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的错!(范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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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的错!(范学德)
2014-06-20 18:23:41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ab8c0101l2v5.html [查看原文]
本文原刊于《举目》68期






失去了标准之后


在2013年的中国福音大会上,听著名的新约神学家D. A. Carson讲道。他说,这些年他去过许多美国大学校园传讲福音,发现在基督教信息中,最得罪人的有两点: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与罪。对于后者,现代人认为,罪是相对的。


我大吃一惊——,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许多美国人”竟然认为,基督信仰中最基本的观念——“罪“,是不可接受的。


那么,我们呢?我们这些来自中华文化背景的人,比美国人更甚!记得20多年前参加查经班,我第一次听到“世人都犯了罪,每一个都是罪人”,真是气坏了!这简直是羞辱人,胡说八道!我犯了什么罪?怎么成了罪人?瞎扯!


中华文化中,没有基督教意义上的罪的观念。我们说有过、有失、有错、有不足,但这都是就人与法律的关系或道德的关系而言的,而非人与上帝的关系。而这后一点,正是基督教对罪的观念的最基本前提。用郭尔凯格尔的话说,罪是在上帝面前犯的。


华人不是没有反省。儒家提倡每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 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但是,为何要忠?为何要信?何谓忠,何谓不忠?何谓信,何谓不信?对此,连提倡“反省”的曾 子,也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结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说这是忠信,这就是忠信;我说那不是忠信,那就不忠信。


人已经堕落了——每一个人都在堕落中,虽然速度有所不同。人根本没有可能靠自己阻止堕落。人会在自觉与不自觉中,自我蒙蔽,看不到己之不足和过错;即使看到了,也会用各种理由自我辩护。所以,靠自己“自省”,最后往往就会变成自我辩解与自我原谅。


我上小学的时候,中国正闹腾wen hua 大革命。于是,连自省都没了——自省成了封建主义的破烂货,要大力批判、彻底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从延安时代起,zhong gong 就抓住的三大法宝之一。


那时候,我也进行过自我批评,一般都是在班级或团支部、党支部的会议上进行的。谁都不能不自我批评,因为这是上级的指示,是布置下来的工作。因此,这所谓的自我批评,其实是在巨大的压力下进行的表演,是被迫的、表面的。领导要听到什么话,你就要说什么话,要据此自我批评。


wen ge结束,mao 被请下神坛。就连官方,也说他犯了严重的错误(这是最轻描淡写的说法了)。于是,他就不再是真理的化身了,他的话也不是鼓吹的“句句是真理”了。


第一个原生家庭


人都是说谎的,圣经中有这么一个判断。当然这不是说,每一个人都一直在说谎。而是说,无论何人都说过谎。


最普遍的一个谎言是:“不是我的错!”就是推脱自己的罪责!我之所以做了什么,不是我的错,而是由什么什么引起的、造成的。


当代最流行的一个说法,就是“原生家庭”,我的问题是由原生家庭引起的——我脾气暴躁,是因为我老爹脾气不好;我自卑,是因为我老妈从小老批评我,等等。这么说吧,我的每一个毛病,都是我家造成的,不是我的错。


有道理啊!谁的毛病中,能一点原生家庭的影子也没有呢?但问题是,有一天,总有那么一天,我们长大了。如果12岁不算大,18岁、20岁,总该算大人了,连选举权都有了,甚至初恋都是很久很久以前了。作为一个大人,我们是不是该承担一点责任——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责任?


不错,我们的软弱、过错,甚至是罪孽,的确与我们的原生 家庭不可分割。然而,时候到了,我们该做出选择了。其一,我们要明白自己到底有什么罪?表现为何?其二,我们必须不断做出决定,是让过去的罪孽继续支配 我,还是对其说“No,我要走新路,上帝为我开的新路,在这一条新路上,成为新人!”


说到推卸责任,可以一直追溯到第一个原生家庭——亚当和夏娃这两口子,我们人类的老祖宗。


他们被造是好的,他们却运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悖逆了上帝。上帝命令他们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他们却偷吃了。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是,在偷吃果子之后,上帝问亚当:“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创》3:11)亚当回避了这个用“是”、“否”就可以回答的简单问题, 反而说,是上帝赐给他的女人,把树上的果子给了他,他就吃了。


上帝责备女人“你做的是什么事”时,女人的回答是:“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参《创》3:13)

