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娱乐八卦:除了要诉刘菊花,还要诉方舟子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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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错判是为了讨好胡家子女

本文同时发至中纪委/监察部
直言了,2014-05-05 / 2014-05-06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93114323_h.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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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传来新闻之前,我刚好也看到了,大致故事是:人民网积极主动地报道“方舟子之妻刘菊花”胜诉的消息,说:刘菊花是新华通讯社记者,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之妻。孙海峰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了大量针对刘菊花的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仅仅指称某人有保姆经历未必导致其名誉受损。但是,孙海峰宣称刘菊花靠给官员当保姆被推荐读研究生,显系对刘菊花个人能力和品行的否定,必将导致刘菊花名誉受损。对于网络上有损他人名誉的传言,孙海峰在进一步传播之前未履行相应审核义务,未提交证据证明该事实的真实存在,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侵权。(全文附后)。


该判决和新闻故意不说姓名的官员,是前中宣部科技负责人和社科院负责人于光远

我同意网友转来的意见:那是个错判,是严缺事实证据和破坏司法公正的错判。简单说吧:


[1] 孙海峰的原文是质疑刘菊花的学术能力。若质疑就是“宣称”和“侵权”的话,那么,按照方舟子自己的话说,他(包括刘菊花的参与和协助)至少质疑了数千人次、造成“宣称”和“侵权”数千人次了,法院为什么不对他们夫妇做同样判决?(方舟子的“质疑”多为造谣诽谤。再论。)。 一案两判,是典型的破坏司法公正的表现。

[2] 我也看到过质疑刘菊花学术能力的材料。我认为质疑成立。譬如:

[2-1] 看到材料说,刘菊花具有中学毕业即能直接到社科院读硕士生,大学阶段不清。就此,刘菊花至今没拿出象样证据证明她曾在哪所大学的哪个科系读了大学。在社会质疑压力下,新华社曾发表证明信、说刘菊花在某大学读了大学;可没说明在哪个科系、也没说明读的是什么,同时,也没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由新华社而不是该大学出来为刘菊花做就学做证明并拿出毕业证书号码和成绩单,如此,要说其中没有欺骗猫腻,谁信呢?

[2-2] 材料以原文对比指明,刘菊花的硕士毕业论文内容大约有80%为抄袭剽窃。若刘菊花学术能力没问题,为什么写毕业论文都写不来而要抄袭别人?

[2-3] 高官推荐给自己当过保姆的人去攻读学习,跟推荐给自己当过秘书、司机、警卫、厨师或任何工作的人去读书学习,只要推荐符合法规规范,接受教育有什么不对不好呢?那是好事(看看毛泽东等高层领导人,不就是推荐过给自己工作过的人去读书学习的吗?)。本是好事情的事却成了“对刘菊花个人能力和品行的否定”,如此,若刘菊花和于光远之间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怕人家说其有推荐上学读书的事情呢?就让我直言不讳地说吧:海外早有议论说,推荐读书本是好事,然而,刘菊花给于光远当保姆的时候,怕是两人有不当关系、于光远有把柄抓在刘菊花手里,因此,他们对推荐等等任何“关系”的事情就十分敏感和十分忌讳了。这就不难理解,本是推荐读书的好事、也成了“对刘菊花个人能力和品行的否定”的忌讳了。

[3] 既然是法庭审判,那就应该尊重事实和有铁证证据来推翻孙海峰的质疑,这是司法公正的起码要求之一。可是,从报道宣判内容看,法庭没有拿出任何事实证据来推翻孙海峰的质疑,譬如,没有提供刘菊花就读大学的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号码)和成绩单,也没有拿出证据来证明刘菊花的硕士毕业论文 是原作而没有抄袭。就是说,法庭判决是违背了司法工作法规规范所要求的实事求是的“重证据”原则,而是根据前述“忌讳”而做“推想”的判决(诚如网友转来的文章所说,法庭判决措辞是“‘必将’导致刘菊花名誉受损”,其中“必将”说明的是推测想象未来可能、而不是已经发生的事实。)。

如此做法,照我看:按照方舟子夫妇对别人搞指控的逻辑说,那就等于是方舟子夫妇和法庭都默认了刘菊花和该官员于光远背后有偷鸡摸狗之类见不得人的事情,不然,为什么本是推荐读书的好事、却不敢承认、且说出来就居然成了“侵权”了呢?


