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贪官五花八门腐败理由:怨老婆怨社会

Saint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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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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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廉堕落到腐败,一个人要经历怎样的心路历程?笔者进行了大量职务犯罪案例调查,在进行一定数量综合分类分析的基础上。

笔者发现,贪官们在反思自己“为什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时,能列出N多个理由。到底是忏悔?还是推脱?

怨“老婆不好”

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被称为“海南第一贪”。2001年8月13日在执行死刑前他忏悔说:“我如果有一个好老婆的话,如果她及时提醒我,我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很多东西受她影响,我讲她不听。”

2011年7月15日,重庆市垫江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赵应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剖析自己的堕落原因时,他特别提到:“是枕边风把我带上了犯罪道路。”

点评:做官是自己的事,做人也是自己的事。然而大难临头,这一切怎么都成了老婆的事?

怨“不懂法律”

“都怨我不懂法、不学法,才落到今天的地步”,成为贪官们最爱说的腐败理由。辽宁省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2001年10月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2002年3月2日慕绥新因癌症去世。他在落网后表示:“我的法律知识太贫乏,基本上不懂法——我是在双规之后才弄清楚受贿的定义的,在之前我认为我的行为不是受贿,因为我收的钱多数是在事后,事前没有谈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原局长陈锦祥1998年9月29日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他在分析犯罪原因时表示:“我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想来想去,我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是从分不清违纪和严重违法犯罪开始的。”可就是他,曾在政法部门做过中层干部。

点评:或者说没学过法,或者说不懂法,或者说分不清违纪和违法。但在职时,他们为什么都那么振振有词?

怨“身处染缸”

湖南省株洲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权属和市场管理处原处长尹春燕被称为“悔过书文采最好的副处级女贪官”。她在悔过书中写到:“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

一名贪官在悔过书中写到:“想想现在社会大环境像一个染缸,官场中的人时而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以此为自己平时犯下的错误寻找到了一种精神上的解脱,更加麻木不仁、积重难返。”

点评:推说社会像染缸,出事就往缸里装。拿社会说事,用染缸推脱,他们照过镜子吗?

怨“难以推脱”

“不收就对不起他们”,堪称世界上最矫情的腐败理由。江苏省睢宁县水利局原局长张新昌对于收受多位下属钱物的辩解颇有“创意”,他在法庭上说:“行贿的人都是含着眼泪让我把钱收下的,我觉得我不收就对不起他们。”

广州市天河区组织部原部长郑希云在法庭上说:“他们总认为是我帮了他们,都拿着钱到家里来感谢。我推都推不掉,双方有时甚至推上半个小时,全都红了脸。这官不好当,坐这位子有时没办法呀!”

点评:“推钱”推得红了脸,为什么对自己的贪婪不红脸?

怨“人情往来”

2010年3月18日,利用职务之便索贿2万元、收受贿赂3.6万元的渝中区某分局原科长在法庭上语出惊人:“我收的不是钱,是人情!”

福建省郑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对办案人员说:“中国是礼仪之邦,春节收红包属于礼尚往来。送者是出于情意,收者岂能驳他们的面子;这就像小孩子们收压岁钱一样,正常得很,不违法!”

点评:如果手中没有权或谨慎用权,哪里还有那么多“人情往来”,哪里还会那么多“红包”到手?

怨“别人更贪”

2012年5月中旬,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挪用公款1个亿、受贿2510万元,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他竟然说:“其实我并不贪。”

辽宁省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我对钱看得很淡。如果我想捞钱,老婆去世,儿子结婚,操办一把,弄个几百万没问题。可我没这么做,如果我真的爱财的话,决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可就是他,受贿300多万元,与5个风尘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花8万元买一夜之欢。

点评:大贪小贪,都是贪;贪多贪少,也是贪。沾了一个贪字,怎洗得净你的心灵?

怨“情人有情”

“有很多女人喜欢我,我也没办法”,堪称最无耻的腐败理由。说这话的是自诩为“有情人”的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松涛。

被称为“三玩市长”(玩权、玩钱、玩女人)的湖南省郴州市原“三玩”副市长雷渊利,2008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刑二十年。在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上,雷渊利忏悔称,自己先后有过好几位情人,被她们弄得头昏脑涨,为了满足她们的金钱欲望才大肆受贿。

点评:权力有时候就像一味兴奋剂,让贪官们亢奋不已。当落马之后,“情人”还会对他们有情吗?

