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原副市长叶际仁滥用职权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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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6日对温州原副市长叶际仁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认为,叶际仁在担任温州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在用地问题上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11,578.8万元(人民币,1人民币合0.16美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叶际仁于2011年3月15日被带走接受浙江省纪检部门调查,当晚其办公室就被纪委贴上封条查封。叶在副市长任上时,曾分管温州的土地、房产、城建及安居工程等领域。

因叶际仁系浙江永嘉人,由此被民间归为“永嘉学人”派系。而永嘉学人则被指具有“义利并重”之特性。多名政府人士证实此事,并表示叶被调查并非人们盛传的安置房事件,而是被温州国资界的“教父”应国权拖累。“叶被省纪委调查,与‘菜篮子’有关联。”相关人士称。

2013年7月,温州市前副市长叶际仁案在浙江省台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因涉嫌滥用职权,被告已经被关押了840多天,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3年7月10日,庭审现场,辩护律师为叶际仁做了无罪辩护,指称“这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叶际仁本人也对指控全盘否认。

此次是叶的第一次受审,庭审时间长达一天,控辩双方及叶际仁均作了大篇幅的发言,台州中院尚未作出判决。

2011年3月15日,叶被浙江省纪委“双规”;2012年5月22日被移送司法机关;6月6日批准逮捕;8月6日移送审查起诉。此后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定于2013年4月10日第一次开庭,临期决定延期审理。至7月10日一审,叶被移送司法机关又过去了近14个月。


(嫈子 编辑) 来源: 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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