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民政局长上门办低保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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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周报》记者 骆昌红 通讯员 蔡济时

  冒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打着帮老人办理低保、社保、房产证等幌子,带上他们一起去相关部门办手续,骗老人交了手续费后,再将老人扔在路边,然后逃之夭夭。近日,长沙市宁乡县公安局向记者通报了该局刑事侦查大队破获的一系列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破案9起,收缴作案车辆1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

  “我是民政局的胡局长,听周围群众说你们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所以政府特别关照你们,给你们一个低保的指标,这个低保需要自己买,买了之后每个月最少可以从政府领取800元以上的现金,买得越多发得也越多。”今年7月3日,家住宁乡县金洲乡的李奶奶家中来了“贵客”,自称民政局的胡局长亲自来到她家为其办理低保,李奶奶激动不已。赶忙带了家中的3000元钱和局长一起到乡政府去办理低保,之后,胡局长要李奶奶将代办费用给他,让她先下车在路旁边等,称帮她办完手续后再来接她。李奶奶久等胡局长不来,才发现被骗。

  类似案件远不止这一起,经公安机关统计,自今年2月份以来,宁乡县多乡镇均发生有冒充民政局局长、民政所所长等身份,进行诈骗的案件,宁乡周边地区也有类似案件发生。

  此系列案件引起了宁乡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漆曙光指示,一定要尽快破案,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宁乡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类案件开展侦查,通过对此类案件的串并,对案发现场调查访问和对受害人的回访,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系两中年男性,一高一矮,说话略带益阳口音。作案时,矮个子男子驾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高个子男子冒充民政局局长、民政所所长等身份,以办理社保等名义须缴纳费用的手段骗取钱财。

  7月5日,类似的案件又发生在宁乡县关山村民陈某身上,自称县民政局胡局长的男子以办理低保手续须交费用的名义骗走其2600元。陈某称,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时驾驶一辆黑色轿车。专案组民警通过“天网工程”调取案发时段路面视频监控,发现一辆套用车牌为湘ANT8X9的黑色奇瑞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视频追踪及车辆细节特征比对,民警查实该车的真实车牌为湘HA19X2,车主为向某。于是民警组织被害人对向某进行辨认,并依此确定向某为系列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之一。向某,男,37岁,初中文化,湖南益阳人,从事出租车行业,社会关系复杂,民警遂决定对向某进行监控。

  7月9日,民警获悉向某等人将到湘潭市再次行骗。当日清晨,民警在长沙某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将犯罪嫌疑人余某、向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余某(男,52岁,益阳人)、向某对多次冒充政府部门干部实施诈骗,非法获利达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两人交代,今年6月份以来,余某驾驶向某的黑色奇瑞汽车,由向某冒充余某司机,余某则冒充民政部门干部,利用乡镇老人认为找关系可以办理低保、社保的错误认识,选定没有办理低保、社保的老人作为下手目标,以可以代为办理低保、社保等名义,将受害人骗上汽车,之后要求受害人先交付所谓办理业务的手续费和保金,并承诺办好手续并开具发票之后再来找他们。在骗得受害人现金后即逃之夭夭。目前,余某、向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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