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演講:
錢永祥:今天多謝香港中文大學博群計劃在新亞書院圓形廣場舉辦這場論壇,我實在想不到現場會有這麼多人參加,一起關切一個嚴肅而又尖銳、尷尬的主題。以下,在很短的時間裡,我想要探討三個議題:一、說明「動物倫理學」的基本觀點;二、說明「道德進步」是甚麼意思;三、用「道德進步」為背景,說明動物倫理在對待動物之外的一般意義。
首先,甚麼是「動物倫理」?動物倫理或者動物倫理學所關心、想要回答的問題就是:我們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有沒有道德上的是非對錯可言?我們知道,倫理學或者道德哲學的基本前提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對待方式有是非對錯可言,倫理思考幫我們判斷個別行為的是非對錯。把這個問題意識擴展到動物身上,我們想追問對待動物的方式有沒有是非對錯可言?動物倫理學給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理由是甚麼?
大家對「動物」這個概念並不陌生。我們都是動物,叫作人類動物(human animals),那麼非人類動物(non-human animals)在哪裡呢?舉目可及,先從各位身上的用品開始,皮鞋、皮包、皮帶、皮夾是用動物的皮製作的;我們等一下吃晚飯,動物可能進入我們的胃里;我們吃的藥、用的化妝品,几乎每一樣東西都用到動物。動物在人的生活中無處不在。可是他們存在的方式很簡單,就是痛苦和死亡,動物只能以痛苦和死亡的方式進入人類的生活。
面對動物的痛苦和死亡,我們會怎樣反應?怎樣的反應才是合適的?讓我們想像三個例子。我把一塊石頭踢到河裡去、我把一根木頭丟到火堆裡去、我把一隻狗打傷。對這三種情況,我們的反應不會一樣。我踢石頭、我燒木頭,別人可能會覺得我很無聊,但是不能說我對石頭或者木頭造成了傷害;人們也不會特別對那塊石頭或者那根木頭生出憐憫同情。與石頭和樹木不同的是,當我把狗打傷的時候,每一個人正常的反應都是認知到狗受到了傷害,並且對這隻狗感到某種憐憫或者同情。
的確,動物是會受到傷害的,也會因此引起同情。根據一位哲學家納斯鮑姆(Martha C. Nussbaum)的分析,所謂對一個對象產生同情,代表妳其實做出了三個判斷。第一,這個對象在承受可觀的痛苦;第二,這痛苦是他不應該承受的,是無辜的傷害;第三,妳在乎這個對象受到了傷害。當我們說「我對你的遭遇感到同情」時,我們已經對這個人做出了這三個判斷。但當我們對動物的遭遇感到同情、感到憐憫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有這三種判斷呢?其實是有的。我們很明確地知道,第一,跟石頭、木頭不一樣,動物會感知痛苦;第二,動物在人類手裡所承受的痛苦根本是無辜的;第三,我們對於動物的痛苦,多少感到在乎。──但是,這個在乎是在乎到甚麼程度呢?我們在乎的理由是甚麼呢?我們通常會說:「不錯,我同情豬的遭遇,我同情狗的遭遇,我同情實驗室里小白鼠的遭遇──可是,它們畢竟是動物。」這意思是說,我們在人跟動物之間會劃一條線,即使有同情有憐憫,同情和憐憫也要適可而止,至少不能妨礙人類的利益。
