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参与拆迁被村民碾死 家属讨烈士称号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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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记者孙旭阳

  7月31日,郑州南刘庄村民刘大孬车撞拆迁队案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案子发生在3年前。2 0 10年6月1日上午,在郑州南三环的一处拆迁现场内,5 8岁的警察刘国民,遭遇了60岁的农民刘大孬。两人原本无冤无仇,就在那一刻,刘大孬驾驶一辆货车,从刘国民的胸腔上碾过。这位即将退休的老警察很快在昏迷中离世。至今,他的骨灰还暂放在郑州烈士陵园内,等待组织给一个“烈士”称号。

  该案中,刘大孬的货车共碾死了4个参与拆迁的人员,重伤两人,另有5人轻伤。他被郑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7月3 1日二审开庭之后,刘大孬被羁押于郑州一家看守所内,等待法律的最后裁决。

  即使河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也承认刘大孬原本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这个老实农民的作案动机,还有待法庭的裁决。在法庭之外,刘大孬和刘国民等涉案人员的家属,也被此案改变了人生。

  7月31日上午,60岁的王静赶到郑州市管城区信访局。按照此前公示,这天接访的是管城区政法委领导。王静与这位领导并不陌生。3年来,她一直在管城区委、区政府、公安分局和信访局等多个部门讨说法。不过至今,有关部门还是没有满足她的诉求―――给她丈夫刘国民申请一个“烈士”称号。

  2010年6月1日,时年58岁的警察刘国民死于拆迁现场一辆货车的碾轧。驾驶货车的,是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南刘庄村民刘大孬。那天与刘国民一起被碾身亡的,还有50岁的村民组长刘建礼、26岁的巡防队员李青岭和23岁的城管队员刘浩杰。另外,还有2人重伤、5人轻伤。

  王静质疑,该案已过3年,审判程序一拖再拖,刘大孬迟迟没有被惩处。在她看来,只有刘大孬被处决,刘国民的骨灰葬进烈士陵园,才算实现了公正。不过,事件的进展并不尽如人意,这位性情原本很温和的警察遗属感慨说,3年讨说法的经历,让她对社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王静等死伤者家属要求尽快法办刘大孬的同时,刘大孬及其家人也在煎熬中等待最后的裁决。去年11月23日,郑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大孬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1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7万余元。

  就在王静上访的同一天上午,刘大孬案二审在河南省高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庭审中,控方并没有把刘大孬描述为一个惯于为非作歹的恶人。相反,和辩护律师一样,控方检察员也认为,刘大孬原本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旁听席上,还坐着一二百名来自刘大孬同村和郑州南郊及西郊的拆迁农民。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丝毫不掩饰对刘大孬的支持。庭审中,他们两次为辩护律师的发言鼓掌。

  2011年7月7日,刘大孬案一审开庭时,王静曾在旁听席上数次站起,斥骂刘大孬和辩护律师,激起旁听席上刘大孬支持者们的大声反击。不过,这次二审开庭王静并不知道,直到当天见到政法委领导,才被无意中告知。

  老警察之死

  按照郑州市陇海马路派出所的值班表,2010年6月1日8时30分,本应是警员刘国民与同事交班的时间,他已经连值了24小时班。然而,在交班前一个小时,刘国民接到一个临时任务,要到南三环外的南刘庄为拆迁维持秩序。

  跟刘国民一起参与任务的警员的询问笔录显示,这次任务由管城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冰指派,共出动30名警力,由办公室副主任王亚军带队。

  该案卷宗显示,管城区政府为这次拆迁,出动了公安、城管、房管、巡防队、农经委以及南刘庄所在的十八里河镇政府等单位,再加上南刘庄的村干部,拆迁队伍有二三百人。

  刘国民和同事们在管城公安分局集合后,赶往南刘庄。对一个派出所民警来说,参与拆迁并不陌生。曾经有一次,王静带着孙子逛街,就遇到刘国民正在商城遗址的一处强拆违建现场执勤。

  不过,这天却成为刘国民从警30年最后一次出警。在8时30分至40分之间,刘大孬的货车撞倒了刘国民,拖着他冲了十几米,又将他卷入轮下。警方勘验报告显示,货车的变速箱下部、右大梁和后保险杠上,都沾上了刘国民的血迹。

  大约半小时后,王静在抢救室里见到了丈夫。他当时昏迷不醒,浑身是血,双手手腕和左小腿折断。哭了几个小时后,王静被人架到了医院会议室内,获知了刘国民的死讯。

  原本再有一年多,刘国民就可以退休回家,带他最喜欢的孙子。“这个年纪的警察很少有继续值班的。”王静说,“我跟他提过,他说自己身体还好,还能坚持。”

