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收费为期不远 国家计委尚未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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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china.com   2002-04-18 09:11:29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刘彩娜北京报道】

  近日,随着花旗、汇丰、东亚等外资银行在国内打出服务要收费的旗号,银行服务收费的问题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日前从银行业协会了解到,中资银行的服务收费问题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

  
  据了解,负责此事的银行业协会已于去年8月份向人民银行上交了一份《调整中间业务收费的建议》。目前,对银行收费具有决定权的两家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正在协调。如何确立一个公平、合理的收费机制,哪些由国家统一定价,哪些由银行业自行协调,是目前争论的焦点。

  收费将涉及40多项

  银行服务收费主要集中在中间业务一块。根据去年6月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中间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中间业务的定义为: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简单地讲就是银行利用场所、网络、技术等设施为客户提供服务,收取手续费的各种业务。

  据负责起草《调整中间业务收费的建议》的银行业协会前副秘书长杨烈介绍,在《中间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的同时,人民银行把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权下放给了银行业协会。但价格的制定仍然要得到国家计委的批准。

  其实,银行业协会起草的这份《建议》,其宗旨首先是建立起银行收费的基本理念,因为在我国,银行服务是免费大餐已经成为习惯。该《建议》共涉及四十多项业务。根据银行投入的成本和合理盈利水平,每项业务都制定了一个最低收费标准,各家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服务质量进行浮动。而且,这些服务费都是由企业负担,而不会向居民收取。例如一笔代发工资业务和代收水电费业务都最低收取一元钱;社会福利类业务如代收养老金、保险金等都收取五角钱。

  市场定价占主导

  另据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夏立平介绍,在该报告上交人民银行后,人民银行也向国家计委递交了一份关于银行服务收费的报告。但国家计委至今没有表态。国家计委认为,银行作为一个行业,不应制订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否则容易形成行业垄断,违反了《价格法》有关规定。

  据夏立平估计,银行服务收费的价格最终可能会采取市场定价的机制。对此,夏立平担心,如果价格放开,可能会形成新的恶性竞争。他说,现在国内缺乏对银行提供服务产品的考核指标、制度和办法,现在市场化的条件还不成熟,只能逐步过渡。

  杨烈也解释,他们制定的这个标准强调的是银行服务要收费,只有一个下限,而没有上限,各家银行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服务质量进行合理的浮动,而不是一个固定的价格,不会形成垄断。

  银行迎来利润大餐

  据了解,我国中间业务发展缓慢,在国外银行40%的利润都来自服务收费,花旗银行高达70%,而国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这一比例仅为1%至2%,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大约达到10%。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服务不收费,银行缺乏创新的积极性。除了结算业务无论金额大小一笔收取0.5元外,其它很多业务例如代收手机费、代收电话费、代收水电费、代发工资等业务都是不收费的。通常情况下银行的服务都是被作为拉存款、拉客户的一个赠送品。在长期恶性竞争后,各家银行也逐渐不能承受不计成本的高额付出,纷纷提出银行服务要收费,希望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

  而近期,花旗、汇丰、东亚等外资银行纷纷在国内开展居民外汇储蓄业务,收取一定服务费用。这无疑给政府、银行和国内百姓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建设银行中间业务部总经理顾伟国说,银行收取服务费符合国际管理和发展趋势。现在外资银行收取小额的服务费可以一方面促使国内银行收费合理化,另一方面对中国百姓的观念也先进行一下洗礼,对中资银行是件好事。

  “为人民服务与服务是两个概念,银行是一个企业,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商品劳务,银行理应收取服务费。”国内一商业银行行长在与记者谈及外资银行收费时,坦诚地表明自己的观点。他说,国内银行都急切地盼望着有关银行服务收费的标准能够早日出台,让中资银行能够享受和外资银行一样的同等国民待遇。这位行长肯定地说,如果国内银行提出向储户收取理财服务费,百姓肯定会把银行告上法庭。

  想不到的是,百姓也同样不给老外面子,上海一市民一纸诉状把花旗银行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花旗银行违反了国内《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乱收费,侵犯了储户利益。这位市民坦言,国内居民目前还接受不了银行服务要收费的概念。看来,在制定服务标准的同时,中国百姓观念的转变也是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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