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为什么要杀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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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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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辽宁杀城管案的小贩夏俊峰被当局执行死刑,引发全社会民众极大的愤怒和强烈谴责。民众和法律人士认为,夏俊峰属于正当防卫,无罪。在中国,城管暴力执法早已引起民众公愤,
夏俊峰:“我是正当防卫,我问心无愧!”

据报导,夏俊峰终审时高喊“你们撒谎!”临死前,夏俊峰对家人说:“我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家里哪怕就剩下一个人,也要继续上诉……”

据《京华时报》报导,夏俊峰在最后见家人时,面带微笑,神情异常平静。夏俊峰告诉家人,他拒绝在法院死刑覆核书上签字。他说,法官在念结果时双手一直在抖,“你看我抖吗?我是正当防卫,我问心无愧!”

9月25日,此案二审的辩护律师滕彪从德国纽伦堡发出声明中称,夏俊峰是正当防卫,依法应判无罪。

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城管暴力执法再次引起民众愤怒。在中国,谈到城管人人切齿痛恨,城管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新浪微博仅去年九月份就有近八万多条“城管打人”的微博转发,平均每天2000多条。百度搜索“城管打人”,会有210多万个检索结果,囊括文字、图片和视频。“chengguan”也成为不少外媒报导的热门词。

2013年7月11日晚六点,上海浦东新区严桥路,一名摊贩被城管围殴受伤倒地。城管暴力执法遭千人围堵抗议。

2013年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一名城管将店主按倒在地连踢带打,最后双脚跳起踩在了店主头上,消息引发民众强烈愤怒和谴责。

据大陆官媒报导,在网络“你如何看待中国城管”的调查中,选项中有“一群暴力狂没人性的家伙”、“执行工具体制的牺牲者”,超过85%的人选择了这两个选项,近60%的民众认为城管是“一群暴力狂没人性的家伙”。
 
最后编辑:
夏俊峰之死:能为城管的灵魂找块净土吗?
标签:社会2013-09-25 22:28 星期三
文/墨黑纸白


今天,几乎所有的网媒都将夏俊峰的死放在了头版头条;今天,亿万中国人的目光聚焦在夏俊峰的身上;今天,人们已经不单单是在关注三个家庭的悲剧,更多的是关注小贩与城管之间更加激烈的对抗,关注人治与法治的博弈。于是无论认为是夏俊峰死得不值的人们,还是认为那两个城管是烈士的人们,似乎大家都该停下争吵与谩骂,因为这样的事件以后还将继续发生,夏俊峰式的中国小贩,冠以烈士之称的中国城管,再次狭路相逢还要继续这样的轮回?


有人问我,为什么不评不厚?我没有回答,因为今天这篇就是最好的回答,评论一个只是因权力的欲望所带来的牢狱之灾,而绝对不会面临死亡的王侯将相,不如评论一个连要求照个全家福都被拒绝,而今已经被火化的平民小贩。中国的历史大多是王侯将相的风光与没落,平民的世界其实比他们精彩许多,也更惆怅许多。


微博上,大家还在声嘶力竭的争论夏俊峰该不该死,偏袒与罪有应得,两种观念激烈的碰撞,也是两种阶层相互对抗,我忽而觉得夏俊峰是生是死已经不太重要了,如同李天一被不被判刑一样已经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中国终于在国际上雄起了一次,我大中华某国人主动杀了洋人竟然没有被判死刑,这是一个要列入里程碑的事件,有人说夏俊峰也会列入中国司法的里程碑,我觉得夏俊峰就算了,我等平民莫要妄想在脱离“法无二出,缘法而治”的“法治”社会中得到王侯将相一般的荣耀,这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循环着这样的哲理。


禁止证人出庭,这一直是我对这个案子感到疑惑的地方,我深刻的同意两个被杀的城管家人心中也是揪心的痛,但并不代表“杀人偿命”这个中国式理论可以无视客观事实。那么什么是客观事实?也许法院可以拒绝证人出庭,也许未在现场的人却能够出示证言,也许夏俊峰的死能够换回体制内的人稍稍的心安,也许这就是客观事实,所以容许这般的无视。那么请在这里,那些怒吼“不知道捐钱给杀人犯的人是什么心理”、“中国人到底怎么了,竟然同情杀人犯”、“中国人为什么就是要谩骂城管,城管也是人”……大抵这般的言论还请收好,既然夏俊峰及其律师出示的证据都是无用的,连证人都能被拒绝出庭,那么就让大家同情一下吧,因为大家始终能够思考到,不知道哪天自己就会沦为下一个夏俊峰。


