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ven, 这样处理是否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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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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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退捐声明和家属声明,我觉得有双方赌气的味道。你看这样如何,我想多数人捐款并不是要退回,只是对用途持不同看法。能否把退捐改为刘越命名的捐款一次捐给CHEO,这样也免除长期基金的麻烦。退捐人发email确认退捐或者参与以刘越命名的CHEO捐献。正能量业己传递社区,不应为分歧而放弃. 我们华人社区能否一起Agree to disagree and move on?
 
RIVEN 说过很多次了, 尊重家属的意见
 
这是退捐人的选项,不退捐的人不必选择
 
这是退捐人的选项,不退捐的人不必选择

我认为 组委会不适宜担当转捐的筹划,他们已失民心。
我的建议是如若方法被家属接受,请有退捐及转捐意愿的捐赠人,推举出代表,完成后续事宜。
 
看了退捐声明和家属声明,我觉得有双方赌气的味道。你看这样如何,我想多数人捐款并不是要退回,只是对用途持不同看法。能否把退捐改为刘越命名的捐款一次捐给CHEO,这样也免除长期基金的麻烦。退捐人发email确认退捐或者参与以刘越命名的CHEO捐献。正能量业己传递社区,不应为分歧而放弃. 我们华人社区能否一起Agree to disagree and move on?
既然已经是退款,就不能再以刘越的名义。况且,以这家人的行为,当不起这个荣誉!可以以CFC及华人社区的名义捐。
 
看了退捐声明和家属声明,我觉得有双方赌气的味道。你看这样如何,我想多数人捐款并不是要退回,只是对用途持不同看法。能否把退捐改为刘越命名的捐款一次捐给CHEO,这样也免除长期基金的麻烦。退捐人发email确认退捐或者参与以刘越命名的CHEO捐献。正能量业己传递社区,不应为分歧而放弃. 我们华人社区能否一起Agree to disagree and move on?
什么正能量?
 
我支持你的说法,一切按当时倡议书的意思最好,为丧葬。丧葬后多出的,应该可以以刘先生之名送个CHEO,算是对刘先生最好的纪念。
看完家属的感谢信,我觉得这"多出来的"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既然已经是退款,就不能再以刘越的名义。况且,以这家人的行为,当不起这个荣誉!可以以CFC及华人社区的名义捐。

绝对不能以CFC的名义,CFC已经被很多人定义为唯利是图的商家
 
看了退捐声明和家属声明,我觉得有双方赌气的味道。你看这样如何,我想多数人捐款并不是要退回,只是对用途持不同看法。能否把退捐改为刘越命名的捐款一次捐给CHEO,这样也免除长期基金的麻烦。退捐人发email确认退捐或者参与以刘越命名的CHEO捐献。正能量业己传递社区,不应为分歧而放弃. 我们华人社区能否一起Agree to disagree and move on?
你只看了,不成。你需要读,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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