这种制度中不是按照科学而是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办事。民主制度有比较著名的所谓总统制、议会制等,制度的基本特征都是普选和三权分立。问题需要一点一点地搞清楚,普选先不谈,三权分立是民主的制度表现形式之一,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不是就是说,民主制度就意味着只有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只是民主制度内权力制衡的一种方案,但不意味着民主就是三权分立。民主的真正含义是,在当前政治制度中,公民从制度上拥有国家所有权,只要做到这一点,无论什么样的形式,都是一种民主制度。象英国那种保留君主的国家同样是民主国家。那么除了象西方那种政治制度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实现形式?
我们来看看古代中国,每个朝代的建立,可以说都是人民的意志(中国没有真正西方式的奴隶),是他们用暴力把这个王朝送上台的。这是一种暴力罢免和选举过程,它产生了一个新政权,可以说这也是一个民主选举过程。新的政权是人民用锄头表决出来的,至少在产生的那一刻,它是一个选举出来的政权。它可能按照它认为顺应民意的方式行事,仁政可以让这样的政权存活300多年,但它不是一个民主政权,因为民主权力没有制度上的保障。
但是如果这样的集权政府里,引入民主机制,它也能称为一个民主国家。因为民主首先只考虑政权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政权内部的权力结构。可是,有没有可能实现这样一种民主制度呢?
二,民主的制度结构分析
民主制度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权系统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这在民主国家里,一般通过普选制来解决;二是政权系统内部的结构,一般来说,这就是三权分立;同时普选制的存在,和多党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三个关系――即公民与政权的关系、政权系统内部的关系、政权与政党之间的关系,在民主国家里面,构成一个非常自洽的政治大系统。这种政治系统下的人们的社会政治观,和我们的社会政治观,差别非常大。从个人的权利到政府的地位等等,两种政治系统下的人们所看到的几乎可以说是两个世界。这里不再赘述。
我们必须看到,这一民主政治系统,是一整套的,只要你引入普选制,其他的会随着而来。引入多党制或者三权分立,最终也会出现这种结果。而这种政治系统和中国无论是传统还是今天的社会比较,都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政治观,截然不同的两种社会。两种社会下的人民对政治的认识的差异,会存在于我们想到和我们没有想到的每一个角落。就是说,如果在中国实行这种民主制度,将是从公众到政权和政党的完全换脑过程,任何一环节的失败,都会导致手术的失败。其中危险最大的,还是公众的政治观――新的政权系统完全由领导权力型转变成服务性的。而几千年来,中国公众对政府的要求,一直要它扮演一个管理者和领导者的角色,并把很多罪过归咎于它的无能。中国公众是希望政权系统公平地管到自己头上来,而不是想把它抛弃掉;他们希望它能够干更多的正确的事情,而不是更少;他们期待的是青天型的强大政府,而不是仅仅作为一个仆人存在的政府。而新的政府,完全丧失了这种威权能力,可以想见,它无法满足公众的这种期望。随之而来的结果和上世纪初,不会有多少不同。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中华民族对政权的观点和西方完全不同――如果要进行政治改革,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不然,新的政权系统在公众的要求面前,就象一个花瓶,随时都会被打得粉碎,和上世纪初的民主实验结果不会有任何差别。因为这和中国人的政治认识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就连孙中山在搞革命要民主的时候,也提出“天下为公”的口号,他似乎没有意识到民主政体正相反,是以私有为基础。
只要是普选制,就必然是多党政治,只要是三权分立,就不可能再有共产党的领导权。这时,中国就不可能存在象以往那样的具有强大行政职能和手段的集权政府。我观察到,很多强烈要求民主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的实质要求是,在当前的政权系统中,清除腐败,让这个强大的政权系统发挥更多更有效更符合人心的作用。他绝没有想到,新的民主制度根本没有这种强大的行政职能,实际上对他来说,这基本上是一个毫无用处的政府。这样的政府在处理问题上,会温和得多,但你的事情从此要靠自己解决,面对你的困难,它是失能的,不再有所谓的青天来干预你遭遇的事情――它已经无权做这一切。可以说,中国那些整天要求民主的人,大多数都只是叶公好龙,他还不知道西方民主制度,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但那些老牌和大牌自由主义者是十分清楚的。因为他们的根本目标并不是在中国实现真正的自由民主,相反,他们极度憎恨和仇视这个对他们专政过的政权,他们想颠覆她,他们想重新获得他们已经失去五十多年的东西――政权。
三,普选与民主――民主的实质权力是什么?监督还是选举?