  在刘大孬案的4名死者中,58岁的刘国民年龄最大。现场拆迁人员的询问笔录显示,在刘大孬的货车第一次冲过人群后,多人倒地,拆迁队正在救助,刘大孬又掉头回来,撞倒了刘国民等人。有人听到刘国民在倒地前曾对人群大喊“闪开”。王静则从管城公安分局领导那里听说,刘国民遇难前推开了身边的一名妇女。

  不过,王静一直没有被允许看到现场录像。据曾调阅录像的一名律师透露,刘国民被车轮碾过后的情况让人不忍目睹和描述。

  换个地方自首

  刘大孬的货车撞倒刘国民等人之后,向南刘庄内驶入。拆迁队想追赶,被村民们扔砖打了回去。

  刘大孬在南刘庄南北主街一个交叉口停下后,遇到了妻子韩巧云。妻子骂他,“你咋敢碾人呢?”也有村民劝他去北京自首。“当时想着去北京更公平,留在郑州怕被报复。”儿子刘大江解释说。

  之后,刘大孬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里,漫无目的的刘大孬报了二七路百货楼,一个20多年前郑州最繁华的地段。他买了几根火腿肠吃了之后,就又打出租车到河南省检察院自首。这时,已是中午下班时间,门卫告诉他下午3点上班了再来。

  等到下午,刘大孬又给侄子刘帅打电话,让刘帅开车带他。下午3时,叔侄又来到河南省检察院,被告知他的案子归交通部门管,检察院不收。

  “他不敢去管城自首,怕挨打,想来想去,以前去过中原西路交巡警二大队,觉得那里离管城区很远,就让我送他过去。”刘帅说,警方当时正全城搜捕刘大孬,但他开的是一辆新车,几乎没人知道车牌号,这也许让他们一直没有被截下。

  刘大孬走进二大队刚说明来意,就被上了手铐。刘帅也被控制了20多个小时,做了数份笔录。“警察一直问我这事儿有没有策划,有没有主谋。”

  刘帅还被一名领导模样的警察告知,幸亏他们先投了案,否则让警方先发现的话,他们有可能被当场击毙。案发当日,南都记者曾联系郑州警方内部人士询问细节,对方掩饰不住对刘大孬的愤恨说,“刘大孬真是孬!”

  2010年6月1日,无论对警察刘国民家,还是农民刘大孬家,乃至更多被卷入此案的拆迁队员家庭,无疑都是一场噩梦。在王静为丈夫的死痛哭之时,刘太江也被父亲的作为几乎吓瘫,坐在原地站不起来。

  补偿标准

  刘国民确认死亡后,管城公安分局有几位领导就开始天天到他家里上班。他们坐在刘国民曾经惯坐的沙发上,向王静承诺按照“最高标准”补偿家里,并给刘国民申请一个烈士称号。

  刘国民上有一个哥哥,已早他数年去世,下有两个妹妹。事发后,众多亲戚都赶到刘家,与王静商量善后事宜。一开始,亲戚们就劝王静补偿金“要高一点”,不行就闹。

  王静很快否决了这个提议。“我相信单位不会让我们吃亏。”她说,除了请求上级能照顾调动下儿子儿媳的工作,她对补偿金额没有提出具体要求。王静的儿子儿媳当时的工作都不是太好,刘国民生前也很为此操心。

  据南都记者核实,刘大孬案的4名死者中,至少有3人的家人事后都被政府照顾了工作。一个家庭成员为了政府的事情而丧生,其他人就得获得一份较好的工作继续养家。这在此类事件的处理中,算得上是一种惯例。

  除了承诺补偿和照顾,管城公安分局的领导一直催着家属火化遗体。起初,他们建议3日内火化,接着又延长到5日,引起家属的不满。最后,刘国民的遗体在6月7日,即“头七”之日火化。

  在善后中,王静才知道,刘国民参与的这场执法,任务并非来自郑州市公安局,而是来自管城区。因此,补偿金等都由管城区委区政府解决。在刘国民遗体火化后一周,刘家拿到了50万元补偿金。没过多久,对方又给了10万元。

  然而,王静很快便得知,4名死者的善后补偿标准,都是由各家协商而来,标准并不一致。刘国民生前在4人中收入最高,但刘家拿到的,却是比较低的补偿。这成为王静找领导反映问题的开始。

  她借鉴其他案例,提出了一个新的补偿标准,假定刘国民原本能活到80岁,如果不死于刘大孬案,还能活20来年,再按照他一个月5000元退休金算,这被抹掉的20年就得补偿120万元。她假定刘国民能活到80岁的理由是,刘的父亲活到80多岁才去世,案发时,刘的母亲已经85岁了还健在。