估摸有人要说我妖言惑众了,前段时间,我亲眼目睹警察在没有任何传唤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出示警官证就想将一个并无犯罪痕迹的人带走,这个人坚持没有跟着去,警察咆哮你这是抗拒执法,这个人说:“你还是拿了传唤证再说把,我又没犯法,你说让我跟你走就跟你走,还有点人权吗?”警察很叼的说了句:“既然你这么想把自己当罪犯,那我这就去开传唤证再来。”在我疑虑难道中国人的法律意识真的迅速觉醒了?后来才听说这个人曾经被警察在毫无传唤证的情况下,因为惯性服从于权威的意识,也由于太过于相信脑子里青天大老爷的观念,以及自己本身就没什么问题等因素下跟着走了,让他着实惊讶的是,他竟然像犯人一样被关在一个地方,不让吃饭,被翻来覆去的询问相同的问题,三天后才得以自由,真是这样心有余悸的前例让他开始关注司法程序,开始关注自己的人权。


我相信没人反对城管执法,但反对流氓执法,中国现在的官场流行的是公务员喝茶,聘请临时工干事,所以大家一听出事的都是临时工就拍桌子骂娘,甚至为自己是临时工而感觉羞耻,其实大家要明白,出事的真的是临时工,真正的公务员谁给你下去办事?不要说我造谣,郑州的正式清洁工不都这么干了?能混进某些有关部门当临时工的自然也不是好惹的主,嚣张也算正常。在公信力严重缺失的年代,在神秘的相关单位如此这般的奇葩的年代,中国人即便千年来如何胆怯怕事,也会偶尔想想再不疯狂真的就老了,自己再不行也得为子孙考虑考虑吧?当然黄四郎不是没有大骂刁民的能力,黄四郎只是没有永远肆无忌惮的能力,羊群习惯任人宰割并不代表羊群不会一直没有领头羊,请给这个时代一个和平的机会,请给这个国家一个退路,虽然肉食者从来不会觉得自己惧怕板上的鱼。


这次,我们终于看到了不是临时工的城管,只是有点悲剧,这俩城管死了,临时工确实起着绝对性的作用。只是在落笔之际我突然想起了几个案例,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获刑8年,法院称正当防卫;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案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至于湖南那个死去的瓜农,给了89万,连判刑的下文都没有了?于是那些吼叫着为什么不同情城管的人,你看了这些案例怎么让大家同情城管呢?


这个社会的转型,注定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不要拿刁民和执法者来说事,中国人历经这六十多年的沧桑大多已经明白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畜类,忍不得老爷们的呼来唤去也实属正常。如果这个社会的上层还不能意识到这点,那么你可以判一个夏俊峰死罪,如何判千千万万正在醒来的国人死罪呢?秦朝兴于法治,亡于人治,这就是中国几千年王超的宿命,终究脱离不了人治,无论你曾经怎么被捧得上天,一朝摔下来也是逃脱不了挫骨扬灰的下场。


如果最后非要做个总结的话,那么我相信夏俊峰的死不会为城管(体制内)的内心划一块继续嚣张的净土,只会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自己的人身安全必须要自己来捍卫,既然捍卫不捍卫都是一个“死”,那么做一把爷们又何妨?


2013—9—25落笔于墨辩阁
 
【六朝沉思】公众为什么同情夏俊峰?

一个小贩被处决了,用了非常温柔的方法,据说这方法原来只是用在高级领导人身上,属于特供,他们叫注射处决。据说没有什么痛苦,我们当然没有资格享受,倒是希望共朝有更多的官员试试,以便推广。当然,如此优厚的待遇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的,那些被某些官员恨极了的,枪毙也就罢了,连家属也不让见最后一面,也是有的。

一群自称为人民说话的毛子毛孙们,对这个案子訾议颇多,特别是长得很瘪的美女某香更是对伊能静收养夏俊峰的儿子为义子,觉得不爽。她觉得伊能静可恶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什么不收养那被杀掉的两个城管的孩子呢?是呀,伊能静很可恶,她竟然收养了刑事犯的儿子做义子。可是,某香等人你们为什么不收养那两家所谓受害人的孩子呢?这是多么好的一个机会,以便实践你们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理想。可惜,这样的事情,他们谴责别人不做是可以的,让他们做,那就坚决不可以了!

其实,某香很气愤的当然不是夏俊峰杀人这件事,对毛子毛孙们而言,他们从来就没有是非,他们的是非总是针对某些他们早就判定的敌人,所以让他们稍微具有一点人的某些情感,那简直比让猪变美女还难!当然,和伊能静一比,不仅精神很难高尚起来,就是外在的气质与容貌,如梅干菜般有营养的某香,也必然自惭形秽,因妒生恨也并非不能!不然她为什么总是针对美女进行攻击呢,而对所谓的帅哥,不论老嫩,总是摆出一副爱恋倍加,仿佛不能自拔的样子?