这里分析一下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涉及公众与公众之间、公众与政权之间的关系,一个政权,它是不是民主,最主要的就是政权是不是真正掌握在公众手中。普选制一直被自由主义者标榜为真正民主的,可是有了普选制,是不是就真的民主了?民主意味着公众成为国家的老板,他们应该可以雇佣和解雇政权。拿一个私人企业作为例子,老板握有的企业所有权究竟通过雇佣还是解雇体现?如果仅仅只有对工人的雇佣权,那么这个企业的工人不按照它的意志办事,而他又不能解雇,只能等到合同期结束,重新招聘一个工人来替代,那会有什么结果?这个企业能搞好吗?实际的情况是,企业主一直掌握着解雇权(罢免权),如果工人违背了他的利益,他可以随时给这个打工仔一纸解聘书,请他走人。同样,普选制所体现的,只是半截的民主,那个名义上的打工仔在执政的时候,他没干好,可以照样光彩地走下来。公众对国家的所有权,在普选制中并没有实现。
民主制度的选举和监督权和企业主对工人的雇佣和解聘相对应。从这里看,监督权(罢免权)才是真正体现民主的一项基本权力。打工仔在台上胡作非为,公众就可以把他罢免掉,然后清查账目(不会再有阻力了,谁阻罢免谁),看看干了多少违法乱纪的事情,责成相应的处理。那么中国官场上的那些贪官昏官,可以立即被公众手中的罢免票轻松清洗干净,尤其基层的官员。而被清洗干净的政权系统,这时候不再没有蛀虫的腐蚀,却保留一个高度集权的行政系统,它的高效廉洁,将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
这里只需要注意一点:民主,就是公众对国家的所有权,主要体现在对当前执政者的罢免上,而不是未来执政者的普选上。这在经济产权领域是非常清晰的,西方经济理论功底很深厚的自由主义者恐怕是最清楚的,可为什么,一到政治领域,就只想起选举,难道这里只能存在半截的所有权?
四,三权分立与民主
在西方政治制度中,普选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确立了公众对国家的权力地位,那么自由主义者拼着老命鼓吹的三权分立是什么?分权论是由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搞出来的,就是所谓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现在东欧和俄罗斯搞政治的,套的都是这个公式。可笑的是,正是三权分立让我看清楚西方民主制度的缺陷――它不是一个完整的民主制度。
我们知道,如果一个政权真正实现了民主,所有权完全归公众所有,廉洁和腐败问题就不会再存在了,那么政权的制度形式应该越集权越好。在民主的保证下,集权的制度办事效率最高,人们获得的福利最大。那怎么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和中国的民主精英都这么力挺三权分立?本来只要老板的所有权很明确,打工仔自然越有能力越好,可这里他们所希望的却是一个比较无能的打工仔,这是为什么?
刚才提到,普选是针对公众与公众之间、公众与政权之间的关系所采取的一个解决方案。三权分立则显然是政权系统内部的权力分割,它和公众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洛克等人提出这一解决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制约政权可能的专制行为――请注意这些人思想中所表达出来的信息:普选并没有真正解决所有问题,政权的所有权还没有完全掌握在公众手中,因此他们设想出这一政权系统内部的权力制衡。
这一权力制衡是什么意思?有这几点需要考虑:一,公众在制度之外,没有参与其中;二,多党制的存在;三,权力在政权系统内部的人员里分配;四,相互制约,没有最高权力机构。如果我们把普选制、所有权问题和这个三权分立联系起来,就会立即发现,所谓的三权分立,是那些思想家为了普选制的缺陷和漏洞创立的。从前面的论述看,普选制没有解决真正解决民主(即公众对国家的所有权)问题,它的半截民主给政权暴政专制等留下了空间,不然不需要所谓的三权分立制度。而这些思想者他们没有怀疑普选制,却试图通过政权系统内部的制约来解决这一漏洞问题,保障民众的权力。这样做,确实对预防暴政有所帮助,但同时另半截国家权力被执政者瓜分了,而没有归还给公众,还导致政权行政能力的丧失。
从这里可以看出,三权分立所针对的问题,正是普选制没有正确解决民主问题所形成的缺陷导致。它不是通过民主,归还民众国家所有权,而是依靠权力阶层(或者说党派斗争)对权力的分割来抑制――它不是最彻底的民主制度。
小结一下:西方民主制度中,普选制、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等政治制度,相互之间联系非常紧密,不可分割。但普选制并没有真正把国家所有权全部归还给公众,也就是民主并没有做到位。多党制和三权分立是对这种普选制的弥补,但实际利益最终都归政党和政党所代表的集团所享有,人民所获得的好处并不多。
