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4-15”遇难空姐家人获“喜洋洋”赔偿16.4万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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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3日09:49  华商报



  在商场如战场的今天,形式多样的宣传是商家进行推销的法宝。然而有时候,商家的推销宣传却因为不太契合环境或是没有考虑接受人的心境,引起一些本可避免发生的尴尬。在国航“4・15”空难中,遇难的许姓空姐家人收到保险公司16.4万元的赔偿就是一个例证。亲人不幸遇难,很快收到了保险赔偿总归不是坏事,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保险公司快速的理赔举动。但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许姓空姐家人获赔险种的名称叫做“喜洋洋”。

  应该说“喜洋洋”是个好听的名字,但不知商家当初命名时是否考虑到会遭遇如此尴尬的情形。这种赔偿那么“及时地”送来,想来对于遇难者家属不会有多大的喜悦,甚至会给当事人带来刺激和伤害。

  如果说“喜洋洋”的尴尬是商家无意所致的话,那么留意我们的生活,就能发现因商家宣传字句不恰当或因情境不合适而造成的“人为”尴尬屡见不鲜。

  记者曾经参加过一个小学生智力竞赛,竞赛是由一家生产成人药品的企业赞助的,所以竞赛以该成人药品的名称冠名,整个赛场还布满了该药品的各种广告,其中不乏宣传疗效的不适宜小学生看的字眼。很多家长对此意见很大,成人药品赞助小学生的活动,是否有点不合适?即就是要赞助,能否在宣传方式上注意些?

  当我们发现许多不该出现的问题时常出现在商家的推销宣传当中时,就不得不怀疑,一些商家的广告宣传,靠的就是让消费者产生心理不快而引起注意,达到宣传目的。

  有一种酒的电视广告,画面里形象代言人在饮酒后连连打嗝。记者就此征询了一些观众的意见,大家普遍反映该广告让人看了不舒服,虽然大家都记住了该酒的品牌,但观众从打嗝联想到的,却是难闻的气味。这种“事倍功半”的宣传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从商业宣传角度上讲,只要不违法,采用什么手法来达到宣传目的都无可非议。但受众还是希望商家能在考虑宣传效果的同时,尽量顾及信息接受者的感受,使宣传内容能够让人赏心悦目。商家只有在每一处体贴入微地为受众着想,才有可能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更多的回报。(王冰)
 
喜洋洋,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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