可是這條線要怎麼劃?能劃得有道理嗎?當代動物倫理學的奠基者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認為,「劃綫」其實往往表現了歧視與成見。彼得·辛格將動物解放與另外兩個重大歷史運動相提并論:黑人和有色人種的解放、以及婦女的解放。如果回到兩百年前,當白人把黑人當奴隸用的時候,你問白人這個黑奴有沒有在受苦,白人會說他當然在受苦,但是他還會說,雖然這個黑奴在受苦,但是他是黑人,他跟我們白人不一樣。回到一兩百年前,女人被關在房子里,她們要受很多嚴格規范的約束,不能受教育、不能到外面工作、不能自己交朋友、沒有社會生活、沒有政治地位。你問男人你把女人關在屋子里好嗎?他會回答是不太好,但她畢竟是女人,女人跟男人不一樣。人們根據膚色劃一條線,於是黑人的痛苦比較不重要;人們根據性別劃一條線,於是女人的痛苦比較不重要。
今天時代變了,現在我們知道用膚色或性別在人之間劃線沒有道理。那麼根據物種劃線又有甚麼道理?人這個物種與豬這個物種是有巨大的不同,但是這種差別,會造成他們的痛苦具有不同的份量嗎?看到一隻豬在受苦,我們會感到同情,可是我們會說:他畢竟是豬。可是豬的痛苦跟人的痛苦不都是痛苦嗎?就像男人跟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黑人跟白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一樣。我們不能說因為性別不同,兩個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不能說因為膚色不同,兩個痛苦有不同的分量,那為甚麼我們可以認為因為物種不同,兩個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人類到今天都不肯停止施加於動物的各種痛苦和死亡,有一個很簡單的借口:動物跟人不一樣。但如果用物種劃線可以成立,那用性別劃線為甚麼不能成立?用膚色劃線為甚麼不能成立?痛苦就是痛苦。窮人和富人的痛苦都是痛苦,男人和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人類和動物的痛苦都是痛苦。不能說因為這個痛苦發生在與我不同的個體身上,所以我們就可以忽視。
如果動物的痛苦不能忽視,那麼當我們開始譴責人類給動物製造痛苦和死亡的時候,我們就從同情和憐憫進入了道德的領域。在道德層面上,當我看到一個人受苦而感到憐憫同情的時候,我不只是在抒發一種情緒;進一步,對這個痛苦、對造成痛苦這件事,我還作了道德的判斷,認為造成痛苦是有是非對錯可言的,這是動物倫理學的全部關懷所在。
現在,我們來談今天的第二個主題:道德進步。首先,我們需要追問,今天談「進步」還有沒有意義。今天各位想到生態浩劫、地球暖化、核戰威脅、恐怖主義(以及反恐的恐怖主義),還相信人類有進步可言嗎?
思想史學者常說,在1750到1900年之間,「進步」是在歐洲最有勢力的觀念。這主要是因為科學知識、生產力在當時開始突飛猛進,舊的社會政治秩序開始鬆動,思想觀念也推陳出新,人們覺得世界正在改變,人類正在進入一個比較好的狀態,並且有能力繼續推動這種進步。但從十九世紀後期開始,進步這個理想逐漸破滅,到了今天,人們幾乎已經放棄它了。有人說,這是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毒氣與戰壕讓人們清醒了。無論如何,我們今天談到進步會覺得尷尬,一個關鍵的原因在於,「進步」本質上是一個評價性的概念,進步一定代表「更好」,並且在道德意義上更好。可是幾乎所有人類的廣義「能力」,不管是文明、知識、科技、生產力等等,雖然都確實變得更豐富、更強大、更有效率、或者其他在量上的增加、質的改進,因此在這些意義上變得「更好」,但是由此要得出一個判斷說,這些方面變得更好,就代表人類有了進步,表現了人類的道德進步,大家似乎都有點遲疑。畢竟,能力可以為善為惡,其增進可以造福也可以為禍。人類登上月球是進步,但這可以表示人類變得更好嗎?人類有能力登月,但人類在地球上也更有能力相殘作孽,并且變本加厲。所以在今天,各種能力的進步毫無疑義,可是人類對「進步」這個字眼本身,卻感到毫無信心。
