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黏上林志颖 逐字逐句质疑其卖假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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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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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方舟子在其博客发文对台湾艺人林志颖声称“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是他本人带领团队研发一事提出质疑。对此,林志颖回应自己的产品是合理合法。26日上午,方舟子就林志颖的回复进行了逐字逐句的批驳。
  据长微博的原文,方舟子首先质疑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和爱碧丽公司之间的关系: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人员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否认与“爱碧丽”存在合作关系,只负责生产。
  另外,方舟子还对林志颖晒出的“科研照片”进行批驳:林志颖团队共游五女三男八个人,学生摸样,年龄都在二十出头。林志颖本人是艺校毕业,没有任何生物研究背景,当然不可能真的领导研发工作。难道其首席科学家的逆生长功能比林志颖还要强?
  其后,方舟子也对爱碧丽公司在台注册的公司发起质疑,认为其是注册资金只有10万台币的皮包公司。而爱碧丽公司在尚未拿到大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却在天猫开了旗舰店,这显然是违法的。
  最后,方舟子对胶原蛋白本身采取了批驳:口服胶原蛋白饮料不可能对人体具有保健作用。
  到截稿为止,林志颖和爱碧丽公司尚未作出进一步反应。
  相关链接:
林志颖回应传闻:公司完全合法

  11月25日,方舟子在其博客发文对台湾艺人林志颖声称“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是他本人带领团队研发一事提出质疑。对此,林志颖经纪人庄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林志颖本人也一直坚持喝该产品,绝对合法且安全。昨晚,林志颖创立的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正式发表书面声明,否认为传言中的非法公司。而对于产品质量,该声明称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而林志颖也在微博转发该声明称:“相信我 i believe ”。
  以下为声明全文:
  针对今天网络上对于本公司的质疑,在此发表立场声明。

  1、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碧丽公司”)确为林志颖先生所创立。
  2、爱碧丽公司与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共同研发、生产与销售“爱碧丽”品牌商品。
  3、爱碧丽公司在台湾及上海均已申请注册,在台湾已登记注册成功,同时,上海公司已在申请注册,因公司注册正在申请流程中,因此工商局网站上,尚未登录其相关资料,并不是误传的非法公司。
  4、“爱碧丽”品牌商品均按严格标准生产制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于产品品质我们将层层把关。
  感谢消费者对于“爱碧丽”品牌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大家给予更多有价值的意见。
  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
  方舟子质疑:产品不含技术含量
  方舟子在博客中提出了三点质疑。第一,他认为某品牌胶原蛋白饮品并不是林志颖团队自己研发的,而是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的定牌加工产品。方舟子写道:“林志颖不停地发布他组织团队研发产品的言论、照片、视频,完全是骗人的。生产胶原蛋白产品是低技术,也不需要研发。”
  第二,方舟子认为林志颖自称“Dr.Lin、林博士”是欺诈行为,因为林志颖毕业于艺校,从未获得过博士学位。
  第三,对于某品牌推销的价值1080元的胶原蛋白饮品,方舟子称所谓“逆龄、逆生长”的宣传语都不实,因为胶原蛋白不仅不含有特有氨基酸,反而比普通蛋白质还少了两种氨基酸,是营养价值比较差的不完全蛋白质。
  方舟子的博客发出后,引发极大热议。记者在林志颖微博看到,他近期确实在卖力宣传某品牌,22日还在微博中发布一张喝胶原蛋白的帅照,并写道:“早晨来瓶我公司的新产品激活的我的肌肤光亮有弹性。”同日,他也在上海出席该品牌的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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