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nt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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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上午,天上又下起了雨,是那种伦敦式的细雨,若有若无,时有时无。哈夫教授到旅馆来接我,坐地铁,换乘两次,来到位于市中心牛津街附近的英国广播公司(BBC)大楼。登记领取访客胸卡之后,他对我说,今天可是黑色星期五,祝你好运。
在研讨会见过面的女记者从玻璃门后走出来,热情地问候、欢迎,然后带我们走进大厅,绕过巨大的屏幕墙,来到一排玻璃房式的演播室门口,把我们介绍给一位正在等候的男主持人(随口介绍的外国人名字,我是绝对记不住的)。坐下之后,男主持向我简要介绍了他们的节目。这是一档“世界新闻”的广播节目,大约有相对稳定的六百万听众。因为是录播,所以我可以随意讲,可以重复,也可以改口。我经常接受采访,便说没问题,你问什么我就说什么,当然是我知道和我能够回答的问题。大概他看我一点也不紧张,所以在测试声音之后,便开始访谈。女记者在一边操控录音设备。哈夫教授坐在门边旁听。
男主持首先询问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创办“反贪硕士”班的情况。看来他事前做了“功课”,问了一些很具体的问题,包括我为何在开学典礼上与学生“约法三章”,即学生不许给老师送礼和不许请老师吃饭等。然后,他又问了中国腐败问题的现状以及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最后的对话——
Are you optimistic?(你乐观吗?)
For what?(对什么?)
Fighting corruption in China.(中国的反腐败。)
I have to be, because, at my age, I stillwant to see some good changes in China.(我不得不,因为,就我的年龄,我还想看到中国有一些好的变化。)
访谈进行了半个多小时,非常顺畅,一气呵成。男主持很满意,女记者也很高兴,大概因为我是她请来的嘉宾。关闭录音设备之后,她先对我表示感谢,然后说,她知道我不想评论薄熙来的审判,也尊重我的意愿。不过,她个人有几个关于薄案的问题,不知道我能不能回答。她保证不会在节目中播出。我说当然可以,其实我也不怕在公开场合评论薄熙来的审判。
她说,根据一些报道,很多中国人都喜欢薄熙来,认为他是一个好政治家,因此这次是让好人接受了审判。她问我对此怎么看。我说,一方面,好人和坏人之间并不是总能划出一条明确的界线。这世界上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薄熙来当官多年,肯定做过许多好事,否则也不会做到那么高的职位。但是,好人也可能会犯罪。另一方面,法院审判的任务不是要裁定被告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而是要裁定被告人是否实施了公诉人指控的犯罪行为。英国的证据法中有品格证据规则。按照这个规则,法官不能因为被告人以前做过许多好事就判他在本案中无罪,也不能根据被告人以前干过许多坏事就判他在本案中有罪。法官必须审查公诉方提交的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
她问,那你认为在薄熙来的案件中,公诉方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我说,我没有直接审查案件中的证据,不能评论,而且作为法学教授,在法院的终审判决出来之前,我也不应该对案件中的证据和事实认定问题发表评论。
她又问,原来听说这个案件很快就能宣判,因为判决都是事前决定的,但是为什么现在过去两个多星期了,还没有宣判?这是否说明法官和领导对判决的意见不一致?我说,有没有意见不一致,我不知道,但我估计是因为判决书不好写。一般的刑事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书不难写。有的法官要求检察官提供电子版的起诉书,因为他们可以在起诉书上修改补充,就作为判决书,很省事。而且,法院的判决书一般也比较简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如下。但是在薄熙来案中,庭审记录都公开了,人们都知道案件中的事实和证据,都可以做出分析判断,所以法官的判决意见必须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很不好写。