因此,要恢復「進步」這個理想,我們要從道德著眼,並且首先要確認道德意義上的「更好」要如何判定。但如果不談一般的能力,專就道德本身來談,有沒有「道德進步」這回事呢?問題是:所謂的進步,當然就是從一個時間點到另一個時間點的歷程,其終結點比出發點「更好」。可是今天流行道德相對論、價值相對論,正好不容許道德作為一套連續的、貫穿歷史與社會階段的標準。如果你相信相對論,你會說每一個時代都有它自己的道德標準,每一個社會都有它的價值準則。你很難比較明朝人和漢朝人哪個朝代的人更有道德,很難比較美國人和中國人哪個民族的人更高尚,因為比較的標準都是內在於具體社會或歷史階段的。道德進步在今天的另一個挑戰,來自價值多元論,即對於甚麼叫做好的、值得追求的目標,每一個人不僅事實上會有不同的選擇,并且我們必須承認每一個人做不同選擇的權利。我們無法用一個共通的標準比較甲跟乙哪一件事在道德上更高尚,所以也無從判斷人們在道德上的表現先進還是落後。從道德相對論和價值多元論兩個方面來說,好像都無從談道德進步。
但事實的確如此嗎?十九世紀一位愛爾蘭的歷史學家勒基(1838-1903),提出了「擴張中的圈子」(the expanding circle)的概念。他的意思是人類道德的發展,是一個「自己人」的圈子不斷擴大的過程:我們列為「自己人」、受到道德考量的對象,最先限於自己的家族親人,但隨後會逐漸擴張到身邊的朋友、自己的族群、階級,然后擴張到同一個社會裡的人、同一個民族的人,最后擴張到整個人類。勒基認為,圈子不斷如此擴大,終於開始把動物和自然界也包括進來。「擴張中的圈子」這個概念,很明確地表達了一種「道德進步」:道德關懷的範圍在擴大,受到道德考量的對象愈來愈多,就構成了一種道德上的進步。進步在哪裡?在於以前受到漠視、歧視的人,以前被視作異己而提防、傷害的人,逐漸成為我們的同類,進入了道德考量的範圍,從而其利益必須要受到我們的正視。我們列為同類的對象已經不受性別、宗教、民族和膚色的限制。今天的問題是:接下來,我們能不能再越過物種的限制,將道德考量的範圍擴展到動物,讓能夠感受到痛苦的生命,也成為我們在道德上關懷的對象?
最后,我將動物倫理放到道德進步的問題脈絡中來談: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並不是孤立的一件事,而是人類對弱者、異類施加暴力滿足一己需求的慣性模式之一例。最近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出版了一本書,題為《人性中的善良天使:爲甚麼暴力在減少?》,引起各方矚目。平克認為,人類的一部歷史就是暴力在逐漸減少的歷史。他列舉了六項趨勢作為指標,其中第六項趨勢談的就是人類對於少數族群、弱者、他者異類的歧視與暴力,經由他所謂的「權利革命」,正在急遽降低。他舉證歷歷,證明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對於少數族群的暴力、性暴力、家庭暴力、體罰、虐待兒童、校園的暴力、仇視同性戀以及針對同性戀的犯罪,都明顯的在減少、甚至於被視為不可接受。