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jj : 男子扶老人被讹后自杀证清白 老人终承认自己摔倒(图) ZT

胡说芝

胡乱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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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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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虽然个案,没说服力,但是要为这个老人鼓掌。有几个人能做到知错就该,勇于承认自己的撒谎呢。
2〉本人只是转贴,不负责查证所转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所转内容不尽为实,对读者造成精神伤害,免责哈:p

下面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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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被指撞人 摩托男投水自杀》追踪 新快报讯 记者王吕斌报道 扶老人送医后,却被指认为肇事者,自认无处伸冤的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村民吴伟青,在巨大精神压力下自杀身亡(详见本报1月7日A05版)。截至昨天,对于此案当地警方成立的专案小组仍无明确结论。但曾声称“被撞”的老人周老汉却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承认是自己摔倒在地,与其此前的说法截然相反。

 老人首度承认自己摔倒

今年已经74岁高龄的陈观玉是深圳市知名公益人士,曾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她在通过媒体获知此事后,于1月8日晚从深圳几经转车前往事发地,一方面是为了安慰吴伟青的家人,另一方面想以同龄人的身份,向摔倒入院的周老汉了解事实真相。

1月9日下午1时许,陈观玉见到仍躺在病床上的周老汉。记者从两人的对话录音中可以听到,陈观玉询问周老汉的伤怎样了?是怎样摔倒的?谁将周老汉送去医院的?

周老汉的回答是:“是自己摔倒的,经过的人将我送去医院。”

而后,陈观玉特意加重语气问道:“是不是送你去医院的人,把你撞倒了?”周老汉明确回答:“不是。”

陈观玉紧接着问为什么要冤枉吴伟青时,周老汉给出的解释是,“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当陈观玉说出吴伟青以自杀证清白的事情后,周老汉再也没有作声。

警方已掌握老人新说法

而在1月10日,有媒体记者拿着录音资料找到周老汉核实真伪时,周老汉却再次坚称“自己是被撞的”。

对于周老汉前后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吴伟青的大女儿吴海燕说,曾有知情人告诉她,只要有家属在场,周老汉就会咬定是“被撞的”,没家属在场时,又是另一种说法。而陈观玉见到周老汉时,周老汉的家属确实没有在场。

新快报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周老汉目前伤情稳定,但由于股骨受伤,需要长时间卧床休养,并可能会引发其他并发症。

另据东源县警方有关人士透露,由河源市和东源县两级公安、纪委组成的联合专案调查小组,正在加紧对事件进行调查。“警方已经掌握到,摔倒的老人,出现了前后矛盾两种不同的摔倒说法。”该人士说,但仅凭当事人一方的说法,无法对事件定性,还需要有进一步的证据支持,专案小组对事件做出定论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David)
 
在这个案子里,你开始相信你最憎恨的共产党的政府和警察的话了?

对于这样的普通民事案件,不管最终调查结果是什么,我愿意相信共产党的政府和警察的话。对于你来说,共产党的政府和警察的话是否可信,取决于是否是符合你事先希望看到/得到的。

记得彭宇案,你是坚决不相信共产党的政府和警察的话。因为,共产党的政府,警察,法院的最终结果,不符合你事先希望看到/得到的。
 
最后编辑:
今年已经74岁高龄的陈观玉是深圳市知名公益人士,非共产党政府吧。警察结论还没出来呢。
再说了,是老人自己承认的,有录音。
有一点纠正你一下,共产党和共产党警察没什么值得我相信的。他们大当家的都是个假货,有神马好信任的。有事说事,请勿把我的观点和共产党扯一起,丢不起那个人。
 
为一个颠倒事实,只为讹钱的老汉自杀?值得吗?
 
今年已经74岁高龄的陈观玉是深圳市知名公益人士,非共产党政府吧。警察结论还没出来呢。
再说了,是老人自己承认的,有录音。

陈观玉女士是党员,“关心和热爱军人,支持当地驻军的建设”,还被共产党授予了很多头衔,属于共产党的统战花瓶,如果仅仅因为她是公益人士,我就相信她,那我还是相信“中国道德楷模”陈光标吧。
 
最后编辑:
在这个案子里,你开始相信你最憎恨的共产党的政府和警察的话了?