  王静不想谈太具体的交涉过程,总之,“上级”答应了这个标准。但是,承诺中“烈士”的称号却迟迟批不下来。

  “刘国民是执行公务过程中,为救人牺牲的,国家应该承认。”王静说,事发后,管城警方从领导到普通警员,有多人告诉她,刘国民当时为了推开一个妇女而躲闪不及。但在三年之后,几乎已经没人再跟她提这个细节了。

  刘国民的骨灰被送往郑州烈士陵园,却只是暂存。一次次去有关部门讨“烈士”,王静得到的回答总是:等刘大孬案子定下来,有结论了,我们马上整材料。

  两个爷爷

  8月10日,南都记者找到王静。这一天,正是刘国民母亲的“五七”。提起婆婆,王静便忍不住流泪。刘国民去世后,家人一直以去外地执行任务为由,对婆婆隐瞒死讯。

  直到去年夏天,刘国民的母亲搂着重孙,问他:“爷爷去哪里了?”小孩回答道,“爷爷死了。”旁人忙去圆场,但为时已晚。

  在确证儿子的死讯后,刘母半年之内便瘦了20斤。今年7月7日,刘母肺病发作,送到医院后很快便宣告不治。

  王静提起刘大孬,就只有一个念头:让法院尽快执行死刑。2011年7月7日,该案一审时,王静曾数次站起来斥责刘大孬及其辩护律师。“这次二审没人通知我,我要是去了,还会站出来。我要问问刘大孬的那个律师,你家里人要是被刘大孬撞死了,你能放过他,我也就能放过他。”

  王静提到的这个律师,是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在一审庭审中,检方指责刘大孬开庭后一直面带微笑,毫无悔恨之心。王才亮解释说,刘大孬从小就生着一张“善良的脸”。这马上激怒了旁听席上的王静,她站出来大声斥责王才亮,后边席位上的拆迁户们马上接腔回应她,法庭内顿时吵声四起。

  刘国民生前,最喜欢逗2岁半的孙子玩。在案发前一天傍晚,他还抽空在家附近见了见孙子。孙子越来越大,王静内心的悲痛就与日俱增。

  刘大孬也是一个很和蔼的爷爷。案发时,他的孙子12岁,孙女4岁,都记事了。3年来,刘太江夫妇一直避免在孩子面前提起他们的爷爷,孩子们也不提。有一次,孙女被人问起“爷爷哪里去了”,小女孩的回答是,“出差了”。

  刘大孬一生俭省,一分钱恨不得掰两半花,在他涉案的厢式货车上,还装有他用来充作午饭的馒头。但对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他却几乎有求必应。几年前,儿女都想让他退休,理由是他眼花了,继续开车不安全。“他不听,说自己还很能干呢,咋能歇下来吃闲饭?”刘太江说。

  “大孬”原本只是他的小名,他的真名叫刘少恒。当地风俗认为,小孩取名贱好养活,待他成年后,人们很少知道他的真名,连他的身份证也用了小名。在村民们的印象中,“大孬可不孬”,他沉默寡言、为人和善,从不与人发生冲突,也从不打听和传播任何人的闲话,唯一的爱好是听戏。在二审庭审中,河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也承认,刘大孬原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

  1970年,刘大孬初中毕业,先在附近一家化肥厂当搬运工,接着在当时的十八里河运输队学驾驶。二审庭审中,他纠正检察官他驾龄30多年的说法,称自己驾龄有40年了,当年学车时,师傅教他要时刻不忘“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开车一向小心谨慎,用儿媳的话说,“连只小鸡娃儿都没碾死过”。

  这起案子,也改变了刘大孬家人的生活。儿媳刘香凤说,她和刘太江原本都很要强,也吃得下苦,有很多发家致富的梦想,现在的人生却只能随波逐流,混到哪里是哪里。在2011年南刘庄村委换届时,刘太江因父亲的事,被村民们选举为村委委员,至今却没有去镇政府开过一次会。

  “人们慢慢都冷漠麻木了。”刘太江说,父亲案发后,南刘庄无合法手续的拆迁照常进行,村民们大多都在2010年内搬离了村子。现在,这块数百亩的空地上长满了一人多高的野草,只有尚未拆除干净的水泥路和地下管道,隐约能辨识出案发现场的位置。

  南刘庄似乎在慢慢淡忘刘大孬案。而在另一方,管城区城管局和十八里河镇政府等单位,也是如此。两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对南都记者表示,刘大孬案是“很早的事情了”,现在不想再提。

  争议与质疑

  在案卷中,刘大孬被做了5次询问笔录。在这些笔录中,刘大孬自称对拆迁不满意,所以才去开车堵路,甚至想着拆迁打起架的话,就“开车碾过去”。当到了现场后,他被拆迁队砸窗威胁,又有人试图拉他下车,“生气冲动”之下就发动了汽车。