這些權利革命中間最晚近的一項,就是動物權利。他的例證包括晚近以來關於打獵的電影越來越少,以狩獵為休閒活動的人越來越少,但是吃素的人卻越來越多。這種趨勢為什麼可以視為道德進步的一環呢?那是因為無論是狩獵還是吃肉,背後的根本藉口都是「動物不是人」,因此處於道德考量的範圍之外;也因此,1. 動物的痛苦沒有太多的道德意義,其利益無須列入考慮,以及2. 對動物使用暴力,無所謂道德上的是非對錯。但隨著「動物權利」意識開始散佈,動物接續著女性、黑人、同性戀等等原本被排除在道德關懷圈子之外的弱者與異類,逐漸跨進了這個擴張中的圈子。在這個意義上,動物議題、動物倫理,正是人類道德進步的重要環節。當我們在考慮動物的利益的時候,當我們意識到對待動物的方式有是非對錯可言的時候,人類社會和人類自身便說得上道德的進步。
最後,讓我舉出一些事實,大家來想像一下,我們的日常飲食需要什麼樣的暴力與殘酷為必經步驟。台灣每年要殺900萬隻豬,3億5000萬隻雞。中國大陸每個禮拜要殺1200萬隻豬,也就是一天要殺170萬隻豬,每一分鐘殺1200隻豬。不談豬的痛苦,但我們想像一下:人類每分鐘得施展多少暴力,才能把這1200隻、每頭重100公斤、活生生的豬運送、宰殺、分解,最后販售成為我們家人樂融融分享的盤中餐?再舉一個例子。我們都吃雞蛋,可是雞蛋哪裡來的?雞蛋是母雞生出來的。母雞哪里來的?母雞是從雞蛋孵出來的。雞蛋孵出來的時候,公雞跟母雞的數量是一樣的,那麼另一半的公雞到哪裏去了?在小雞孵育場里,剛出生的小雞被一隻一隻地檢查性別,母的準備送到養雞場去生蛋,公的則丟到旁邊的袋子裡或碾碎機裡,變成飼料或者肥料。再舉一個例子。各位吃過小牛肉(veal calf)吧?─小牛肉怎麼來的?大家都喝牛奶,牛奶是母牛生產的。但是乳牛也有公的啊,生下來的乳牛如果是公的,就要變成小牛肉。怎樣變成小牛肉呢?第一,生下來以後禁止運動,因為運動會使它的肉質變硬。第二,不準他接觸任何有鐵質的食物,因為吃了有鐵質的食物,他的血紅素會增加,他的肉就不是那種老饕欣賞的粉紅色了。第三,對他使用大量的抗生素,因為它不能吃母親的奶(母親的奶含有鐵質),抵抗力很弱。這樣的公的乳牛生下來之后,飼養八到十四個星期然後殺掉,就是我們吃的小牛肉。
總結而言,我們的食物來自暴力,用血腥和痛苦為代價,我們吃的是「死亡」。清醒面對這個事實,才是道德智慧的開端。
錢永祥:今天多謝香港中文大學博群計劃在新亞書院圓形廣場舉辦這場論壇,我實在想不到現場會有這麼多人參加,一起關切一個嚴肅而又尖銳、尷尬的主題。以下,在很短的時間裡,我想要探討三個議題:一、說明「動物倫理學」的基本觀點;二、說明「道德進步」是甚麼意思;三、用「道德進步」為背景,說明動物倫理在對待動物之外的一般意義。
首先,甚麼是「動物倫理」?動物倫理或者動物倫理學所關心、想要回答的問題就是:我們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有沒有道德上的是非對錯可言?我們知道,倫理學或者道德哲學的基本前提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對待方式有是非對錯可言,倫理思考幫我們判斷個別行為的是非對錯。把這個問題意識擴展到動物身上,我們想追問對待動物的方式有沒有是非對錯可言?動物倫理學給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理由是甚麼?
