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先判 新快报记者已被剃光头穿囚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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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先判 新快报记者已被剃光头穿囚衣
http://www.creaders.net 2013-10-26 16:07:47 苹果日报 [1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官媒:《新快报》记者「认造假」
  内地媒体怒吼要求湖南长沙警方放人的余音未绝,《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抓一事却出现惊天逆转!央视昨日播出陈自认收受中介人数十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好处费」,撰写针对中联重科的负面新闻。消息一出,民意迅速分化,有人怒指陈无耻,更多的就批评当局未审先判,有损程序正义。
  前晚有网友披露,长沙警方抓走陈永洲时驾驶的平治车正是属于案件原告的中联重科。在一片声讨声中,央视昨晨7时突然播出陈在看守所中的「认罪」片段,身穿囚衣、剃了光头的陈表情十分轻松地提到:「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陈坦承自己从去年9月开始连续在《新快报》上发表十多篇针对中联重科的负面稿件,且除了「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下采访完成外,其余是中介人提供的现成文稿,陈只负责署名,且文稿内容涉嫌编造、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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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没开庭审讯,长沙警方已把陈永洲(中)当成犯人,给他戴上手铐和穿囚衣。路透社
  未透露中间人身份
  在此期间,27岁的陈永洲多次收受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酬劳」。更严重的是,在中间人授意下,陈今年夏天先后向香港证监会、港交所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此行的酬劳高达53万元。在这条长达9分钟的新闻最后,陈表示非常后悔,又称「愿意真诚地道歉」。新闻并未指中间人是代谁传话,但镜头曾扫过中联重科的竞争对手三一重工的字样。三一重工昨发声明,指「事不关己」。
  消息一出舆论譁然,不仅因为陈永洲的报道曾导致股市大震盪,更因为《新快报》等媒体及中宣部等机构连日来为其背书。报纸昨一直未公开回应事件,其母报《羊城晚报》昨晚头版刊登案情的新华社通稿。而一天前还要求警方公正办案的中国记协到了下午发布声明,严厉谴责陈涉嫌虚假报道,又批评《新快报》严重失职。民间的抨击同样猛烈,有股民哭诉一年来中联重科在A股市场缩水50%,自己损失惨重;也有网民嘲笑几日来声援陈的媒体「狂妄、跋扈,今日是中国媒体人员的耻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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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未审已被剃「囚犯头」
  网民:是否收钱待法院裁定
  然而,有不少网民愤怒于央视未审先判,且警方拘捕程序不合法。不仅在管辖权上出现瑕疵,且警方并未回应平治车等官商勾结的疑点。陈永洲在进入看守所一周不到就被剃光头穿囚衣,相反薄熙来被判终身监禁仍能风度翩翩,警方为证其有罪可谓煞费苦心。网友怀疑长沙警方特意设局,等到媒体声援之后才公开案情,有深喉三日前已在某财经媒体微博上爆料指,陈已经全盘招供。网友强调,陈是否收钱要待法院裁定,但无论如何新闻媒体不能代替法官审案。
  中联重科发言人表示,暂时不对事件作出回应。至于会否要求赔偿损失,他指公司向公安局报案后,往后将依法依规办事,未有对赔偿作正面回应。
  陈永洲事件争议点
  ‧官媒未审先判,甘当警方盟友。
  ‧警方借原告平治抓人,涉官商勾结。
  ‧除记者自述外,警方未提供任何证据。
  ‧警方跨省刑拘违法,且诱捕手法卑劣。
  陈永洲遭刑拘事件簿
  2012年
  9月26日 《新快报》刊陈永洲文章「中联重科大施财技半年利润虚增逾7亿」,爆企业涉财务造假
  2013年
  7月10日 中联重科高管高辉在微博发贴,斥《新快报》和陈是「舆霸、打手」
  8月初 《新快报》及陈向广州天河区法院起诉高辉,法院立案
  9月16日 中联重科向长沙警方报案
  10月15日 长沙警方发「网上追逃令」,但陈并不知情
  10月17日 陈接到广州警方派出所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家中遭盗窃的情况
  10月18日 陈在妻陪同下到派出所,入门即被来自长沙的警员以「涉嫌犯罪」强行带到长沙
  10月19日 陈妻接到丈夫电话,告知他被刑拘
  10月23日 《新快报》头版为陈喊冤,中国记协等也发声明谴责长沙公安
  10月24日 《新快报》头版再次为陈喊冤,新华社和内地多家传媒发社论声援
  10月26日 央视报道「新快报被抓记者承认收钱发失实报道」,新华社和中国记协等随即发文谴责
  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网民有话说
  「米瑞容」质疑说:为甚么作为本案最重要的出钱的那个「他们」只字未提?就如同买兇杀人案,总要说出买兇的人吧?
  「幼稚园小锐锐」:「俺彻底变成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了。一方面《新快报》社论要求放人,另一方面央视说嫌犯已供述自己有罪。检院你几时才批捕呀,法院几时才能粉墨登场啊。」
  「笑蜀」:「没有律师抗辩,未经法庭确认,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任何供述、任何侦察结果都是可疑的,都不能作为确定事实来报道。……把侦察机关单方面的说法,包括嫌疑人的供述作为确定的事实报道,是对嫌疑人新的构陷,更是典型的舆论审判,干预司法。」
 
刑事疑犯未审判被剃光头的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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