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敬老院被室友推倒致不能说话意识不清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社会新闻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社会新闻

Guest
  本报讯(记者 王巍) 71岁的付某在敬老院被同屋室友推到摔伤,老人的儿子将敬老院和肇事者一并诉至法院索赔近4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

  庭上老人儿子称,2012年6月,他把老人送到桥梓镇敬老院,每月生活费及护理费等共计2000元。

  他说,2013年1月,杨某搬到房间与父亲同住,此后杨某经常对父亲打骂,他和护工多次申请换宿舍,未果。

  2013年2月20日晚上,敬老院给他打电话,称老人被杨某推倒。经医院诊断,老人股骨粗隆间骨折,脑萎缩、脑梗死,住院35天共花费医疗费30000多元。现老人仅能躺着床上,不能说话,意识不清醒。

  杨某是五保户、三级精神残疾。

  老人儿子认为,敬老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杨某的监护人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敬老院方面认为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敬老院是护理养老的地方,不是监护人,将老人推倒的杨某是精神三级残疾,但不能说明完全不清醒。

  同时,相关责任也应该由杨某自己承担,没有敬老院担任监护人一说,法律也规定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敬老院没有过失,所以原告要求敬老院承担责任的事实和理由都不能成立,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原标题:住敬老院 被打成“植物人” 老人至今卧床意识不清 其子将父亲同屋及敬老院诉至法院索赔 上午此案开庭)​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