大家對「動物」這個概念並不陌生。我們都是動物,叫作人類動物(human animals),那麼非人類動物(non-human animals)在哪裡呢?舉目可及,先從各位身上的用品開始,皮鞋、皮包、皮帶、皮夾是用動物的皮製作的;我們等一下吃晚飯,動物可能進入我們的胃里;我們吃的藥、用的化妝品,几乎每一樣東西都用到動物。動物在人的生活中無處不在。可是他們存在的方式很簡單,就是痛苦和死亡,動物只能以痛苦和死亡的方式進入人類的生活。
面對動物的痛苦和死亡,我們會怎樣反應?怎樣的反應才是合適的?讓我們想像三個例子。我把一塊石頭踢到河裡去、我把一根木頭丟到火堆裡去、我把一隻狗打傷。對這三種情況,我們的反應不會一樣。我踢石頭、我燒木頭,別人可能會覺得我很無聊,但是不能說我對石頭或者木頭造成了傷害;人們也不會特別對那塊石頭或者那根木頭生出憐憫同情。與石頭和樹木不同的是,當我把狗打傷的時候,每一個人正常的反應都是認知到狗受到了傷害,並且對這隻狗感到某種憐憫或者同情。
的確,動物是會受到傷害的,也會因此引起同情。根據一位哲學家納斯鮑姆(Martha C. Nussbaum)的分析,所謂對一個對象產生同情,代表妳其實做出了三個判斷。第一,這個對象在承受可觀的痛苦;第二,這痛苦是他不應該承受的,是無辜的傷害;第三,妳在乎這個對象受到了傷害。當我們說「我對你的遭遇感到同情」時,我們已經對這個人做出了這三個判斷。但當我們對動物的遭遇感到同情、感到憐憫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有這三種判斷呢?其實是有的。我們很明確地知道,第一,跟石頭、木頭不一樣,動物會感知痛苦;第二,動物在人類手裡所承受的痛苦根本是無辜的;第三,我們對於動物的痛苦,多少感到在乎。──但是,這個在乎是在乎到甚麼程度呢?我們在乎的理由是甚麼呢?我們通常會說:「不錯,我同情豬的遭遇,我同情狗的遭遇,我同情實驗室里小白鼠的遭遇──可是,它們畢竟是動物。」這意思是說,我們在人跟動物之間會劃一條線,即使有同情有憐憫,同情和憐憫也要適可而止,至少不能妨礙人類的利益。
可是這條線要怎麼劃?能劃得有道理嗎?當代動物倫理學的奠基者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認為,「劃綫」其實往往表現了歧視與成見。彼得·辛格將動物解放與另外兩個重大歷史運動相提并論:黑人和有色人種的解放、以及婦女的解放。如果回到兩百年前,當白人把黑人當奴隸用的時候,你問白人這個黑奴有沒有在受苦,白人會說他當然在受苦,但是他還會說,雖然這個黑奴在受苦,但是他是黑人,他跟我們白人不一樣。回到一兩百年前,女人被關在房子里,她們要受很多嚴格規范的約束,不能受教育、不能到外面工作、不能自己交朋友、沒有社會生活、沒有政治地位。你問男人你把女人關在屋子里好嗎?他會回答是不太好,但她畢竟是女人,女人跟男人不一樣。人們根據膚色劃一條線,於是黑人的痛苦比較不重要;人們根據性別劃一條線,於是女人的痛苦比較不重要。
今天時代變了,現在我們知道用膚色或性別在人之間劃線沒有道理。那麼根據物種劃線又有甚麼道理?人這個物種與豬這個物種是有巨大的不同,但是這種差別,會造成他們的痛苦具有不同的份量嗎?看到一隻豬在受苦,我們會感到同情,可是我們會說:他畢竟是豬。可是豬的痛苦跟人的痛苦不都是痛苦嗎?就像男人跟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黑人跟白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一樣。我們不能說因為性別不同,兩個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不能說因為膚色不同,兩個痛苦有不同的分量,那為甚麼我們可以認為因為物種不同,兩個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人類到今天都不肯停止施加於動物的各種痛苦和死亡,有一個很簡單的借口:動物跟人不一樣。但如果用物種劃線可以成立,那用性別劃線為甚麼不能成立?用膚色劃線為甚麼不能成立?痛苦就是痛苦。窮人和富人的痛苦都是痛苦,男人和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人類和動物的痛苦都是痛苦。不能說因為這個痛苦發生在與我不同的個體身上,所以我們就可以忽視。
如果動物的痛苦不能忽視,那麼當我們開始譴責人類給動物製造痛苦和死亡的時候,我們就從同情和憐憫進入了道德的領域。在道德層面上,當我看到一個人受苦而感到憐憫同情的時候,我不只是在抒發一種情緒;進一步,對這個痛苦、對造成痛苦這件事,我還作了道德的判斷,認為造成痛苦是有是非對錯可言的,這是動物倫理學的全部關懷所在。
現在,我們來談今天的第二個主題:道德進步。首先,我們需要追問,今天談「進步」還有沒有意義。今天各位想到生態浩劫、地球暖化、核戰威脅、恐怖主義(以及反恐的恐怖主義),還相信人類有進步可言嗎?
