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院士贪污百万获刑13年 曾被妻子举报包二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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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科研经费” 候选院士贪百万

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前主任因妻子举报被查出贪污问题

一审获刑13年 终审维持原判

曾入围中科院院士有效候选人,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前主任段振豪,因妻子的一份举报,被查出经济问题,后法院认定其犯贪污罪,判刑13年。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段振豪上诉后,该案经市高院终审驳回了段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案发

妻子曝其个人问题揭出贪污案

2011年6月29日,一个名为“感叹人生”的博客连续发博11篇,指中科院年度院士候选人、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包二奶、养私生女及找小三、小四。

随后的7月9日,天涯社区又出现一篇名为《中科院院士段振豪包养二奶,小三,小四,养私生女》的网帖,迅速将段振豪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帖称,段振豪曾用科研经费为其“情妇”之一蔺某报销往返北京的火车票。

随后,段振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帖子是其妻所发,但内容失实,他已起诉离婚。段还称只是捐精给对方生孩子,没想到捐精一说更是引发舆论关注。

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网站发表声明,称发现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科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随后,段振豪被提起公诉。

审理

“报销科研经费”贪了124万

检方认为,段振豪及其秘书车春兰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等124万余元。

段振豪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其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家机票代理公司买假行程单。

段振豪将这些假单据都交给了车春兰,车还会不时地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更合理。

段振豪承认,每次报销款到手后,他都会给车春兰、张某、蔺某等人些好处费,还给学生发过劳务费;除了一部分现金放在办公室备用,其余的都存在银行账户,再转存到妻子曹某的名下。

段振豪还常虚报出差补助,光是“大庆和湖南出差”的费用就报销过50多万元。

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并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则在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元。

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7万余元,段振豪当庭上诉。车春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上诉

称“假报销”因经费要“零结余”

段振豪上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其贪污数额过高,应扣除近10万元不可报销的公务招待支出、支付给开发网站的学生劳务费、未经其签字确认的30万元虚假票据报销款。

其辩护律师认为,段振豪使用其他票据报销是因单位有科研经费“零结余”的惯例。

市高院审理查明,中科院地质与地球所明文规定,要求课题负责人须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研究所的规章制度监督下合理支配使用科研经费,招待费、探亲费、额外支付的劳务费等均不符合课题科研经费的报销类目,扣减于法无据。

车春兰经手的虚假票据报销,需经段确认同意;2011年春节前,段振豪通知单位财务部门其名章作废,所以此前其签字或名章有同等认可效力。段以无本人签字为由否认私自占有钱款,缺乏事实依据。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段振豪在涉嫌贪污的线索被有关部门掌握前,主动投案、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自首情节缺乏证据支持。

终审

前主任及秘书有共同贪污故意

法院认为,车春兰作为中科院地质与地球所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秘书,负责本组的财务报销工作,具有经手公共财物流转的工作职权。

车春兰明知段振豪交给其报销的大庆、银川、湖南、葫芦岛等地的差旅费票据与公务无关,相关人员的报销票据与真实情况相悖的情况,仍经手报销上述票据,而且还在段振豪向车春兰提出虚报科研经费后,积极提供虚假发票报销,其虽与段振豪分工、作用不同,但与段有贪污公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应承担相应刑责。

故市高院二审驳回段振豪及车春兰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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