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 北京时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一审宣判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ccc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ccc

难得糊涂
管理成员
VIP
注册
2003-04-13
消息
239,448
荣誉分数
37,503
声望点数
1,393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今日上午一审宣判
2013年09月26日 04:03:25 来源: 新华网

125447157_11n.jpg


海淀法院9月22日公告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 根据北京海淀法院9月22日公告,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今日上午将在该院一审宣判。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昨日消息,宣判后,海淀法院将就案件审判情况召开新闻通报会。会后,海淀法院相关人员将通过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届时,“京法网事”微博将直播该案宣判、新闻通报会和网络访谈情况。

该案于8月28日在海淀区法院第17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两天时间。5名被告悉数出庭接受讯问,相关证人出庭作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院评议后认定不存在非法证据。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据“京法网事”披露,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指控为: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 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 等轻微伤。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应该追究李某某等5人的强奸罪。

案件进程: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013年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轮奸被依法批捕。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等人涉嫌轮奸案举行庭前会议,被告出庭。李某某的两位辩护律师为此次庭前会议进行准备。

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已递交延期开庭的申请,但法院驳回了延期申请。

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2013年8月31日,梦鸽曝光儿子李某某书信。

2013年9月11日,李某某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

2013年9月22日17时,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发布了海淀法院关于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宣判公告。公告称,海淀法院将于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3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海淀法院定于对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庭审结束 4人认罪3人当庭道歉
2013年08月30日 08:58:4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专电(记者涂铭)为期两天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29日结束庭审。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9日晚通报称,庭审中4名被告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3名被告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庭审结束后法院特别安排未成年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进行亲情会见。

  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本市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

  海淀区人 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其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4名被告人犯罪时已满 14周岁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1名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当日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没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没有申请调取新的物证、没有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法庭调查结束。

  据法院介绍,本案法庭辩论阶段,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经明确要对被害人 进行赔偿。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各方均表示接受。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法院特别安排未成 年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会见。

  另据介绍,7月16日,本案被害人杨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赔偿其医疗费、心理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因尚有相关程序性问题需要解决,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法院决定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再行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
 
“李某某案”本周四宣判 其律师称判有罪即上诉
2013年09月23日 07:44:11 来源: 北京青年报
  昨天(9月22日)17时,据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海淀法院定于9月26日上午9点30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 判。李某某辩护律师陈枢昨天对记者表示,其已经接到了法院通知。虽然对于判决结果还不好预测,但是李某某及其监护人都已经明确表示,如果一审法院对李某某 作出有罪判决,李某某肯定要上诉。被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称,杨女士因身体原因不到场。

  2013年7月8日,海淀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由于该案5名被告人中 4人是未成年人,2013年8月28日和29日,海淀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李某某等5人在本市 海淀区一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湖北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 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等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中4名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开庭当天,李某某在法庭上坚称案发当天他“喝多了,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李某某的辩护律师为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之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称,该案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开庭之后,3名被告人赔偿了受害人杨女士40余万元,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记者 李罡)
 
是天一吗?

40余万,快赶上封口费了
 
其余三个人当庭道歉,每人赔偿15万,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还判刑吗
 
总得宣判啊。
 
那不赔了吗, 又出钱,还坐牢
宣判,就非得给人家判刑啊,直接释放回家,不行么?
 
宣判,就非得给人家判刑啊,直接释放回家,不行么?
村长跟你赌2赔1.
直接释放给你40万cfc,否则你给我20万cfc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