思想史學者常說,在1750到1900年之間,「進步」是在歐洲最有勢力的觀念。這主要是因為科學知識、生產力在當時開始突飛猛進,舊的社會政治秩序開始鬆動,思想觀念也推陳出新,人們覺得世界正在改變,人類正在進入一個比較好的狀態,並且有能力繼續推動這種進步。但從十九世紀後期開始,進步這個理想逐漸破滅,到了今天,人們幾乎已經放棄它了。有人說,這是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毒氣與戰壕讓人們清醒了。無論如何,我們今天談到進步會覺得尷尬,一個關鍵的原因在於,「進步」本質上是一個評價性的概念,進步一定代表「更好」,並且在道德意義上更好。可是幾乎所有人類的廣義「能力」,不管是文明、知識、科技、生產力等等,雖然都確實變得更豐富、更強大、更有效率、或者其他在量上的增加、質的改進,因此在這些意義上變得「更好」,但是由此要得出一個判斷說,這些方面變得更好,就代表人類有了進步,表現了人類的道德進步,大家似乎都有點遲疑。畢竟,能力可以為善為惡,其增進可以造福也可以為禍。人類登上月球是進步,但這可以表示人類變得更好嗎?人類有能力登月,但人類在地球上也更有能力相殘作孽,并且變本加厲。所以在今天,各種能力的進步毫無疑義,可是人類對「進步」這個字眼本身,卻感到毫無信心。
因此,要恢復「進步」這個理想,我們要從道德著眼,並且首先要確認道德意義上的「更好」要如何判定。但如果不談一般的能力,專就道德本身來談,有沒有「道德進步」這回事呢?問題是:所謂的進步,當然就是從一個時間點到另一個時間點的歷程,其終結點比出發點「更好」。可是今天流行道德相對論、價值相對論,正好不容許道德作為一套連續的、貫穿歷史與社會階段的標準。如果你相信相對論,你會說每一個時代都有它自己的道德標準,每一個社會都有它的價值準則。你很難比較明朝人和漢朝人哪個朝代的人更有道德,很難比較美國人和中國人哪個民族的人更高尚,因為比較的標準都是內在於具體社會或歷史階段的。道德進步在今天的另一個挑戰,來自價值多元論,即對於甚麼叫做好的、值得追求的目標,每一個人不僅事實上會有不同的選擇,并且我們必須承認每一個人做不同選擇的權利。我們無法用一個共通的標準比較甲跟乙哪一件事在道德上更高尚,所以也無從判斷人們在道德上的表現先進還是落後。從道德相對論和價值多元論兩個方面來說,好像都無從談道德進步。
但事實的確如此嗎?十九世紀一位愛爾蘭的歷史學家勒基(1838-1903),提出了「擴張中的圈子」(the expanding circle)的概念。他的意思是人類道德的發展,是一個「自己人」的圈子不斷擴大的過程:我們列為「自己人」、受到道德考量的對象,最先限於自己的家族親人,但隨後會逐漸擴張到身邊的朋友、自己的族群、階級,然后擴張到同一個社會裡的人、同一個民族的人,最后擴張到整個人類。勒基認為,圈子不斷如此擴大,終於開始把動物和自然界也包括進來。「擴張中的圈子」這個概念,很明確地表達了一種「道德進步」:道德關懷的範圍在擴大,受到道德考量的對象愈來愈多,就構成了一種道德上的進步。進步在哪裡?在於以前受到漠視、歧視的人,以前被視作異己而提防、傷害的人,逐漸成為我們的同類,進入了道德考量的範圍,從而其利益必須要受到我們的正視。我們列為同類的對象已經不受性別、宗教、民族和膚色的限制。今天的問題是:接下來,我們能不能再越過物種的限制,將道德考量的範圍擴展到動物,讓能夠感受到痛苦的生命,也成為我們在道德上關懷的對象?