五,民主、个人权利和精英政治
在我们考察民主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这一概念所包含的社会政治观,和华夏文明几千年来所持有的政治观念,差异是极其深刻的。关于华夏文明的剖析,将写进《古代中国――光辉的公有制历程》一文中,目前该文还没有完成。总之,华夏文明的基础是社会公有观念,而源自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则是以个人权力为基石。我不想展开了,但这里绝不是一个是非问题。而且近代以来,很多人都在套用西方的各种社会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却从未认识到这一点,做的事情,也只能用张冠李戴来形容。
民主并不排斥精英政治,相反,民主需要精英政治。很多人以为民主意味着民众参与政治,但不是。老板的所有权不是体现在自己非要去干打工仔的活上,而是看着、监督着打工仔干活,在他干不好的时候炒他鱿鱼。所有权在这里,干活当然要找那种最能干的打工仔――也就是所谓的精英。当然,只要你个人有能力,你也可以努力成为精英的一部分,民主本身就保障了你这种权力,但不可能保证你有这种能力。实际上,在这一问题上,华夏文明几乎从一开始就是如此。只要你有能力,哪怕你家徒四壁,你还是可以出将入相。但这是平民政治,精英从平民中产生,不是民主,中国古代一直是平民政治,但不是民主政治。
六,民主与中国
西方民主制度和它所携带的意识形态,要想真正在中国落脚,至少要战胜三个死敌:中华民族传统的国家和文明意识、最广大的人口――农民、共产党。其中,最容易对付的是共产党,只要共产党的领导人接受了西方意识形态观念,这种民主制度很容易在中国暂时成为现实。而自由主义者认为,共产党就是西方民主制度的唯一敌人。
这种政权一成立,它马上要面对中华民族传统的国家和文明意识的挑战。这种制度下的政府,是必然的弱势政府,并且政府不得不置身公众事外,不可能干涉个人事务,其结果就是中国人民认为政府无能而且投靠富人,但是还和以往一样,把自己遭的罪都归咎到政府头上。而实际上是,政府之所以再也不能给他们公平,西方民主制度禁止政府拥有这种权力。宏观地看待这一问题,你就会发现中国的这种传统国家意识会时刻都在动摇这种三权分立的政府。在这个政治环境里,你没有钱,你就请不起律师,你就打不起官司,证据你也得自己去找,你上访也毫无用处,政府根本就没有插手私人事务的权力。结果会怎么样?不满会迅速地积累起来,和五四运动不会有多少差别,接下来就是革命。
其次是农民,很多人以为私有化会对农民有好处,从世界史上,没有看到任何事实的印证,我只看到圈地和类似圈地的运动。而实行西方民主政治,肯定带来土地私有化。很多人理论上极其漂亮,私有化,农民就有土地了,就富裕起来了,多美好的公式。但历史从来没有印证过,历史都是血淋淋的,尤其象这种大规模的土地私有化从来没有过,英国那么小的国度,圈地运动都如此血腥,我不知道这种弱势政府和土地私有化会给中国带来什么。盘活农民当然是好事,可是如果盘砸了,农民的日子过不下去了,整个中国,十几亿人,谁也别想睡觉。说到这里,我挺佩服那些力挺土地私有化的诸位先生的胆识,真是过人啊。
其实上世纪初,西方民主制度,中国已经试验过一次了,被淘汰了。今天这些自由主义者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痛,又想再来折腾一次。上一次是农民和华夏文明传统赢了,这次,中国只要搞西方民主政治,我不会怀疑,最后赢的,还是他们,只要搞西方民主政治,肯定会又来几个蒋介石毛泽东把他们收拾了。从近代以来,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和他们祖辈一直栽着跟头,原因很简单,他们十分精通西方文化和自由主义理论,对脚下的这块土地却毫无认识。他们不会明白,华夏文明的国家政权,一直是以权力和利益分配的主宰和仲裁者的角色存在,一旦政权扮演不了这种角色,这种政治理念被触动,无论是偏了(暴政等)还是没了(西方民主制度),总会有人重新建立起这样一个政权,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或者是非问题,这是深植于这个民族心中的政治理念。自由主义者看不出来,在这种政治基础面前,他们就象唐吉珂德,面对着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的秦朝军队。
那么,中国是不是就不需要民主制度了?显然不是,中国宪法里规定的民主权力,今天成为现实的还很少,大量官僚的腐化贪污、侵吞我们的公有财产,正是因为民主监督机制在中国还没有真正成为现实。有的官僚尤其是基层官僚,把他们所管辖的一方当作自己的天下,鱼肉百姓,无恶不作,不清理掉他们,共和国的根基迟早被他们蛀空。但是西方民主制度在中国面临诸多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引入民主监督机制,以确实落实人民的国家所有权?