亚当、夏娃的反应,是一个经典的三部曲——犯错在先,拒绝认罪在后,终曲是把罪责推给他人。


这样的反应,也是人在罪中沉沦的铁证——罪人之谓罪人,就在于他不仅不承认自己是罪人,反而在如山的铁证前,没有勇气承担自己的罪责。


今天的我们,是亚当、夏娃堕落的果实。我们在罪孽中来到了世界。就个体来说,起初,我们就有罪。哪怕罪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但我们从亚当继承了罪性,我们就不可能不犯罪。


然而,我们有反转的机会,这就是,我们可以对过去说不,不让过去的罪持续不断地支配我们。我们可以在耶稣基督恩典和真理的基础上,开始新生活,日新又日新的生活。




有了是非观念



信耶稣就意味着,有了是非观念。这是非不是根据自己的标准,而是根据上帝的话语,根据圣经。律法使人知罪,圣经中最明确的律法,就是十诫。而这10条诫命,说到底,是根据第一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上帝。”(《出》20:3)


照路德的说法,第一诫,即对上帝的眷爱所常有的信靠,是 最先、最高,和最好的。其他各条都从它发出,以它为标准,存于它的里面。用先知哈巴谷的话来说,“唯义人因信得生”(《哈》2:4)。保罗说:“凡不出于 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不信上帝是真神,不信耶稣基督是主,这就是罪,并且是一切罪的根源。而信靠耶稣基督,爱上帝、爱人,这就成全了一切 律法(参《罗》13:8-10)。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是上帝使我们知罪、认罪, 最终悔改。


记得刚信主不久,有一次在家中,孩子磕碰哭了。不久,妻子来电话,问孩子在家怎么样了。我想也没想就说,挺好的,没事。


话刚出口,内心就有一个声音提醒(我想是圣灵),我说谎了。明明刚才孩子出了一点小事,但我怕妻子问个没完没了,就说没事。我赶紧说对不起,我刚才说谎了。孩子刚才碰了一下,没什么大事,就是哭了几声。


事后,我想,若不是信主,我不会把这种“善意的说谎”当成一回事。谁没说过啊?有什么了不起的!记得林彪总结自己的政治经验:不说谎话办不成大事。当年我还给加了一句,不说谎话,往往连小事也办不成!


多年来的政治学习,听新闻联播,讨论领导的报告与指示,多少违心又违背事实的话说出口!所以,到底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我已经不在意了。然而,上帝的话提醒了我:你说谎了,说谎是犯罪!


我跟别人开过这样的玩笑:没信主时,自我感觉还挺不错的,我是好人,我正确,我人格高尚。一信了主,反倒觉得自己不是好人了。


主使我的灵魂苏醒,不仅看到自己现在还在犯罪,就是过去,自己认为自己好的地方,也有罪隐藏在其中;不禁有同保罗一样的叹息:我真是苦啊!


隐而未现、 自以为义


可怕的不是那些明明白白的罪,因为它们明摆在那里,圣经上也清楚地说那是罪。我即使一下子改不了,但至少无法否认。并且,我会为之忧伤、痛悔。可怕的是那些隐秘的、我没有觉察到的罪。它们毒害着我的生命,而我却毫无知觉、无动于衷。


大卫直言:“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9:12)普天之下,有谁能知道自己的一切罪孽和错失呢?就我自己来说,不可能!许多隐而未现的错失,我不仅不认为错了,反而认为是对的。


诗人恳求:“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这也是我的恳求,主啊,求你怜悯我,饶恕我那些隐而未现的罪。


隐而未现的罪固然可怕,但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自以为义”,在上帝、耶稣基督、福音的旗号下犯的罪。因为犯的人不但不觉得那是罪,反而以为那是“义”,并打着这义的招牌伤害人,破坏天国大业。


记得我信主不久,因为带了一些人信主,又把不少朋友带到教会,心里就挺得意的。别人夸奖我时,虽然我嘴巴上会说感谢主,但心里却是:看,我多爱传福音啊!偶尔,我心里还会指责别的兄弟姐妹:你们信主那么多年了,怎么不好好传福音、带领人到教会?


直到有一天,我才发现,这种指责,是旧我中“骄傲”这个痼疾,在新环境中自我欺骗的表现——不是直接说我自己怎么好,而是用圣经来说别人不怎么样。真是恐怖!


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认为,宗教(属灵)的骄傲表现为, 人将自己视为神明,将自己的偏私标准和有限成就,当作无上的善,这正是人的罪性之最后表达,“与其说宗教是人的内在德性对上帝的追求,毋宁说它是上帝与人 自抬身价之间的最后冲突的场所”(注1)。这造成了无数人间悲剧,套用罗曼罗兰夫人的一句名言:



上帝啊,多少罪恶藉汝之名而行!


