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后严判重刑惹争议 独立司法肃纪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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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自2013年中国两会后中共新领导集体大体就位以来,中国司法系统集中处理了多个影响甚大的案件。其中,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死缓,民营企业家曾成杰被核准死刑并立即执行,世纪大案中的被告人薄熙来也被判以无期徒刑,4年前刺死城管的辽宁商贩夏俊峰被处以死刑,军旅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河南村民王书金也被维持死刑判决。

观察人士指出,这些案件类型多样,其被告人亦身份各异,有平民百姓以至中央部级领导和封疆大吏,都遭受了对于自身案情来说较为严厉的司法判决。这些判决结果遭到外界一些质疑和不满,但在客观上来说,其司法程序和结果却也在不同程度上排除了体制内权力、体制外舆论等各方干扰,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独立,并起到了振纲肃纪和树立法治权威与尊严的效果。不过,这种以重刑体现法治权威和独立的方式是否一定能实现公平正义还有待考虑,尤其是一些案情细节尚存争议的案件进行如薄熙来重庆打黑式从严从快从重判决,显然是与法治精神不相符合的。

新司法队伍审案严判重刑

2009年,辽宁沈阳一位街边商贩夏俊峰在与城管争执中杀死两名城管,当年即被一审判处死刑。由于商贩一直是中国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经常遭到城管非法粗暴管理,因而夏俊峰的判决结果引发民间社会舆论的广泛不满。尽管如此,最高法依然在第4年核准夏俊峰死刑判决。这一结局遭到普通民众和媒体的继续声讨。

网络、媒体和坊间舆论多认为,这一结果显然有失公正。其理由是,在之前一系列类似城管与商贩争执致后者死亡的司法判决中,城管所遭受的处罚明显比夏俊峰轻得多。再与中共高官亲属谷开来相比,虽然谷也被判故意杀人,但是她却得以被判死缓。民间更有理由相信,法律对身处体制内外的人们的待遇毕竟还是不平等的。

事实上,自中共十八大后,尤其是2013年3月全国两会后,中国官场包括司法系统换届大体完成。孟建柱担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强担任最高法院院长、曹建明任最高检检察长、郭声琨任公安部部长。此后,中共政法系统即展开了对一系列大案、要案的审理和判决工作。

7月份,官方认定涉案数亿元(1元约合0.16美元)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数日后,民营企业家曾成杰被最高法核准死刑并立即执行;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夏俊峰在9月初核准死刑宣判,并立即执行;享受中将级别待遇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被判有期徒刑10年;河南村民王书金亦被维持死刑宣判。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案件在中国社会均有广泛影响,如薄熙来和刘志军的案件还存在一定的政治牵扯,但是对于其各自案情来说,不仅其指控悉数成立,而且都无一例外地被判以重刑。其中更是不乏4项死刑判决,其中2人被立即执行,王书金也被认为将很快行刑。以此来看,近日已被审判的刘志军的女金主丁书苗与陕西“房姐”龚爱爱至少也不会被轻判。

因此,除刘志军外,被告人一方均对判决结果持不满和反对态度,经历一审的薄熙来已经提起上诉。不过参考近期终审结果均是维持原判的现实以及薄熙来案的特殊性,外界多认为,其终审结果也料将难以产生大的变更。

严刑为法治立威 践行司法独立

有观点指出,在国庆之前的数日中,中国司法系统集中审判此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各类案件,短期内较有可能是出于为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塑造和谐舆论氛围的考虑,也有为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鸣锣开道的意义,而观察在这些案件审判后的现实反应,却呈现出了似乎截然相反的结果。 来源: 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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