中国目前的政治现实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很难通过一种正常机制,从政权机构中剔除腐败和无能的官员。由于这些官员往往都是共产党员,都号称为人民服务,人们很清楚他们的勾当,却每天都能看到他们在冠冕堂皇地做戏。一开始,也许人们认为只是官员的问题,然而这种情况一多,而且普遍存在,却无法正当解决,结果就是人们把怀疑和愤懑的目光逐渐转移到政权和共产党身上。这带来很大危险,实际上,今天共产党所讲的话,没有几个人还相信,没有几个人还当一回事。别看那些在话筒面前侃侃而谈的,他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话都是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共产党如果现在倒台,怕拍手的不会仅仅是一小群人。
西方民主政治中,一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政党和执政的官僚分离开来,政党里面的某个人执政失败,人们选举的时候不会再去选他,但却不会把罪过归咎到他的政党头上。个人的责任不需要政党来承担,个人的责任不需要政府来承担,这就是他们制度稳定的根源。而今天的中国,某个官员干得不好,却弄不下去,结果共产党和政府来替他背黑锅,这是我们这种制度中最深的隐患,也是我们的政体不稳定的根源。
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做?在中国,上面已经说了,不能象西方民主制度那样分割权力。也不能象今天这样,个别官僚把持一切。我们上面提到,民主权力中的最重要的一项监督权力就是罢免权,而作为一个公司的老板,招聘工人的任务未必非要自己执行,往往是通过一个部门或者某个猎头公司来代理,只要有所有权保证的解聘权在这里,不怕来的这个打工仔不干活。
所以,这里给出这样一个权力分配方案:共产党掌握领导权和执政权,她负责产生政府人选;人民掌握监督权和罢免权,负责盯着这些政府官员的举动,定期对他进行信任投票,不被信任的立即罢免。如果把国家当作一个公司,那么中国共产党就是这个公司的招聘部门,或者是本公司委托代理的猎头公司,专门负责给公司推荐各个岗位的人选。这时候,如果这些人选没干好,作为老板的人民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把这些不合格的人选罢免掉,显然这时候,共产党也就是招聘部门,不需要为这个被罢免的官员付上责任。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基本问题就一清二楚了。即中国共产党始终掌握执政权,但要把党和人分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监督权的机构,必须掌握真正的监督和罢免权。这里,首先在人大代表的产生上,必须规范,必须是真正的选举,搞点名、搞等额选举、搞差额选举,骗谁呀,以为老百姓都是白痴?其次,人大的监督权必须落实,不然执政者贪污腐败、违法乱纪,依然可以逍遥地过日子。
如果这一制度得到执行,那么在完全不触犯共产党领导的情况下,那些贪官污吏会立即从政权系统中被轻松剥离出去,再也不会有人借着公权侵犯私人利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会因此得到进一步巩固。其次,整个政权系统将是一个世界上最为高效廉洁的政权系统,其内在的强大的行政职能在这一刻会健康地发挥出来,中国的面貌将由此焕然一新。
今天,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自由主义者,都在呼喊着民主。他们的呼喊之中,有的折射出社会的不平等,有的反映着体制的不完备,有的则隐藏着其它动机。可是,问题越来越复杂,有的说民主就是三权分立,有的说民主就是普选,有的说民主能带来正义、公平和平等,有的说民主社会不存在专制,有的说民主能带来自由,还有什么你这个人应该民主一点,开会要有民主气氛等等等等。总之,民主看上去象是个大杂烩,什么东西都装到里面去了。装进去的东西确实都不错,可民主这两个字也越来越不可琢磨。究竟什么是民主?
一,什么是民主?
