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声明:我捐款的目的是原募集文告的初宗----“救急不救穷”。这个急我理解是:家属短时内没现钱支付大约1-2万的遗体运输费用和Ottawa平均水平的葬礼的费用。
我的退款的理由:遇难家属改变款项用途。(请见刘越家属声明,不重复了。)
我的解释:我的经济能力顾及不了刘越的父母和孩子。深表歉意!
请CFC老大帮忙,款项退回后,我想转给以下的人(因为我们家乡的风俗,捐给先人的钱要回不吉利)
2011好象有个华人打排球瘁死了,能联系上他家人不?如果他们家还需要,我转捐给他们呀!
以下是2011当时事件的在CFC网的连接(如果涉及隐私,请把2011的原贴删掉。)
http://bbs.comefromchina.com/threads/917095/
庵不认识事主,只是这几天有好多人提起他,谢谢CFC老板了。
谢谢!
我的退款的理由:遇难家属改变款项用途。(请见刘越家属声明,不重复了。)
我的解释:我的经济能力顾及不了刘越的父母和孩子。深表歉意!
请CFC老大帮忙,款项退回后,我想转给以下的人(因为我们家乡的风俗,捐给先人的钱要回不吉利)
2011好象有个华人打排球瘁死了,能联系上他家人不?如果他们家还需要,我转捐给他们呀!
以下是2011当时事件的在CFC网的连接(如果涉及隐私,请把2011的原贴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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庵不认识事主,只是这几天有好多人提起他,谢谢CFC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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