  但是,在进入一审庭审之后,刘大孬否认了部分供述,称自己并不反对拆迁,当时之所以开进现场,是因为附近交通管制。对二次折回案发现场再次撞倒拆迁队员的情节,他的解释是慌不择路。

  “慌不择路、仓皇逃窜”也是律师王才亮对刘大孬发生撞人事故的解释。王才亮说,刘大孬本性一直温和善良,不可能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当时被堵在人流中之后,拆迁队员态度粗暴,又隔着车窗威胁刘大孬,并试图拉开车门对其进行殴打,致使胆小怕事的刘大孬夺路而逃,酿成事故。

  这种解释没有被一审法院接受。刘大孬在庭审中的改口,也让他原本被检察院认定的自首情节,在判决书中被取消。

  村民提供的案发前照片显示,拆迁队伍正在与刘大孬车门旁的老年村民们理论,甚至还有白发苍苍的村民被拆迁队拖拽的痕迹。在询问笔录中,刘大孬曾供述,当他看到拆迁队员与老年村民发生冲突,就非常气愤。

  对拆迁不满意的原因,刘大孬曾细述说,一是拆迁安置地点不可靠,政府说要安置到附近一家摩配城的地块上,但摩配城却一直营业;二来他听说补偿标准由原来的以户为主,变更为以宅基地为主,因为他与儿子早就分了家,却共享一处宅基地,这让他感觉少拿了一份补偿。

  事实上,刘大孬的第一个质疑至今仍成立。南刘庄后来确实没有安置到启动拆迁所承诺的地块上,官方最新的解释是原地安置,但至今地基都没开始挖,原先承诺的最长30个月的安置期已经超限。南刘庄一两千口人,现在只能靠租住在附近村庄栖身。

  他第二个质疑的根源,则是南刘庄拆迁的合法性。拆迁之初,村内张贴的《搬迁通告》上写的是“南刘庄城中村改造”,但落款却是宇通汽车产业园建设指挥部。案发现场拆迁人员的胸卡上,也是印着这个指挥部的名号。

  直到一审开庭前,这个指挥部对南刘庄的拆迁都没有合法手续。2011年3月,郑州市规划和发改部门都答复刘太江,没有查到南刘庄所涉项目的批文。

  事实上,直到案发后9个月,2011年3月23日,河南省政府下发文件,批复“郑州市实施2010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包括南刘庄村48 .7746公顷(约合731.619亩)土地。4月8日,郑州市政府宣布对上述地块予以征收。

  辩护律师对刘大孬案中,拆迁行为合法性的质疑,也没有得到一审判决的认可。该判决将南刘庄的拆迁,描述为“政府引导下村民对集体土地上的自有房屋进行的自主搬迁改造”,但判决又认可了所谓宇通公司5万台客车产能提升项目规划的合法性,称该项目是郑州市2010年度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经郑州市政府批准,南刘庄则是在该项目地块内,需整体拆迁。

  在一审判决书中,拆迁主体成了“管城区宇通汽车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公开招标的拆迁公司”,但却没有透露该公司的名称,管城区组织的数百人的拆迁队伍,作用成了“维护现场秩序”。

  辩护律师王才亮认为,廓清案发当日拆迁的合法性事关重大。这直接决定了死者刘国民等人的行为是正常执法还是违法强拆,也会影响对刘大孬行为的定性。

  尽管刘大孬庭审中表示并不反对拆迁,但在南刘庄内外的众多拆迁户看来,他成了一个抗强拆的英雄。两次庭审,都有村民冒着烈日,从十几公里外的郊外坐公交车赶到法院旁听。

  二审庭审中,河南省检察院的检察员在回应王才亮的质疑时表示,拆迁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靠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一两句法律评判无法定性。但刘大孬有数十年驾龄,不存在操控失误冲进人群,造成多人死伤,已构成一审判决所认定的罪名。

  案发当天的拆迁是否合法,在王静看来并不构成一个问题。她的丈夫刘国民从警30年还只是一个副科级警员,“没有太大本事,只能服从领导听指挥。”她请人们设想刘国民当时的处境。

  “刘大孬要是对拆迁不满,去找有关部门呀,撞人有什么用?”王静说,3年来,她去过河南省信访局、郑州市信访局和郑州市公安局各两次,也给公安部和民政部等寄过信。

  与此同时,刘大孬的家人也在质疑法院的判决不公。“法律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无效了。”刘太江说,一直有人劝他上网为父喊冤,但他还是不大习惯,至今连一封上访信也没写过。等二审判决出来,如果维持死刑,他将申诉到底。

  在领到一审判决书后,刘太江把自己关在屋里躺了5天。妻子刘香凤形容他,“像小孩一样哇哇哭”。

  刘大孬案发生已经3年多,至今尚没有涉事官员被追责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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