民主概念被混淆得太厉害,要弄清楚它,只有用奥斯姆剃刀。大家都知道,“民主”并非来自中国,而是从西洋嫁接来的,它起源于古希腊雅典城邦,意味着公民的统治(奴隶没有份)。从这里看,民主最初和最本质的意思,就是声明国家和社会的所有权归公民所有,它表达的是一种社会所有权观念,不再有其它的意思。从这里看,民主并没有排斥集权,它只是规定国家权力归公民所有,而没有规定国家权力的具体模式。简单点说,民主,就是权力,就是公民对国家的所有权。这里即没有温情,也没有杀戮,它就是一个权力观念。注意,这里没有涉及个人的权力问题,苏格拉底就是死于民主的表决。
先撇开其它,从这里看,和自由主义者所表述出来的不一样,民主只是一个冷冷的权力声明,它无关道德、正义和公平。实际上,历史上的民主国家和它的公民,在为了争取自己利益的时候,暴力和残酷从来就不缺少。可是从自由主义者那里听说,民主是个香馍馍,有了民主,正义、公平、自由和富裕等等等等就什么都有了。每当有什么非正义和不公平的事件发生,他们都这么说:因为专制,因为没有民主。可历史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现实告诉我们也不是这样。
而要在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真正实现这种民主所有权观念,除了要约束权力机构里的那些人外,还要解决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公民之间的矛盾,这就自然要求有一种相适应的政治制度,这就是所谓的民主制度。在这种制度中不是按照科学而是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办事。民主制度有比较著名的所谓总统制、议会制等,制度的基本特征都是普选和三权分立。问题需要一点一点地搞清楚,普选先不谈,三权分立是民主的制度表现形式之一,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不是就是说,民主制度就意味着只有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只是民主制度内权力制衡的一种方案,但不意味着民主就是三权分立。民主的真正含义是,在当前政治制度中,公民从制度上拥有国家所有权,只要做到这一点,无论什么样的形式,都是一种民主制度。象英国那种保留君主的国家同样是民主国家。那么除了象西方那种政治制度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实现形式?
我们来看看古代中国,每个朝代的建立,可以说都是人民的意志(中国没有真正西方式的奴隶),是他们用暴力把这个王朝送上台的。这是一种暴力罢免和选举过程,它产生了一个新政权,可以说这也是一个民主选举过程。新的政权是人民用锄头表决出来的,至少在产生的那一刻,它是一个选举出来的政权。它可能按照它认为顺应民意的方式行事,仁政可以让这样的政权存活300多年,但它不是一个民主政权,因为民主权力没有制度上的保障。
但是如果这样的集权政府里,引入民主机制,它也能称为一个民主国家。因为民主首先只考虑政权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政权内部的权力结构。可是,有没有可能实现这样一种民主制度呢?
二,民主的制度结构分析
民主制度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权系统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这在民主国家里,一般通过普选制来解决;二是政权系统内部的结构,一般来说,这就是三权分立;同时普选制的存在,和多党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三个关系――即公民与政权的关系、政权系统内部的关系、政权与政党之间的关系,在民主国家里面,构成一个非常自洽的政治大系统。这种政治系统下的人们的社会政治观,和我们的社会政治观,差别非常大。从个人的权利到政府的地位等等,两种政治系统下的人们所看到的几乎可以说是两个世界。这里不再赘述。
我们必须看到,这一民主政治系统,是一整套的,只要你引入普选制,其他的会随着而来。引入多党制或者三权分立,最终也会出现这种结果。而这种政治系统和中国无论是传统还是今天的社会比较,都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政治观,截然不同的两种社会。两种社会下的人民对政治的认识的差异,会存在于我们想到和我们没有想到的每一个角落。就是说,如果在中国实行这种民主制度,将是从公众到政权和政党的完全换脑过程,任何一环节的失败,都会导致手术的失败。其中危险最大的,还是公众的政治观――新的政权系统完全由领导权力型转变成服务性的。而几千年来,中国公众对政府的要求,一直要它扮演一个管理者和领导者的角色,并把很多罪过归咎于它的无能。中国公众是希望政权系统公平地管到自己头上来,而不是想把它抛弃掉;他们希望它能够干更多的正确的事情,而不是更少;他们期待的是青天型的强大政府,而不是仅仅作为一个仆人存在的政府。而新的政府,完全丧失了这种威权能力,可以想见,它无法满足公众的这种期望。随之而来的结果和上世纪初,不会有多少不同。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中华民族对政权的观点和西方完全不同――如果要进行政治改革,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不然,新的政权系统在公众的要求面前,就象一个花瓶,随时都会被打得粉碎,和上世纪初的民主实验结果不会有任何差别。因为这和中国人的政治认识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就连孙中山在搞革命要民主的时候,也提出“天下为公”的口号,他似乎没有意识到民主政体正相反,是以私有为基础。
只要是普选制,就必然是多党政治,只要是三权分立,就不可能再有共产党的领导权。这时,中国就不可能存在象以往那样的具有强大行政职能和手段的集权政府。我观察到,很多强烈要求民主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的实质要求是,在当前的政权系统中,清除腐败,让这个强大的政权系统发挥更多更有效更符合人心的作用。他绝没有想到,新的民主制度根本没有这种强大的行政职能,实际上对他来说,这基本上是一个毫无用处的政府。这样的政府在处理问题上,会温和得多,但你的事情从此要靠自己解决,面对你的困难,它是失能的,不再有所谓的青天来干预你遭遇的事情――它已经无权做这一切。可以说,中国那些整天要求民主的人,大多数都只是叶公好龙,他还不知道西方民主制度,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但那些老牌和大牌自由主义者是十分清楚的。因为他们的根本目标并不是在中国实现真正的自由民主,相反,他们极度憎恨和仇视这个对他们专政过的政权,他们想颠覆她,他们想重新获得他们已经失去五十多年的东西――政权。
三,普选与民主――民主的实质权力是什么?监督还是选举?
