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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中共十八大以来已有8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在公开信息或媒体报道中,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房地产。有媒体根据调查梳理了自2000年以来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的落马轨迹,结果发现大多数落马高官都涉及房地产。分析人士认为,房产已经成为中国官员腐败的关键问题。虽然以登记公开房产信息来遏制腐败行为已被认为最为有效的手段,但是在实施中一直遭受到较大的阻力。
十八大后落马高官多涉“房事”
近日有中国媒体《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称,据官方公开信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有8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他们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这些落马高官目前大多正在接受调查,而在公开信息或是媒体报道中,已有不少信息表明,他们中的大部分涉及房地产。
目前,8位落马高官中,只有9月被证实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的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有关他的公开信息尚未涉“房”。而除其以外的7位省部级高官均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房产问题。
事实上,近年来,官员涉房,屡见不鲜。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原市委书记经法庭审理查明的受贿事实之一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巨额财物,包括以2,318,604.7欧元(1欧元约合1.36美元)购买的位于法国尼斯地区戛纳市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
在今年7月8日,刘志军案审判长答记者问时曾指出:“刘志军滥用职权使得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30余亿元,对此办案机关在办理丁羽心案等其他关联案件时扣押、冻结了丁羽心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大量现金、股权、房产、书画等物品,此前媒体报道中所提374套房产、现金等均包括在内。”
另外,9月3日开庭审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检察院起诉意见书显示,在杨汉中直接或伙同亲属、情妇、司机收受索取的4,037余万款物中,涉及房产共计21处;2011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涉嫌受贿案一审判决,张家盟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五个单位或者个人在企业经营、解决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而多名在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都不同程度地与房产有关。
有分析人士指出:“前十余年,交通建设领域腐败频发,交通局长频频落马。而近年来,国土局长的落马节奏显然快过了交通部门,这充分表明房地产利益链已经成了当前经济腐败案件中居高不下的一个毒瘤。”而在高官落马轨迹中,索房、买房、因房牟利……频频出现在房地产业利益链的各种环节,甚至有的高官落马,主要原因就是涉“房”太深。
半数落马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调查梳理了自2000年以来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的落马轨迹,结果发现大量落马高官都涉及房地产。高官涉及房地产有两种形态:第一类,是背后有房地产利益链条,或直接间接倒腾土地,或纵容支持亲属开发房地产,或与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或用非法收入买房倒手等;第二类是用正常合理收入买房置业。
针对第一类情况,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目前,贪官坐拥多套房产,表明房地产领域正成为官场集中腐败的重要场所。这种腐败,建立在以下几条途径之上。一、将平时的受贿资金投向房产领域;二、与开发商勾结,从而变相地获取房产;三、以各种隐藏的方式进行受贿,如房产不登记在名下,或以低成本的方式“租借”开发商的相应住宅;四、借各种公开的住房补贴、高额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等,来谋求房产。 来源: 多维
十八大后落马高官多涉“房事”
近日有中国媒体《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称,据官方公开信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有8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他们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这些落马高官目前大多正在接受调查,而在公开信息或是媒体报道中,已有不少信息表明,他们中的大部分涉及房地产。
目前,8位落马高官中,只有9月被证实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的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有关他的公开信息尚未涉“房”。而除其以外的7位省部级高官均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房产问题。
事实上,近年来,官员涉房,屡见不鲜。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原市委书记经法庭审理查明的受贿事实之一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巨额财物,包括以2,318,604.7欧元(1欧元约合1.36美元)购买的位于法国尼斯地区戛纳市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
在今年7月8日,刘志军案审判长答记者问时曾指出:“刘志军滥用职权使得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30余亿元,对此办案机关在办理丁羽心案等其他关联案件时扣押、冻结了丁羽心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大量现金、股权、房产、书画等物品,此前媒体报道中所提374套房产、现金等均包括在内。”
另外,9月3日开庭审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检察院起诉意见书显示,在杨汉中直接或伙同亲属、情妇、司机收受索取的4,037余万款物中,涉及房产共计21处;2011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涉嫌受贿案一审判决,张家盟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五个单位或者个人在企业经营、解决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而多名在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都不同程度地与房产有关。
有分析人士指出:“前十余年,交通建设领域腐败频发,交通局长频频落马。而近年来,国土局长的落马节奏显然快过了交通部门,这充分表明房地产利益链已经成了当前经济腐败案件中居高不下的一个毒瘤。”而在高官落马轨迹中,索房、买房、因房牟利……频频出现在房地产业利益链的各种环节,甚至有的高官落马,主要原因就是涉“房”太深。
半数落马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调查梳理了自2000年以来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的落马轨迹,结果发现大量落马高官都涉及房地产。高官涉及房地产有两种形态:第一类,是背后有房地产利益链条,或直接间接倒腾土地,或纵容支持亲属开发房地产,或与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或用非法收入买房倒手等;第二类是用正常合理收入买房置业。
针对第一类情况,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目前,贪官坐拥多套房产,表明房地产领域正成为官场集中腐败的重要场所。这种腐败,建立在以下几条途径之上。一、将平时的受贿资金投向房产领域;二、与开发商勾结,从而变相地获取房产;三、以各种隐藏的方式进行受贿,如房产不登记在名下,或以低成本的方式“租借”开发商的相应住宅;四、借各种公开的住房补贴、高额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等,来谋求房产。 来源: 多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