最后,我將動物倫理放到道德進步的問題脈絡中來談: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並不是孤立的一件事,而是人類對弱者、異類施加暴力滿足一己需求的慣性模式之一例。最近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出版了一本書,題為《人性中的善良天使:爲甚麼暴力在減少?》,引起各方矚目。平克認為,人類的一部歷史就是暴力在逐漸減少的歷史。他列舉了六項趨勢作為指標,其中第六項趨勢談的就是人類對於少數族群、弱者、他者異類的歧視與暴力,經由他所謂的「權利革命」,正在急遽降低。他舉證歷歷,證明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對於少數族群的暴力、性暴力、家庭暴力、體罰、虐待兒童、校園的暴力、仇視同性戀以及針對同性戀的犯罪,都明顯的在減少、甚至於被視為不可接受。這些權利革命中間最晚近的一項,就是動物權利。他的例證包括晚近以來關於打獵的電影越來越少,以狩獵為休閒活動的人越來越少,但是吃素的人卻越來越多。這種趨勢為什麼可以視為道德進步的一環呢?那是因為無論是狩獵還是吃肉,背後的根本藉口都是「動物不是人」,因此處於道德考量的範圍之外;也因此,1. 動物的痛苦沒有太多的道德意義,其利益無須列入考慮,以及2. 對動物使用暴力,無所謂道德上的是非對錯。但隨著「動物權利」意識開始散佈,動物接續著女性、黑人、同性戀等等原本被排除在道德關懷圈子之外的弱者與異類,逐漸跨進了這個擴張中的圈子。在這個意義上,動物議題、動物倫理,正是人類道德進步的重要環節。當我們在考慮動物的利益的時候,當我們意識到對待動物的方式有是非對錯可言的時候,人類社會和人類自身便說得上道德的進步。
最後,讓我舉出一些事實,大家來想像一下,我們的日常飲食需要什麼樣的暴力與殘酷為必經步驟。台灣每年要殺900萬隻豬,3億5000萬隻雞。中國大陸每個禮拜要殺1200萬隻豬,也就是一天要殺170萬隻豬,每一分鐘殺1200隻豬。不談豬的痛苦,但我們想像一下:人類每分鐘得施展多少暴力,才能把這1200隻、每頭重100公斤、活生生的豬運送、宰殺、分解,最后販售成為我們家人樂融融分享的盤中餐?再舉一個例子。我們都吃雞蛋,可是雞蛋哪裡來的?雞蛋是母雞生出來的。母雞哪里來的?母雞是從雞蛋孵出來的。雞蛋孵出來的時候,公雞跟母雞的數量是一樣的,那麼另一半的公雞到哪裏去了?在小雞孵育場里,剛出生的小雞被一隻一隻地檢查性別,母的準備送到養雞場去生蛋,公的則丟到旁邊的袋子裡或碾碎機裡,變成飼料或者肥料。再舉一個例子。各位吃過小牛肉(veal calf)吧?─小牛肉怎麼來的?大家都喝牛奶,牛奶是母牛生產的。但是乳牛也有公的啊,生下來的乳牛如果是公的,就要變成小牛肉。怎樣變成小牛肉呢?第一,生下來以後禁止運動,因為運動會使它的肉質變硬。第二,不準他接觸任何有鐵質的食物,因為吃了有鐵質的食物,他的血紅素會增加,他的肉就不是那種老饕欣賞的粉紅色了。第三,對他使用大量的抗生素,因為它不能吃母親的奶(母親的奶含有鐵質),抵抗力很弱。這樣的公的乳牛生下來之后,飼養八到十四個星期然後殺掉,就是我們吃的小牛肉。
總結而言,我們的食物來自暴力,用血腥和痛苦為代價,我們吃的是「死亡」。清醒面對這個事實,才是道德智慧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