这里分析一下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涉及公众与公众之间、公众与政权之间的关系,一个政权,它是不是民主,最主要的就是政权是不是真正掌握在公众手中。普选制一直被自由主义者标榜为真正民主的,可是有了普选制,是不是就真的民主了?民主意味着公众成为国家的老板,他们应该可以雇佣和解雇政权。拿一个私人企业作为例子,老板握有的企业所有权究竟通过雇佣还是解雇体现?如果仅仅只有对工人的雇佣权,那么这个企业的工人不按照它的意志办事,而他又不能解雇,只能等到合同期结束,重新招聘一个工人来替代,那会有什么结果?这个企业能搞好吗?实际的情况是,企业主一直掌握着解雇权(罢免权),如果工人违背了他的利益,他可以随时给这个打工仔一纸解聘书,请他走人。同样,普选制所体现的,只是半截的民主,那个名义上的打工仔在执政的时候,他没干好,可以照样光彩地走下来。公众对国家的所有权,在普选制中并没有实现。
民主制度的选举和监督权和企业主对工人的雇佣和解聘相对应。从这里看,监督权(罢免权)才是真正体现民主的一项基本权力。打工仔在台上胡作非为,公众就可以把他罢免掉,然后清查账目(不会再有阻力了,谁阻罢免谁),看看干了多少违法乱纪的事情,责成相应的处理。那么中国官场上的那些贪官昏官,可以立即被公众手中的罢免票轻松清洗干净,尤其基层的官员。而被清洗干净的政权系统,这时候不再没有蛀虫的腐蚀,却保留一个高度集权的行政系统,它的高效廉洁,将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
这里只需要注意一点:民主,就是公众对国家的所有权,主要体现在对当前执政者的罢免上,而不是未来执政者的普选上。这在经济产权领域是非常清晰的,西方经济理论功底很深厚的自由主义者恐怕是最清楚的,可为什么,一到政治领域,就只想起选举,难道这里只能存在半截的所有权?
四,三权分立与民主
在西方政治制度中,普选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确立了公众对国家的权力地位,那么自由主义者拼着老命鼓吹的三权分立是什么?分权论是由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搞出来的,就是所谓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现在东欧和俄罗斯搞政治的,套的都是这个公式。可笑的是,正是三权分立让我看清楚西方民主制度的缺陷――它不是一个完整的民主制度。
我们知道,如果一个政权真正实现了民主,所有权完全归公众所有,廉洁和腐败问题就不会再存在了,那么政权的制度形式应该越集权越好。在民主的保证下,集权的制度办事效率最高,人们获得的福利最大。那怎么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和中国的民主精英都这么力挺三权分立?本来只要老板的所有权很明确,打工仔自然越有能力越好,可这里他们所希望的却是一个比较无能的打工仔,这是为什么?