某香们的智商太高了,以至于无法理解大众为什么同情夏俊峰。用人的思维来思考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

在一个自称是无产阶级统治着的国家,竟然没有给无产阶级一个最基本的生存机会,这不是个笑话,而是事实!在共朝,原则上是没有给自古以来中外都存在的流动商贩生存的空间的!固然他们提供了一些所谓的安置场所,但是,多数是收费的,而且价格绝对不菲,穷到要摆地摊的人们有钱进去吗?于是,城管与小贩,也就展开了共朝,不,是人类历史上最持久,最血腥的战争。城管不仅要奉命驱赶这些小贩,而且也可以利用职权要挟压榨这些小贩,当然,小贩不仅要防范这些城管,有的时候也要被迫去贿赂这些城管。他们是一对共生的敌人,他们的战争不仅肮脏,而且越来越血腥。

一个奉命下岗的工人,摆个摊位赚点小钱,只是努力让家庭稍微宽裕一点,让孩子受到的教育稍微好一点,这足以证明,他们对这个国家,对这个社会并没有失去最后的信心,他们依旧争扎着!而城管们呢,他们依照上级的命令,注定要打碎这些小贩的最后希望。他们从来就不肯规划出一个合理的地点,依法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办法,让这些小贩们能够苟延残喘。甚至我们寄希望于他们用了大笔的公帑去外国学习以后,能将美国和英国的那种比较文明的流动摊贩准入制度移植到中国来,以便让中国的无产阶级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过上稍微体面的奴隶生活。但是,他们不肯,他们唯一肯做的,就是用武力驱散,驱散,再驱散,然后还是驱散!

完成了上级的命令,也就断了别人的生路。世界上还有比这更邪恶的职业吗?因为从事这样的职业而被杀掉,而受伤害,怎么可能得到人们的同情呢?这就是为什么凡是城管遇害,叫好的声浪会超过钱塘潮。

而夏俊峰们呢?除了乞丐之外,他们大概是这个社会当中最底层的无产者了!他们得不到无产阶级领导的政府的更多的资助,但是他们有更高的人的需求。摆个摊,虽然违反了他们制定的那些法律,但罪不至被打,罪不至于财产被没收,因为共朝的宪法里面没有一条规定允许公权力可以殴伤人命,可以没收人民的财产,可以在大街至上践踏人民的尊严。可是,共朝的伟大的城管们,他们管理城市,他们驱逐小贩的手段,恰恰是殴打、没收、践踏尊严!当他们在执行他们无耻的公务的时候受到伤害,怎么会得到人民的同情呢?

当我们看到有关报道指出,被夏俊峰杀死的某城管,早有打人前科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城管在殴打小贩时简直就是不择手段,甚至有故意谋杀的嫌疑的时候,我们有理由怀疑,夏俊峰确实受到了攻击然后还击的!尽管法院并不采纳这种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将同情送给被害者呢?一个正常人,怎么会不将同情送给加害者呢?

当然,我们必须指出,不论是杀人的,还是被杀的,他们都是受害者!他们是一种制度的受害者!这种制度让城管成为暴力的象征,这种制度让小贩充满了仇恨。就这一点而言,不论是杀人者还是被杀者,都值得同情!

但是,我们仍然不应该原谅因为加害而受害的人们!倘若有三分慈悲心,即便是在执行恶法的时候,也应该将那恶降到可以让人忍受的程度,而不是竞相将那恶放大到玉石俱焚。夏俊峰杀人固然不对,但是,那不是城管们将恶肆意放大导致的结果吗?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有什么好同情的呢?

这几年,颇有几次城管殉了他们的职的事情发生,虽然无产阶级领导的伟大政府大肆褒扬,但是,在公众心中竟然荡不起一点涟漪。这绝不是哪个公知可以做到的,这叫公道自在人心!

更何况,城管伤人甚至杀人,哪有一次得到如夏俊峰一样地严厉惩处呢?而小贩伤害了城管,哪一次不是如夏俊峰一样地严惩不贷呢?两相比较,公平与否,连傻子都看得出来!在这种情况,共朝的人民将同情送给谁,岂不是不判自明吗?

两个城管的死亡,给他们的家庭必然带来巨大的灾难。但是,这难道不是他们用暴力执法的必然结果吗?他们做为有理智的人,应该想到有这样的结果发生,但是,他们还是故意放纵了这个结果的发生,求仁得仁,又何怨哉!

孟子曰:术不可不慎择。中国又有一句老话,叫做“公门以内好修行”。如果各位城管无法再选择你们的职业,那么请你们把这个职业当成一种修行吧!

好制度让好人更好,让坏人难坏。坏制度,让好人变坏,让坏人更坏。伤人者与受害者,都不应该是坏人,但是,制度毁了他们和他们的家庭,就这一点而言,每个受害者与加害者一样,都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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