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原书记罗荫国被判死缓 涉金7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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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现年59岁的原广东茂名市市委书记罗荫国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其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13年7月初,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罗荫国价值5,000余万元人民币(约合815万美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受贿2,000余万元人民币(约合326万美元),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应被判处死缓。

罗荫国生于1954年,广东高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回溯罗荫国的仕途,其扎根于茂名本地的政坛土壤。他曾任小学教师和村干部,1982年至1984年在暨南大学读书,随后任高州县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从1987年开始,罗荫国先后任高州县副县长、高州市委书记、茂名市委副书记,最后官至茂名市委书记。

2011年2月11日,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对外公布,原广东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刑事拘留。

在罗荫国之前,茂名市有多名官员先后“落马”,典型者有原茂名市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等人。罗荫国被抓之后,茂名当地又有多名官员被查,引发茂名官场震荡。

2012年4月,广东省纪委通报了罗荫国系列腐败案的情况,整个茂名官场几乎整体“沦陷”,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立案查处61人)。

其中,罗荫国从1998年至2011年在担任茂名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规定收受礼金。

此外,茂名市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书记、公安局原局长倪俊雄,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长陈亚春,电白县原县委书记李日添等均涉嫌巨额受贿。

罗荫国简历

罗荫国,男,汉族,1954年4月出生,广东高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至1975年 先后在高州县顿梭公社车埠小学当教师,在荷塘大队当大队长、党支部书记;

1975年至1979年 先后任高州县顿梭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至1980年 高州县根子公社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80年至1982年 高州县环城公社党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1982年至1984年 在暨南大学商业经济系贸易专业读书;1984年至1987年先后任高州县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1987年至1990年 先后任高州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

1990年至1993年 高州县委副书记、县长;1993年至1994年高州市委书记、市长;

1994年至1998年 高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年至1998年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1998年至2001年 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2001年起任茂名市委副书记,2002年兼任市委党校校长;

2003年至2007年 任茂名市委副书记,茂名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7年至2011年 任茂名市委书记,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07年11月当选茂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十五大、十七大代表,广东省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八、十、十一届人大代表。


(桑梓地 编辑) 来源: 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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