刚才提到,普选是针对公众与公众之间、公众与政权之间的关系所采取的一个解决方案。三权分立则显然是政权系统内部的权力分割,它和公众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洛克等人提出这一解决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制约政权可能的专制行为――请注意这些人思想中所表达出来的信息:普选并没有真正解决所有问题,政权的所有权还没有完全掌握在公众手中,因此他们设想出这一政权系统内部的权力制衡。
这一权力制衡是什么意思?有这几点需要考虑:一,公众在制度之外,没有参与其中;二,多党制的存在;三,权力在政权系统内部的人员里分配;四,相互制约,没有最高权力机构。如果我们把普选制、所有权问题和这个三权分立联系起来,就会立即发现,所谓的三权分立,是那些思想家为了普选制的缺陷和漏洞创立的。从前面的论述看,普选制没有解决真正解决民主(即公众对国家的所有权)问题,它的半截民主给政权暴政专制等留下了空间,不然不需要所谓的三权分立制度。而这些思想者他们没有怀疑普选制,却试图通过政权系统内部的制约来解决这一漏洞问题,保障民众的权力。这样做,确实对预防暴政有所帮助,但同时另半截国家权力被执政者瓜分了,而没有归还给公众,还导致政权行政能力的丧失。
从这里可以看出,三权分立所针对的问题,正是普选制没有正确解决民主问题所形成的缺陷导致。它不是通过民主,归还民众国家所有权,而是依靠权力阶层(或者说党派斗争)对权力的分割来抑制――它不是最彻底的民主制度。
小结一下:西方民主制度中,普选制、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等政治制度,相互之间联系非常紧密,不可分割。但普选制并没有真正把国家所有权全部归还给公众,也就是民主并没有做到位。多党制和三权分立是对这种普选制的弥补,但实际利益最终都归政党和政党所代表的集团所享有,人民所获得的好处并不多。
五,民主、个人权利和精英政治
在我们考察民主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这一概念所包含的社会政治观,和华夏文明几千年来所持有的政治观念,差异是极其深刻的。关于华夏文明的剖析,将写进《古代中国――光辉的公有制历程》一文中,目前该文还没有完成。总之,华夏文明的基础是社会公有观念,而源自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则是以个人权力为基石。我不想展开了,但这里绝不是一个是非问题。而且近代以来,很多人都在套用西方的各种社会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却从未认识到这一点,做的事情,也只能用张冠李戴来形容。
民主并不排斥精英政治,相反,民主需要精英政治。很多人以为民主意味着民众参与政治,但不是。老板的所有权不是体现在自己非要去干打工仔的活上,而是看着、监督着打工仔干活,在他干不好的时候炒他鱿鱼。所有权在这里,干活当然要找那种最能干的打工仔――也就是所谓的精英。当然,只要你个人有能力,你也可以努力成为精英的一部分,民主本身就保障了你这种权力,但不可能保证你有这种能力。实际上,在这一问题上,华夏文明几乎从一开始就是如此。只要你有能力,哪怕你家徒四壁,你还是可以出将入相。但这是平民政治,精英从平民中产生,不是民主,中国古代一直是平民政治,但不是民主政治。
六,民主与中国
西方民主制度和它所携带的意识形态,要想真正在中国落脚,至少要战胜三个死敌:中华民族传统的国家和文明意识、最广大的人口――农民、共产党。其中,最容易对付的是共产党,只要共产党的领导人接受了西方意识形态观念,这种民主制度很容易在中国暂时成为现实。而自由主义者认为,共产党就是西方民主制度的唯一敌人。
这种政权一成立,它马上要面对中华民族传统的国家和文明意识的挑战。这种制度下的政府,是必然的弱势政府,并且政府不得不置身公众事外,不可能干涉个人事务,其结果就是中国人民认为政府无能而且投靠富人,但是还和以往一样,把自己遭的罪都归咎到政府头上。而实际上是,政府之所以再也不能给他们公平,西方民主制度禁止政府拥有这种权力。宏观地看待这一问题,你就会发现中国的这种传统国家意识会时刻都在动摇这种三权分立的政府。在这个政治环境里,你没有钱,你就请不起律师,你就打不起官司,证据你也得自己去找,你上访也毫无用处,政府根本就没有插手私人事务的权力。结果会怎么样?不满会迅速地积累起来,和五四运动不会有多少差别,接下来就是革命。
其次是农民,很多人以为私有化会对农民有好处,从世界史上,没有看到任何事实的印证,我只看到圈地和类似圈地的运动。而实行西方民主政治,肯定带来土地私有化。很多人理论上极其漂亮,私有化,农民就有土地了,就富裕起来了,多美好的公式。但历史从来没有印证过,历史都是血淋淋的,尤其象这种大规模的土地私有化从来没有过,英国那么小的国度,圈地运动都如此血腥,我不知道这种弱势政府和土地私有化会给中国带来什么。盘活农民当然是好事,可是如果盘砸了,农民的日子过不下去了,整个中国,十几亿人,谁也别想睡觉。说到这里,我挺佩服那些力挺土地私有化的诸位先生的胆识,真是过人啊。