需要提出的问题是,北京的法院违背司法公正原则而做出对方舟子有利的判决(甚至还没开庭就已经做了判决并背后通知方舟子),不止一次。国家司法部门为什么会涉嫌数次做出为那靠造谣诽谤和抄袭剽窃过日子的方舟子夫妇而“执法犯法”和破坏国家司法威信的事情呢?答曰:中国还没摆脱血缘社会,法庭那么做,是为了讨好高干子女,具体说,就是为了讨好胡耀邦家人子女。不信么?来看看该法院宣判前、胡耀邦家人子女就该质疑(或法庭说是“侵权”)之内容而为方舟子夫妇搞的狡辩,原文如下:


于光远家人澄清谎言声明
作者:胡耀邦史料信息网。时间:2012-03-11。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连接:http://www.hybsl.cn/beijingcankao/beijingfenxi/2012-03-07/28841.html
3 月 6 日 下午,胡耀邦史料信息网工作人员电话采访了于光远同志的家人及身边秘书。他们表示,对近日来网上流传 “ 于光远安排保姆刘菊花入社科院读研 ”的谣言深表震惊和气愤。刘菊花曾随同丈夫方舟子一起到光远同志家中拜访,仅此而已 , 从无其他关系。光远同志 1989年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他为人正直,品格高尚,至今仍被视为中国改革的先行者和思想理论界的旗手,受人敬仰。刘菊花 1999年起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读研时,年届八十五的光远同志不担任中国社科院领导已十余年之久。如今有人居然借“韩方之争”恶意污蔑中伤光远同志,行为令人不齿,应受到公义谴责。光远同志的家人及身边秘书在此呼吁:请广大网友切勿传播谣言,留百岁老人一份清静;并请网友协助查清何人造此谣言。


看到没有?法庭判决言论和胡耀邦家人子女所发表的言论,彼此一样。重复说,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所以,本是推荐读书的好事、在他们那里也就成了很忌讳的事情了。当然,那个声明显示了胡耀邦和于光远之间的非同寻常的特殊关系,不然,为什么家人子女为什么要为于光远出面而搞那个狡辩?关于该声明的所谓于光远“至今仍被视为中国改革的先行者和思想理论界的旗手”和“不公正待遇”云云,请见:

对别人公正,再说自己的公正待遇。2012-12-24 18:41:09。
https://sites.google.com/site/zhiyanpage/view/zy2a05-to-hudeping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82205581_h.html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82205581_d.html

这里要说的是,于光远是胡耀邦支持且参与的、30来年无恶不作的文痞既得利益集团的头面人物之一。若质疑刘菊花的问题属实且有判决,那么,等于给于光远文痞集团及其支持者胡耀邦打了一大闷棍。为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和“面子”,国家法规和司法公正就都没啥意义了。如此也叫“改革”和“旗手”? 于光远及胡耀邦及其家人子女他们与那个靠造谣诽谤和抄袭剽窃的无业人员混成攻守同盟的既得利益团伙、且维护其私人利益而不惜违背国家法规和破坏司法公正,嘿嘿,足以说明他们的水平如何低劣、足以说明他们所谓的“改革”和“旗手”都是些什么货色了。如此,当初,邓小平等老前辈把他们从领导工作岗位上撤掉,那决定不是什么“不公正待遇”、而是个很正确和很英明的决定。

或许值得一提:崔永元和方舟子的“侵权”官司也被法庭受理了。如此,该法庭判决,是不是给崔永元送了个预示警报呢?


关于人民日报媒体主动积极地报道有利于方舟子的事情、而对不利于者则是搞“有闻不报”,如此公开违背新闻工作原则的行为,多次发生过,那也是不奇怪的:在以“学术打假”和“反伪科学”为名而对国内学者和民众搞无端指控和造谣诽谤,为既得利益而恶毒攻击生态环保政策和恶毒攻击中医,且不择手段地为转基因商业推销而搞欺骗舆论和诽谤民众等等许多方面,他们多年来就是密切合作的伙伴。如此,方舟子完蛋,人民日报媒体及其相关人员的既得利益和面子往哪里放呢?哈。因此,尽管人民日报媒体发新闻启事,说是要对自身的“有偿新闻”和“有闻不报”之行为采取“严厉查办”和“决不姑息”云云,不过是发了个虚假启事而已。


附件:。
被称“新华社造假记者”、方舟子之妻刘菊花获赔
2014年05月05日18:40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0505/c42510-24977845.html。