她又问我对判决有什么预测。我说,就判决来说,有两个需要回答的问题。第一是定罪。我认为,法院肯定会判被告人有罪,判无罪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不过,假如法院认定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中某一项因证据不足而不能成立,对法院来说是好事,但这种可能性也很微小。第二个问题是量刑。如果法院认定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三个罪名都能成立,那么按照刑法规定是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但我认为法院不会这么判。因此,法院的判刑就有三个选项:第一是死缓;第二是无期徒刑;第三是有期徒刑,三罪并罚可以判20年。这三种判决听起来差异很大,但实质差别不大。对薄熙来,最重要的是他的政治生命被终结了。死缓在两年之后肯定可以转为无期,而无期徒刑也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薄熙来已经64岁,关几年之后保外就医的可能性也很大。
她又问,薄熙来会上诉吗?我说,根据他在一审中的态度,我认为他会上诉。如果他不上诉,人们会感觉很奇怪,可能还会产生一些猜想。
她说知道我还写小说,而且把反腐败写进了小说。她问那部小说翻译成英文了吗?我说那部小说的书名是《无罪贪官》,还没有翻译成英文,因为那是我的系列小说中的第四部,目前只有法文版。我介绍说,我把反腐败的梦想写进小说,因为梦想在文学中容易实现。检察日报社上个月组织了那部小说的研讨会,报道文章的标题就是“以文学探索中国特色反腐之路”。
我们谈话时,哈夫教授与另外一个女记者聊天去了,此时回来,我们就一起告辞了。在门口分手时,我邀请哈夫教授与夫人一起到中国城共进晚餐,以答谢他这次对我的邀请、接待和帮助,因为我第二天就要回国了。他欣然答应,又问我今天去何处观光。我说,这样的天气,又是黑色星期五,最适合我去的地方大概就是贝克街了。他笑道,歇洛克·福尔摩斯!你确实应该去,因为你是中国的福尔摩斯嘛!他在手机上察看一番,然后告诉我方向,并说步行只需20分钟的时间。
雨中行走,我的大脑又该“换台”了。来英国之前,我接到法国翻译玛丽·克劳德的电邮。她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的第五部小说《无罪谋杀》的法文版于8月出版了,书名是《武夷山不罚之罪》(Crime Impuni aux Monts Wuyi)。于是,我想到了罪与罚的关系。罪与罚本该是相互对应的,但是在现实中,人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证二者的相互对应呢?
经过两次问路,我终于找到了位于贝克街第221B号的福尔摩斯“故居”。在这样的雨天,门口居然排起了游客的长队。我买了门票,站在队尾。大概由于室内空间有限,站在门口的身穿旧式警服的工作人员要等里面的游客出来一批才放进去一批。我想,在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的现实面前,文学已然是苍白无力。俗话说,现实比文学更加精彩,抑或更加荒诞。但是,人类为什么还需要文学呢?眼前的雨雾逐渐模糊,三个若即若离的语词浮上脑海——文学,文化,文明……
来源:凤凰网
在研讨会见过面的女记者从玻璃门后走出来,热情地问候、欢迎,然后带我们走进大厅,绕过巨大的屏幕墙,来到一排玻璃房式的演播室门口,把我们介绍给一位正在等候的男主持人(随口介绍的外国人名字,我是绝对记不住的)。坐下之后,男主持向我简要介绍了他们的节目。这是一档“世界新闻”的广播节目,大约有相对稳定的六百万听众。因为是录播,所以我可以随意讲,可以重复,也可以改口。我经常接受采访,便说没问题,你问什么我就说什么,当然是我知道和我能够回答的问题。大概他看我一点也不紧张,所以在测试声音之后,便开始访谈。女记者在一边操控录音设备。哈夫教授坐在门边旁听。
男主持首先询问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创办“反贪硕士”班的情况。看来他事前做了“功课”,问了一些很具体的问题,包括我为何在开学典礼上与学生“约法三章”,即学生不许给老师送礼和不许请老师吃饭等。然后,他又问了中国腐败问题的现状以及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最后的对话——
Are you optimistic?(你乐观吗?)
For what?(对什么?)