其实上世纪初,西方民主制度,中国已经试验过一次了,被淘汰了。今天这些自由主义者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痛,又想再来折腾一次。上一次是农民和华夏文明传统赢了,这次,中国只要搞西方民主政治,我不会怀疑,最后赢的,还是他们,只要搞西方民主政治,肯定会又来几个蒋介石毛泽东把他们收拾了。从近代以来,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和他们祖辈一直栽着跟头,原因很简单,他们十分精通西方文化和自由主义理论,对脚下的这块土地却毫无认识。他们不会明白,华夏文明的国家政权,一直是以权力和利益分配的主宰和仲裁者的角色存在,一旦政权扮演不了这种角色,这种政治理念被触动,无论是偏了(暴政等)还是没了(西方民主制度),总会有人重新建立起这样一个政权,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或者是非问题,这是深植于这个民族心中的政治理念。自由主义者看不出来,在这种政治基础面前,他们就象唐吉珂德,面对着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的秦朝军队。
那么,中国是不是就不需要民主制度了?显然不是,中国宪法里规定的民主权力,今天成为现实的还很少,大量官僚的腐化贪污、侵吞我们的公有财产,正是因为民主监督机制在中国还没有真正成为现实。有的官僚尤其是基层官僚,把他们所管辖的一方当作自己的天下,鱼肉百姓,无恶不作,不清理掉他们,共和国的根基迟早被他们蛀空。但是西方民主制度在中国面临诸多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引入民主监督机制,以确实落实人民的国家所有权?
中国目前的政治现实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很难通过一种正常机制,从政权机构中剔除腐败和无能的官员。由于这些官员往往都是共产党员,都号称为人民服务,人们很清楚他们的勾当,却每天都能看到他们在冠冕堂皇地做戏。一开始,也许人们认为只是官员的问题,然而这种情况一多,而且普遍存在,却无法正当解决,结果就是人们把怀疑和愤懑的目光逐渐转移到政权和共产党身上。这带来很大危险,实际上,今天共产党所讲的话,没有几个人还相信,没有几个人还当一回事。别看那些在话筒面前侃侃而谈的,他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话都是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共产党如果现在倒台,怕拍手的不会仅仅是一小群人。
西方民主政治中,一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政党和执政的官僚分离开来,政党里面的某个人执政失败,人们选举的时候不会再去选他,但却不会把罪过归咎到他的政党头上。个人的责任不需要政党来承担,个人的责任不需要政府来承担,这就是他们制度稳定的根源。而今天的中国,某个官员干得不好,却弄不下去,结果共产党和政府来替他背黑锅,这是我们这种制度中最深的隐患,也是我们的政体不稳定的根源。
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做?在中国,上面已经说了,不能象西方民主制度那样分割权力。也不能象今天这样,个别官僚把持一切。我们上面提到,民主权力中的最重要的一项监督权力就是罢免权,而作为一个公司的老板,招聘工人的任务未必非要自己执行,往往是通过一个部门或者某个猎头公司来代理,只要有所有权保证的解聘权在这里,不怕来的这个打工仔不干活。
所以,这里给出这样一个权力分配方案:共产党掌握领导权和执政权,她负责产生政府人选;人民掌握监督权和罢免权,负责盯着这些政府官员的举动,定期对他进行信任投票,不被信任的立即罢免。如果把国家当作一个公司,那么中国共产党就是这个公司的招聘部门,或者是本公司委托代理的猎头公司,专门负责给公司推荐各个岗位的人选。这时候,如果这些人选没干好,作为老板的人民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把这些不合格的人选罢免掉,显然这时候,共产党也就是招聘部门,不需要为这个被罢免的官员付上责任。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基本问题就一清二楚了。即中国共产党始终掌握执政权,但要把党和人分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监督权的机构,必须掌握真正的监督和罢免权。这里,首先在人大代表的产生上,必须规范,必须是真正的选举,搞点名、搞等额选举、搞差额选举,骗谁呀,以为老百姓都是白痴?其次,人大的监督权必须落实,不然执政者贪污腐败、违法乱纪,依然可以逍遥地过日子。
如果这一制度得到执行,那么在完全不触犯共产党领导的情况下,那些贪官污吏会立即从政权系统中被轻松剥离出去,再也不会有人借着公权侵犯私人利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会因此得到进一步巩固。其次,整个政权系统将是一个世界上最为高效廉洁的政权系统,其内在的强大的行政职能在这一刻会健康地发挥出来,中国的面貌将由此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