人民网北京5月5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海淀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审结了原告刘菊花诉被告孙海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判令孙海峰删除侵权微博、向刘菊花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1555元。

刘菊花是新华通讯社记者,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之妻。孙海峰是新浪微博加V认证账户“孙海峰”的注册人和实际使用人。微梦公司是新浪微博的网站经营者。孙海峰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了大量针对刘菊花的内容,其中包括:“新华社造假记者刘菊花”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仅仅指称某人有保姆经历未必导致其名誉受损。但是,孙海峰宣称刘菊花靠给官员当保姆被推荐读研究生,显系对刘菊花个人能力和品行的否定,必将导致刘菊花名誉受损。对于网络上有损他人名誉的传言,孙海峰在进一步传播之前未履行相应审核义务,未提交证据证明该事实的真实存在,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侵权。孙海峰称刘菊花是“网络谣言的作者”等,但未对其宣称的事实提供相应证据。此外,另有部分内容为明显侮辱人格的内容,构成侵权。孙海峰的部分微博未明确指向刘菊花,一般公众仅凭其内容也不能自然得出指向刘菊花的结论,且其中未见明显侮辱、诽谤的成分,不构成侵权。微梦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后,及时删除了起诉状载明的微博,已履行适当法律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微博内容,微梦公司应予删除。综合考虑侵权微博的内容,法院认为孙海峰的侵权行为不可避免地将对刘菊花个人名誉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且采用赔礼道歉方式不足以弥补此种伤害,孙海峰还应向刘菊花支付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故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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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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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峰:
这种脏把戏以前好使,微博时代不灵了。今天我向北京法院正式上诉,继续扒其画皮!

大鹏看天下:
某些下三滥,唯一的手段就是动用手中的人脉资源,向上级部门告状,寻求权力庇护。

孙海峰:
#刘菊花抄袭#案犯,说你呢。

Littlehawk:
用新华社的身份搞下三滥,真下作。

孙海峰:
公器私用是其潜意识习惯,不觉自己有多烂。 《新华每日电讯》给#方舟子剽窃#案犯提供发表平台,也是造假团伙搞新闻腐败的证供。

相关阅读:
刘菊花诉孙海峰教授一案,输家是新华社
http://www.2250s.com/read.php?49-21620-21620
 
最后编辑:
楼主, 孙海峰宣称刘菊花靠给官员当保姆被推荐读研究生。 如果他没有证据,是不是无耻的造谣伤害?

你扯那么多干什么?
你就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行吗?
 
核老大, 你本应该强调的是正义战胜邪恶, 但是你还执迷不悟,继续助纣为虐。可叹!

北京市海淀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审结了原告刘菊花诉被告孙海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判令孙海峰删除侵权微博、向刘菊花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1555元。

:jiayou:
 
楼主, 孙海峰宣称刘菊花靠给官员当保姆被推荐读研究生。 如果他没有证据,是不是无耻的造谣伤害?

你扯那么多干什么?
你就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行吗?
菊花连大学毕业证都拿不出,这不是铁一般的证据吗
 
http://www.taoguba.com.cn/Article/600170/1
方舟子信誓旦旦说老婆只见过于光远一次,却被网友贴出了两张不同时间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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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我是怎么一步步发现方舟子的秘密的


作者:litleaf 发表日期:2012-3-73:01:00


第一步,看完了方舟子妻的“过洁世同嫌”一文

  “别小看网络的力量,当今的中国在互联网的作用下已经逐步走向多元思维,而非简单的派别之争”这是一个方粉领悟到的。所以在这篇署名方舟子妻的文章里也能看出这种思路。看完的感觉是想借此文博的广大网友的好感和同情。所以里面包含了几个元素,分别针对他自己分析出来的方黑的几个类型。

  第一个元素: 我才子佳人。 你们80后,90后的小年轻粉韩寒,不就是觉得韩寒是“才子”吗,长得又帅?你们粉才子,粉美女,那我是个有才的美女,怎么样,来做我的粉丝团吧。我是才子+佳人为一身,简称才人。不相信?拜托你们亲自看看我的这篇文章,再亲自看看我网上的照片。

  第二个元素:我清纯又美丽。我是又纯又美,几乎没谈过正经的恋爱,符合你们北美wsn的择偶标准,你们见我亦怜,放过我吧,帮帮我吧。

  第三个元素:我家世清贫,所以也是普通老百姓,和诸位P民是一拨,不要再打我的假了,要打就打那些教授,医生。前面用了些“山里的一块石头”,“朴实”“乡里”,让人误解我的父亲是个朴实的农民,可惜自恋和完美情结还是他/她添加了“离休干部”、“院长”、“起义”、“阵势”等词汇。所谓父亲的真善加上你的美,倒是成全了真善美。