Fighting corruption in China.(中国的反腐败。)
I have to be, because, at my age, I stillwant to see some good changes in China.(我不得不,因为,就我的年龄,我还想看到中国有一些好的变化。)
访谈进行了半个多小时,非常顺畅,一气呵成。男主持很满意,女记者也很高兴,大概因为我是她请来的嘉宾。关闭录音设备之后,她先对我表示感谢,然后说,她知道我不想评论薄熙来的审判,也尊重我的意愿。不过,她个人有几个关于薄案的问题,不知道我能不能回答。她保证不会在节目中播出。我说当然可以,其实我也不怕在公开场合评论薄熙来的审判。
她说,根据一些报道,很多中国人都喜欢薄熙来,认为他是一个好政治家,因此这次是让好人接受了审判。她问我对此怎么看。我说,一方面,好人和坏人之间并不是总能划出一条明确的界线。这世界上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薄熙来当官多年,肯定做过许多好事,否则也不会做到那么高的职位。但是,好人也可能会犯罪。另一方面,法院审判的任务不是要裁定被告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而是要裁定被告人是否实施了公诉人指控的犯罪行为。英国的证据法中有品格证据规则。按照这个规则,法官不能因为被告人以前做过许多好事就判他在本案中无罪,也不能根据被告人以前干过许多坏事就判他在本案中有罪。法官必须审查公诉方提交的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
她问,那你认为在薄熙来的案件中,公诉方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我说,我没有直接审查案件中的证据,不能评论,而且作为法学教授,在法院的终审判决出来之前,我也不应该对案件中的证据和事实认定问题发表评论。
她又问,原来听说这个案件很快就能宣判,因为判决都是事前决定的,但是为什么现在过去两个多星期了,还没有宣判?这是否说明法官和领导对判决的意见不一致?我说,有没有意见不一致,我不知道,但我估计是因为判决书不好写。一般的刑事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书不难写。有的法官要求检察官提供电子版的起诉书,因为他们可以在起诉书上修改补充,就作为判决书,很省事。而且,法院的判决书一般也比较简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如下。但是在薄熙来案中,庭审记录都公开了,人们都知道案件中的事实和证据,都可以做出分析判断,所以法官的判决意见必须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很不好写。
她又问我对判决有什么预测。我说,就判决来说,有两个需要回答的问题。第一是定罪。我认为,法院肯定会判被告人有罪,判无罪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不过,假如法院认定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中某一项因证据不足而不能成立,对法院来说是好事,但这种可能性也很微小。第二个问题是量刑。如果法院认定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三个罪名都能成立,那么按照刑法规定是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但我认为法院不会这么判。因此,法院的判刑就有三个选项:第一是死缓;第二是无期徒刑;第三是有期徒刑,三罪并罚可以判20年。这三种判决听起来差异很大,但实质差别不大。对薄熙来,最重要的是他的政治生命被终结了。死缓在两年之后肯定可以转为无期,而无期徒刑也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薄熙来已经64岁,关几年之后保外就医的可能性也很大。
她又问,薄熙来会上诉吗?我说,根据他在一审中的态度,我认为他会上诉。如果他不上诉,人们会感觉很奇怪,可能还会产生一些猜想。
她说知道我还写小说,而且把反腐败写进了小说。她问那部小说翻译成英文了吗?我说那部小说的书名是《无罪贪官》,还没有翻译成英文,因为那是我的系列小说中的第四部,目前只有法文版。我介绍说,我把反腐败的梦想写进小说,因为梦想在文学中容易实现。检察日报社上个月组织了那部小说的研讨会,报道文章的标题就是“以文学探索中国特色反腐之路”。
我们谈话时,哈夫教授与另外一个女记者聊天去了,此时回来,我们就一起告辞了。在门口分手时,我邀请哈夫教授与夫人一起到中国城共进晚餐,以答谢他这次对我的邀请、接待和帮助,因为我第二天就要回国了。他欣然答应,又问我今天去何处观光。我说,这样的天气,又是黑色星期五,最适合我去的地方大概就是贝克街了。他笑道,歇洛克·福尔摩斯!你确实应该去,因为你是中国的福尔摩斯嘛!他在手机上察看一番,然后告诉我方向,并说步行只需20分钟的时间。
雨中行走,我的大脑又该“换台”了。来英国之前,我接到法国翻译玛丽·克劳德的电邮。她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的第五部小说《无罪谋杀》的法文版于8月出版了,书名是《武夷山不罚之罪》(Crime Impuni aux Monts Wuyi)。于是,我想到了罪与罚的关系。罪与罚本该是相互对应的,但是在现实中,人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证二者的相互对应呢?
经过两次问路,我终于找到了位于贝克街第221B号的福尔摩斯“故居”。在这样的雨天,门口居然排起了游客的长队。我买了门票,站在队尾。大概由于室内空间有限,站在门口的身穿旧式警服的工作人员要等里面的游客出来一批才放进去一批。我想,在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的现实面前,文学已然是苍白无力。俗话说,现实比文学更加精彩,抑或更加荒诞。但是,人类为什么还需要文学呢?眼前的雨雾逐渐模糊,三个若即若离的语词浮上脑海——文学,文化,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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