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调至市区工作托"副厅级干部"帮忙被骗18万

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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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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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活网讯 30岁的女子杨某想调动工作,便四处托朋友帮忙。后来认识了一位“副厅级干部”,对方承诺可以将她从县里调到市区工作。杨某大喜,就这样陆续送给这位“副厅级干部”18万元办事费。可如今她的工作依旧没变,而那位“副厅级干部”已蹲进大牢。

杨某一直在兴安县一家单位上班,近一两年,杨某萌生了调到市区工作的念头。为了这事,杨某没少找人,各种人情费用也花了不少。今年2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杨某认识了黄某,48岁的黄某自称“国家安全局的副厅级干部”,他承诺可以动用自己的关系将杨某调到市区工作。杨某信以为真,觉得自己调动工作的事情终于有了着落。

随后,黄某以找关系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先后骗取杨某8万元。4月时,黄某又称他为跑关系解决自己的副厅级职务时借了朋友10万元,现急着还钱,让杨某先替他还钱,杨某又一咬牙,将10万元汇到了黄某指定的账户上。

但钱花了这么多,调动工作的事情却没有一点消息,而且从6月开始,黄某连杨某的电话都不接了。杨某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了,立即报警。

很快,“国安局副厅级干部”黄某在桂林被警方抓获,其从杨某手上骗来的18万元赃款已挥霍一空。民警还在黄某的住所缴获其持有的假警服、假警号、假证件等系列作案工具。

9月20日,黄某因犯诈骗罪,被象山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还将继续追缴黄某诈骗所得赃款18万元返还给杨某。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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