  第四,我家曾遭受迫害。父亲也是当年被迫害的,顺带打打家庭感情牌,所以现在诸位经历过那个年代的,尤其是当年给发配到新疆的“右派”,应该给我点同情分吧。当年以王蒙为代表的好多文艺界知名人士都到新疆呆过,这也是为什么要提新疆的原因。这点和第三点家世清贫有自相矛盾之处。而更一步说明,我的父亲不是个简单的清贫的农民,是个国民党起义军官,离休干部,当年错打成右派,后来平反,去世时阵势很大。副处级(和方舟子的父亲一个级别,真巧,而且提到院长,想到什么?方舟子的父亲就是院长,哈哈,素材由方舟子提供?)。

  然后归入正题,回答网友提问:

第一还是论文,没啥新意,还加一句,画蛇添足。社科院关于“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含40%)的”相关规定,是在我毕业多年后才出台的。这就是说默认自己的文章复制比超过40%(这也是否认不了的,不过以前是不承认的。),只不过学校没明文规定。有些东西是不需要学校规定的。难道学校没有规定不可以偷东西,你就可以偷东西了?

  第二是绿坝:知道绿坝是个失败的议案,就又在拉拢反对绿坝的网友,看,绿坝是我写内参才停止的。吹捧的文章都是别人代笔的,要不就是奉命违心干的,我干的这么痛苦,你们还不体谅我,怜惜我?怎么绿坝盛行的时候不告诉大家呢。至于内参写的啥,是不能给你们p民看的。

  第三是新华社背景,说自己“我要有这么大本事,早不在这里待了”能混进新华社,要不有本事,要不有关系,你说你没本事,不就是说自己有关系吗。

  第四是女儿的问题。从早前的文字就没看见你们多喜欢自己的女儿。“我所喜欢的,读书写字罢了”根本就没提女儿。正常父母的父母最喜欢的是和子女在一起,看他们慢慢长大。连女儿多大都想不起来的确说不过去。对子女的喜欢是对子女有付出以后才能享受的,是陪伴着他们慢慢成长的过程中逐渐漫出来的,没有经历照顾过子女,端屎端尿这个过程的人,这种喜欢是体会不到的。

[附证据]
刘菊花婚后的自我狂剽和一稿多发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159704&boardid=1&page=1&1=1#8159704

今天起网络开始流行菊花体“又美又纯”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164210&page=1&1=1#8164210

"为什么方舟子是当今中国第一大恶棍"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159940&boardid=1&page=1&1=1#8159940
 
最后编辑:
楼上2位, 懂什么叫铁证吗?

你们那是捕风捉影, 是涉嫌犯罪。
 
楼上2位, 懂什么叫铁证吗?

你们那是捕风捉影, 是涉嫌犯罪。
作为2000万粉丝的教主夫人,要大度,面对网友质疑,果断出示大学毕业证,很难吗?举手之劳吗。
 
作为2000万粉丝的教主夫人,要大度,面对网友质疑,果断出示大学毕业证,很难吗?举手之劳吗。


即使那不出毕业证, 跟孙海峰的诽谤有关系吗?
 
即使那不出毕业证, 跟孙海峰的诽谤有关系吗?
按肘子话来讲,那叫推测,冬不拉,你肘子可以推测,人那就叫诽谤了。没天理啊。
 
按肘子话来讲,那叫推测,冬不拉,你肘子可以推测,人那就叫诽谤了。没天理啊。


可是孙海峰不认为是推测。 他言之凿凿。 他输就输在这。
他比方舟子差太多 :monster:
 
可是孙海峰不认为是推测。 他言之凿凿。 他输就输在这。
他比方舟子差太多 :monster:

恩,在方粉眼里,毛泽东比方舟子差太多。
 
可是孙海峰不认为是推测。 他言之凿凿。 他输就输在这。
他比方舟子差太多 :monster:
承认推测就不输官司了?
文章的重点是胡耀邦。其他都是浮云。
还有就是“没有毕业证”,一切就都简单话了,说实话,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菊花小姐没有大学毕业证。服了。很牛啊。肘子这么喜欢打假,这次失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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