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机场冀中星爆炸案开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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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北京首都机场冀中星爆炸案9月17日开庭。17日9时左右,冀中星由法警用移动病床推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冀中星律师称,其此前反复强调自己并非故意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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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父亲和哥哥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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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由法警用移动病床推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京法网事,鉴于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审判长允许其坐着说话。同时法庭为其安排了2名医护人员,审判长告知被告人如果觉得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庭审可随时举手示意。

冀中星的父亲、哥哥、妹夫和其他亲属共5人旁听庭审。开庭前,冀中星的哥哥向媒体哭诉,请求彻查弟弟在东莞致残一事,“东莞的遭遇毁了我们这个家”;冀中星的父亲则反复向在场媒体鞠躬。

8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对冀中星提起公诉。检方指控称,冀中星在2013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日18时许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

冀中星代理律师刘晓原微博消息称,冀中星在机场散发上访材料后拿出爆炸物,是为了引起社会对他殴打致残案关注,在放下爆炸物时不小心引爆,属于过失爆炸。

刘晓原8月31日曾在微博发布消息称,司法机关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我也想在冀中星“爆炸”案的辩护中,走一走群众路线,收集网民看法和观点:1、冀中星“爆炸”案是故意引爆,还是过失引爆?2、冀中星的“致残”案是爆炸案起因,长达八年得不到合理解决,如指控爆炸罪名成立,是否影响量刑?

7月20日傍晚,冀中星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一民警轻微伤。检察院认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晓原9月16日发布微博消息称:8月1日,代冀中星向广东省公安厅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对冀中星在2005年6月28日被治安队殴打致残案件进行复查的结论报告。8月5日省厅回复称收到申请。8月21日回复称无法按期答复延期至9月13日。没想到,一个半月后得到答复是不属政府信息。




(明娟 撰稿)
来源: 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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