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观高铁一姐会被判什么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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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一姐丁书苗今受审 靠刘志军获利20多亿
2013-09-23 12:23:38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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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涉嫌为刘志军买官“捞人”等行贿8900余万,非法经营获利20余亿已被追缴

  丁书苗,最初只是个走街串巷卖鸡蛋的小贩。结识刘志军后,开始倒卖车皮,“倒手”铁路工程项 目,在发包方和投标公司间充当中介,涉嫌非法获利20余亿元。同时,她也没忘“恩人”刘志军,涉嫌为刘职务调整、“捞人”投入4900万余元疏通关系。为 规避调查,丁书苗涉嫌出资4000万元“收买”扶贫办一主任,为自己戴上“慈善”的光环。
 今日上午,山西女商人丁书苗非法经营和行贿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丁书苗非法经营标的额达1858亿余元,非法获利20余亿元,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买官”和“捞人”行贿4900万余元,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贿4000余万元。

  为刘志军买官捞人行贿4900万

  起诉书显示,58岁的丁书苗,案发前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小学文化程度。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的刘志军,为其和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为此,在2008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先后花费4400万元,找人帮忙。另外,在 2008年,为刘志军“跑官”担任省委书记,并想让一名下属接刘志军的位子,在刘志军授意下,丁书苗行贿500万元为刘活动。

  相关材料证实,丁书苗涉嫌行贿的这两笔共计4900万余元,均被骗走。

  买“光环”38次行贿扶贫办一主任

  据了解,案发前,丁书苗是扶贫名人,曾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并登上福布斯中国慈善榜。汶川地震时,丁书苗的博宥集团先后捐资1.14亿 元;2010年的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丁书苗又分别捐款1580万元和2300万元;2009年5月,丁书苗捐资1.5亿元,为中西部地区 购买母亲健康快车并进行综合扶贫。另外,她还曾为家乡的卫生医疗、扶贫、基础设施捐款数千万元。

  但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与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 主任的范增玉(涉嫌受贿罪已被公诉)商议,由丁书苗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为此,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介绍”57个铁路项目“抽头20亿”

  起诉书显示,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 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投 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

  起诉书确认,上述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20余亿元。

  被冻结资产足以挽回案件经济损失

  检方认为,丁书苗的行为涉嫌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

  据了解,丁书苗被控的非法所得中,有数亿元资金已被用于慈善。

  起诉书显示,案发后,司法机关对丁书苗的违法所得,在本案及相关案件中进行了追缴,丁书苗执掌的博宥集团资产和其个人财产全部被查扣,全部被扣押冻结资产数额已达到涉案的30余亿元中介费,足以挽回案件的经济损失。

  而据刘志军案显示,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连并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95亿余元,23万余美元、223万余欧元、 8525万余港元、15万余加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 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法院宣判时认定,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大部分被挽回。

  指控事实

  行贿

  丁书苗为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缓)“跑官”省委书记出资500万元;受刘志军指使,先后出资4400万元找人帮忙,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十四年)开脱或减轻罪责。

  丁书苗为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调查、在捐资表彰会发言、刊登慈善事迹等,38次给予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财物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非法经营

  丁书苗在刘志军干预下,将掌握的铁路招标项目委托给女儿侯军霞、郑朋(中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斌(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甘新云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及北京世纪坛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原职员郭英等人,寻找应标企业,并按照标的数额的1.5%—3.8%收取中介费,非法经营 额1858亿,非法获利20余亿元。(上述“中间人”均已另案处理)

追访

  可靠听话成刘志军“嫡系”

  据媒体报道,1955年,丁书苗出生于山西晋城市沁水一个叫古堆的偏僻山村,她早年丧母,家境贫寒,由父亲一手带大。

  了解丁书苗的人称,她胆子大,会搞关系,善于交际,对人有求必应。上世纪70年代末,就走村串户卖鸡蛋,在火车站旁经营过小饭馆,人称“傻娘”。上个 世纪80年代起,丁书苗搞起了煤炭运输,经营车皮,承包煤运公司。1998年,丁书苗的煤炭运销做到北京,结识刘志军。后通过中间人的引荐,交往逐渐增 多,丁书苗又做起了“倒卖车皮”的生意。

  刘志军判决书显示,从2004年起,他就帮丁书苗“拿车皮”,让丁获利。2007年后,刘志军又在高铁工程中让丁书苗以招投标的“潜规则”牟取暴利。

  虽然丁书苗获取巨额利润,但多年来刘志军既不索要,也不占有一分钱,更不干涉丁书苗如何花钱,对丁书苗极其信任。刘志军看重的就是丁书苗的可靠、听话。

  愿意庭上如实回答讯问

  9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召开了丁书苗涉嫌非法经营、行贿案庭前会议。

  据了解,丁书苗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脏病,在押期间出现过两次脑出血症状,目前仍在治疗中。为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庭前会议召开时,法院特意在法庭外安排了一辆急救车现场待命,整个会议过程中,还有3名医护人员为丁书苗测量血压。

  丁书苗的律师介绍,目前,丁书苗状态还不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为国家带来损失,表示服从审判,认可法院的审理,还会在法庭上实事求是回答讯问。

  起诉书未涉及“潜规则”传闻

  2010年12月24日,丁书苗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其间,丁书苗很快供出了幕后推手刘志军,导致刘志军“下课”。

  刘志军案发后,有媒体报道称,在2003年至2009年间,刘志军先后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与丁书苗出资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因丁书苗曾投巨资筹拍电视连续剧新《红楼梦》,剧中不少女演员纷纷“中枪”。媒体报道称,丁书苗曾组织多位参演该剧的女演员与刘志军发生性关系。

