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无法背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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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7月17日消息,东森新闻7月16日发表陈增芝文章《台湾无法背对中国》,全文如下:


台湾与中国只有一海峡之隔,中国延续「历史所遗留的问题」,使台湾事涉主权作为的一举一动,让中国领导人「不可能也不方便」完全没有意见。台湾如何在对外彰显国家主权,对内深化国民主权之际,避免对中国领导人造成激怒或挑衅,确是台湾朝野政党必须团结一致的目标。


世界民主先进国家肯定并赞誉台湾的民主化,并不是因为民进党的陈水扁当选总统,而是民进党是个没枪没弹,也没有联合国奥援的政党,竟能完全用诉诸人民的力量,达成不流血的政党轮替。国际社会肯定台湾人民、肯定民进党,也肯定主导国民党本土化的李登辉。


但是,台湾人民的悲哀在于,过去漫长辛酸与血泪的民主化过程中,无论是解除戒严、开放党禁报禁、国会全面改选、总统直选等,都要面对中国国民党的残酷统治与抹黑丑化;如今,在追求国家主权与深化国民主权的目标时,还要面对本土化后的国民党与亲民党,动辄「挟共产党以威胁台湾」的难堪与恐吓。


这次朝野争议公投立法的过程中,国民党无所不用其极,强化中国穷兵黩武的形象,对目前努力营造和平形象的中国而言,真不知该感谢国亲两党的「热爱祖国」?还是该抱怨两党的「抹黑丑化」。国亲两党口口声声要民进党统独表态,中国一定也很纳闷,难道还有人误以为民进党不是台独党吗?


确实,面对国共恩怨所遗留的历史问题,政治上、军事上,台湾无法背对中国;如今面对两岸经贸往来与社会交流的日益频繁,经济上、社会上,台湾也不应背对中国。这其间,两岸如何寻求妥协,追求和平双赢的局面,中国新领导人有责任,民进党有责任,国亲两党也有责任。


台湾举行公民投票,在当前两岸无事之际,原本可以不涉及统独争论,单纯就代议政治下争议多年,始终无法解决的核四议题,讨论并进行直接民主的公民投票,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只要能澈底终结政治纷扰,何尝不是台湾社会之福。


民进党从「台独党纲」到「台湾前途决议文」,再到陈总统就任的「四不一没有」,可以看到民进党执政过程中,对中国的谨慎与善意;提出核四公投、加入世卫公投、国会改革公投,也可以看到民进党对「国民主权」的尊重与负责。


目前,台湾社会被迫必须更期待与期许的,却是国亲两党能否为澈底解决核四争议,付出公投立法的诚意,而不是在两岸关系平稳之际,就统独争议做不必要的政治表态。


以民主政治、国民主权来论公投,如果,台湾的公投果真依国亲两党的意见,「公投议题必须经立法院同意」「不得与大选同时办理」「不得进行国体变更的公投」等,等于让公投在立法院改选前,非常困难行使与实现,同时创下贻笑国际的荒谬公投限制。


首先,公投的法理,自始就是针对代议政治(腐败、政党之私)的不信任与监督,而在宪法中明订人民保有创制复决等,落实直接民主的机制。「以法律订定之」,是课以立法院宪法义务,并非赋予立法院的宪法权力,立法院长年的立法怠惰,并不能剥夺国民的宪法权力,反而应被追究「违宪」责任。


就如同众多小股东对公司的权力,「不应也不能」因为董事会不开股东大会而任由剥夺。而有关公投的议题,更没有道理反而要由被监督、甚至不信任的立法院来决定与剥夺。


其次,「不得与大选并同办理」,更违反世界各国的理性认知。法理上,既没有须跟选举并同办理的必要性,也没有不能并同办理的限制。


但是,现实上,考量行政成本与社会成本,世界各国举办公民投票,必然都尽可能与选举并同办理,国亲两党的立法限制,除了为公投加大难度,阻碍国民主权的行使,看不出法理何在。


最后,所谓「不得进行国体变更的公投」,更是对国民主权的严重侵犯与「篡夺」。近年来,欧洲国家进行公投频繁,就是因为欧盟的成立与扩大过程中,加入与否涉及货币、关税、签证等国家主权的「让渡」,依宪不能由代议政治的国会来决定,因此,「必须」举行公投决定。


确实,正因为台湾无法背对中国,在可能的范围内,避免挑衅或激怒而自我节制,或许有伤国家尊严,但是,可以理解,也可以谅解。


身为台湾选出的立法委员,如果只是为了表达畏惧中国,臣服中国而「自我阉割」,同时不惜侵犯与「篡夺」台湾人民的国民主权,则是无法理解,也无法谅解的「23条立法」行径。
 
下次谈论政治的君子,请表明国籍,表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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