怨“工作牵累”

甘肃省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对受贿辩称:“他在我办公室里谈完事后放下5万元就走,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我岂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

重庆市潼南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新生为自己腐败行为辩解:“我没有受贿动机,所履行的是正常职务行为,是为了发展经济,体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

点评:自身受贿腐败竟然能换得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样的理由,除了糊弄自己,还能骗得了谁?

怨“不被理解”

湖南省常德市委原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彭晋镛说:“看到别人都在弄钱,我不捞钱,感到孤立。”堪称最可笑的腐败理由。

云南省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赵永仕:“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点评:找理由是常见的,而如此找理由却是罕见的。换个角度可以看人生,可换个角度看到的就不是贪欲吗?(杨同柱 蒋丹/正义网)

不要给腐败找理由

□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教授 张桂珍

一些领导干部面对手中的权力能够带来非法利益时,拿还是不拿?真是个问题!拿吧,党纪国法明令禁止,以身试法,会受制裁;不拿吧,眼睁睁地看着好处远走,心有不甘。因而这部分人就想到了找理由,以图“心安理得”。就像魔鬼吃人的时候总是找一个非吃不可的理由作为理论依据一样,这完全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十分荒唐可笑。

有人进行了大量职务犯罪案例调查,显示:贪官们在反思自己“为什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时,能找出N多个理由,五花八门。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这些干部无疑是选择性地忘掉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这些腐败借口无法将责任推向客观环境,无法掩盖贪官们畸形的价值观、人生观,无法掩饰罔顾法律而对腐败存有的侥幸心理,也无法掩盖其自身贪婪的真实心态。因为我们也看到,在同样的环境下,更多的领导干部勤勤恳恳、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为他们坚信如果不想腐败,如果有对法律、对人民足够的敬畏,如果内心有足够的定力,总会找出各种办法来拒绝诱惑、拒绝腐败。他们坚信:拒绝腐败的办法总比接受腐败的办法多得多!

腐败是人之所为,要内外兼治。客观上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但无论是制度建设或是其他什么途径来解决腐败问题,归根结底都要解决人的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清正廉洁,必须加强自我修养,自我教育,面对种种诱惑,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加强自我改造,自我防范。”要始终对腐败采取零容忍,不为腐败找理由,不为贪欲膨胀找借口,不为心理侥幸存机会。

腐败没有理由,党纪国法不是摆设,人民群众不是傻子。一切腐败行为,最终都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会做聪明人

如何健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重大事项决策权需要“直接制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基于以上分析和认识,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防措施:

强化官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列宁说过:政治上有教养的人是不会贪污受贿的。我们应“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理论上怎么清醒?笔者以为,应该做到中央提出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政治上要坚定,应该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这些看似是大道理,其实最深刻。

强化权力认知,正确认识手中权力。“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我国目前惟一保存完好的县衙——内乡县衙的三堂有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对权力应该这么理解:“官儿”只是个岗位,大家岗位不同,责任不同,尽好自己的责任就好。

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敬畏法律心理。“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被认同”,如何做到强化法律意识?最主要的是要“对法律有一种敬畏心理”。笔者总结了三句话:一是对腐败心理“零容忍”。二是廉政意识百分百,要有“贪一文,我为人一文不值”的思想根基,做个正直、正派的人。三是自我警示“及时帖”,活出“线性人生”:做人头顶不碰法律法规这条高压线,脚底下不突破做人的底线,不跨越身边的规章制度这条红线。

强化品德修养,做个聪明人。巴西医生马丁斯曾作过一项研究,对583名被控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官员作了10年随访追踪,结果发现不廉洁官员有60%患病或死亡。在不廉洁官员的116名死亡者中,癌症占60%,心脏病占23%,其他占17%。贪官100%都具有侥幸心理,因此“做清官是大智慧”,要做聪明人,别做傻子。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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