  但据了解,有关“丁书苗出资安排刘志军嫖宿多名女性”的说法,在丁书苗案中的起诉书中并未涉及,此前刘志军案审判中也未提及此事。
 
不是说是美女吗?咋长的跟赵忠祥的姐姐似的?:tx:
 
呵呵, 敢情反腐反的是这些人啊
 
死缓,念其有重大举报贡献和主动上缴巨额非法所得。
 
收了这么多钱也不整整容?太对不起社会了。
 
收了这么多钱也不整整容?太对不起社会了。
你再看看今天的她。:D

丁书苗穿粉色上衣戴帽出庭 当庭认罪(组图)
2013-09-23 22:00:55 法制晚报
9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铁道部系列腐败案中的重要人物丁书苗。在铁道部系列腐败案中,刘志军案、苏顺虎案和张曙光案均已开庭审理,审理地点均为北京市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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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丁书苗目光涣散法官允许其坐下受审】今天上午10点,丁书苗被法警带入法庭,身穿一件粉丝运动衫,头发已经花白,目光涣散,精神紧张。但对于检方指控全部认罪,起诉书念至一半时,丁体力不支,站立不住。法官允许其坐下受审。
 
丁书苗发现被调查 捐3亿成“慈善女富豪”
2013-09-24 19:49: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卢国强 涂铭)24日,58岁的山西女商人、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公众心目中,丁羽心众多头衔中“慈善家”的知名度一度远远高于“成功商人”。法庭上,丁羽心“慈善”的标签有了双面含义。
  “慈善”的正面:低调经商,高调捐赠

  9月24日上午10时,丁羽心在法警的搀扶下被带入法庭。她身穿红色棉衫,行动缓慢,部分头发已经花白。在公诉人读起诉书时,她不停颤抖,差点摔倒。 她面对的是涉嫌行贿罪、非法经营罪的指控。而在2011年之前,她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更多的还是以“慈善家”的名义示人。

  在公开报道中仍然可以搜索到丁羽心的种种“善举”,例如:2006年,她向国家贫困县湖北罗田县平湖乡胡家河村捐资50万元为当地修建乡村公 路;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丁羽心的博宥集团先后捐款1.14亿元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2009年3月,丁羽心向家乡晋城捐款 1000万元用于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等工作;2009年5月,丁羽心捐资1.5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母亲健康快车”和综合扶贫……

  丁羽心的辩护律师表示,丁的慈善之路起步还要早得多。律师通过查询博宥集团的账目以及综合相关公开报道举证称,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丁羽心便持续 进行公益事业,不但在汶川、舟曲、玉树等地区发生的特大自然灾害中积极参与捐款,还先后捐赠过数千台电脑、价值1200万元的饮水机,并投资兴建希望小 学、乡村公路等,累计捐款达到4.7亿元。

  在丁羽心的简历中显示,2006年她获得“国际科学与和平周贡献奖”“山西省扶贫攻坚先进个人”。而随着她的名声越来越大,各种荣誉接踵而来。

  2010年5月发布的“福布斯2010中国慈善榜”中,丁羽心以2009年捐款9000万元名列第六,并先后成为“2010公益中国最佳公益慈善企业家候选人”“2011公益优雅典范候选人”。

  一位接近丁羽心的人士对她的评价是“低调经商、高调慈善”。

  “慈善”的背面:贿赂扶贫官员4000余万元

  在标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的“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网站上,至今还有一篇关于“爱心人物”丁羽心的介绍:“她以厚德兴企,以博爱利民,从聚财到散财,体现的正是‘修身、兴企、报国、富天下’的当代企业家精神。”

  曾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另案处理)是丁羽心案中的关键人物之一。公诉机关指控称,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 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羽心经与范增玉商议,由丁羽心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为此,丁羽心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丁羽心在庭审中回忆,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认识范增玉的。“认识以后就捐了一笔款。2009年到2010年间还陆续捐款。”

  丁羽心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

  已经被另案处理的范增玉则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我认识丁羽心不久,丁就给我送钱,急于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后来我听到风言风语,但我已经帮她安排 过一些活动。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给我打电话让我问问。我逐渐认识到丁是被有关部门调查,丁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国家领导人。丁被监控后更加希望通 过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而此前丁羽心在侦查阶段也有类似供述。丁表示,2010年3月,去瑞士看女儿发现自己已经被限制出境。“我与范增玉商量,让我在更多的活动中曝光,获得领导肯定,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终极目的:提高社会影响力,免于刑事责任

  “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丁羽心在侦查阶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的“慈善”的真实目的。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丁羽心在2009年发现自己被调查后的捐款达3亿多元,是她所有慈善捐款的大部分。

  “随着人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个人和企业参与慈善活动呈现扩大和普遍的趋势,是非常正常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后,作为社会组织发展和扩大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形式,政府、企业家、公民对慈善更加重视。

  “但需要分辨,参与到慈善中的资金,是不是通过非道德、非法律的手段获得的。个别企业家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利益后,利用金钱为自己扬名、树立社会道德方面的模范形象,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竹立家说。

  竹立家认为,当这些人的资产不敢或无法寻求法律的保护时,往往只能通过“人格交易”去实现自我保护。“一方面是扩大社会影响,树立正面的高尚的形象,逃避公众对其人格的质疑;另一方面是通过行贿,对官员低三下四,寻求提供保护。”

  丁羽心曾供述:“我和刘志军认识10年间,刘帮我挣了很多钱。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都不吝啬。”

  “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公诉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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