对于这样的普通民事案件,不管最终调查结果是什么,我愿意相信共产党的政府和警察的话。对于你来说,共产党的政府和警察的话是否可信,取决于是否是符合你事先希望看到/得到的。

记得彭宇案,你是坚决不相信共产党的政府和警察的话。因为,共产党的政府,警察,法院的最终结果,不符合你事先希望看到/得到的。

我靠,回完帖子一看,你又加货进去了:evil:
彭宇案扯够多了,本不想多说,可是你又塞自己的货到我头上。彭宇案我神马时候说过不相信或者相信法院话呢?
我只是质疑你宣布彭宇案的事实是彭宇撞到老人的根据是政法委书记的一个讲话,而这个政法委书记的讲话没有任何新的证据(关键证据还被书记手下的派出所搞丢了),完全就是个推理。
再完美的推理,没有证据,就不要那么理智气壮地宣布是事实,您看懂了吗?
 
陈观玉女士是党员,“关心和热爱军人,支持当地驻军的建设”,如果仅仅因为她是公益人士,我就相信她,那我还是相信“中国道德楷模”陈光标吧。
其实,我们的区别在于,我选择相信证据和事实
你选择相信政法委书记,选择相信党和政府,因为他们能看到所有资料(你的原话懒得查,意思没错吧?)Blah Blah Blah。。。
这件事,老人自己承认了,有录音,在我看来,值得相信。
 
我靠,回完帖子一看,你又加货进去了:evil:
彭宇案扯够多了,本不想多说,可是你又塞自己的货到我头上。彭宇案我神马时候说过不相信或者相信法院话呢?
我只是质疑你宣布彭宇案的事实是彭宇撞到老人的根据是政法委书记的一个讲话,而这个政法委书记的讲话没有任何新的证据(关键证据还被书记手下的派出所搞丢了),完全就是个推理。
再完美的推理,没有证据,就不要那么理智气壮地宣布是事实,您看懂了吗?

你说的推理,是指一审,下面的事实,才是关键:

一审判决后,彭宇上诉,全国开始关注这个案件,全国几乎一致地相信彭宇被冤枉,多数媒体甚至党报都为彭宇鸣冤,一审法官甚至被调离岗位,彭宇本人收到了大量捐款,和无偿的法律援助,一审彭宇被要求赔偿45876元,二审彭宇即使输了,也就是赔偿45876元,但突然,发生了以下事实: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对于民事诉讼,彭宇等于承认了撞人这个事实。


请你和观众,看看案发6年后的这篇报道: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1/16/12003299_0.shtml
 
最后编辑:
这人也太傻了,如果是我,我先把讹我的人杀死再说
 
其实,我们的区别在于,我选择相信证据和事实
你选择相信政法委书记,选择相信党和政府,因为他们能看到所有资料(你的原话懒得查,意思没错吧?)Blah Blah Blah。。。
这件事,老人自己承认了,有录音,在我看来,值得相信。

没错,对于这样的普通民事案件,我愿意相信中共的政法委员,在6年后,对这个案件和法庭文件的澄清。

对于你来说,即使是普通民事案件,你也坚决不相信中共的任何话。

请你和观众,看看案发6年后的这篇报道: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1/16/12003299_0.shtml
 
最后编辑:
中国共产党必须把权,法分开了~~让老百姓也意识一下证据的重要性,不要总把证据当废纸冲马桶里了~~觉得自己长张嘴就行了~~:):D

这不分开最大坏处还有除了让公私不分外,,,还让老百姓K架~~太不利和谐~~: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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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j,拜托,你让我们学习政法委书记同一篇讲话不下五次了吧?至少5次给的是同一个Link
花了很长时间很耐心看完书记的讲话,就是想看看书记讲了什么,能让你下结论说彭宇撞人是事实,遗憾的是,不是我一个人明确回答你了,书记讲话没有提供任何新证据,只是在演绎他的推理,无非就是在辩解他领导的那个判决没有错误。
如果书记能把那个最关键的证据提供出来,如果书记能公开为什么那个派出所所长敢于当着摄像头撒谎被揭穿。。。
算了,受不了讲车轱辘话,上一次都讲过了,你可以相信书记讲话,拜托不要宣布那就是事实,如果讲事实,实事就是书记讲话没有提供事实证据,事实就是一审法官一年后就下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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