接纳了我的不完全


转眼间,信主已经将近20年了。这些年间,最痛苦的事,就是自己知道罪了,也立志再不犯,但还是不能完全改变。旧罪尚在,新罪又起。这样一个渴望摆脱罪但未能做到的我,到底还是不是上帝心爱的儿女呢?


《路德选集》给了我很大安慰。对于经典问题“我不由自主 地时常跌倒或犯罪,我怎能确信我是蒙上帝喜悦的儿女呢?”路德回答:“这问题表示,你还是把信仰看为行为之一,而不是把信仰置于行为之上。正因这缘故,信 仰才是最高的行为,因为信仰常存,不怀疑上帝要恩待你、掩面不看你每日的过犯和软弱、涂抹你每日的这些罪。是的,即令有致死的罪发生……信仰还是再要兴 起,不怀疑罪恶已经得以消除了……“《箴言》24:16也说:‘因为,义人虽七次跌倒,仍必兴起……’是的,这种信靠和信仰必须是如此高超而强大,好叫人 知道他的一生和行为在上帝的审判下,都是可憎的罪恶,正如《诗篇》143:2所说的:‘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好叫他必须完全对自己的行 为绝望,相信它们除因这信以外不可能是善的。这种信不看见审判,只看见纯粹的恩典、慈爱、怜悯……


“这样行为得以蒙赦免,没有罪债,并且是善良的,并不是 由于它们的本性,而是由于上帝的怜悯和恩典。这怜悯和恩典是因信靠上帝的慈爱而有的,所以我们必须因行为而惧怕,但因上帝的恩典而自慰。正如《诗篇》 147:11记着:‘耶和华喜爱敬畏祂和盼望祂慈爱的人。’所以我们存完全的信心祷告:‘我们的父’,同时却祈求:‘免我们的债’。我们是儿女,同时又是 罪人;是蒙悦纳的,同时又是有亏欠的。这一切都是信仰的工作,坚固地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注2)


在《加拉太书注释》中,路德深刻地解释了“因信称义”。他说,即使进了修道院之后,他仍然“持续不断地不信、怀疑、惧怕、仇恨及亵渎上帝。我的义是一个污水坑。”(注3)


他意识到:“只要人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不能凭著自己的努力为自己除掉罪,因这个世界注定是邪恶的。”(注4)“正因为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我们从而可以确知我们自己的努力无法除罪。”(注5)“若我没有罪,我便不需要基督。”(注6)


保罗说,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加1:4)。路德解释,耶稣基督“不是为著微不足道、虚构想像的罪,而是为著巨大的罪过;不是为著一两样的罪,而是为著所有的罪;不是为著那能被丢弃的罪,而是为著那顽固不化、根深蒂固的罪。”(注7)


路德帮助我明白了:“真正的基督徒的义是基督的义,祂活在我们里面。”(注8)“真正基督徒的义,就是他们内心借着基督所生发出的对上帝的信心。这样的信心,因这基督的缘故,被算为义。


“两件事构成基督徒的义:在基督里的信心——这是上帝的 礼物,以及,上帝接纳了我们不完全的信心,算作完全的义。因为我在基督里的信心,上帝越过不看我的疑惑、我心中的不情愿,以及我的许多其他过犯。因为上帝 的翅膀荫庇了我,我就不再怀疑上帝会遮盖我一切的过犯,并接纳我的不完全,将之算作完全的义。”(注9)


如此这般,基督徒可以充满信心地肯定,我们得到了上帝的喜悦,“因为基督在我们里面,虽然我们每一天都犯罪、得罪了上帝,然而就在我们犯罪之时,上帝的恩典也一直在遮蔽我们,所以罪不能使我们怀疑上帝的恩典。”(注10)


定睛耶稣基督,这就是生命。



注:

1,尼布尔,《人的本性与命运》, 谢秉德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p. 194。

2,马丁路德,《路德选集》(上)著,徐庆誉、汤清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p. 33-34。

3,马丁路德,《〈 加拉太书〉注释》,李漫波译(台北:三联书店)p. 29。。

4,同上,p. 14。

5,同上,p. 11。

6,同上,p. 12。

7,同上。

8,同上,p. 66。

9,同上,p. 88-89。

10,同上,p. 140-141。



作者原为马列哲学讲师,现住美国伊利诺州,自由传道。
 
邪教、绝症、责难——往事不堪,却恩典无限(龚玲)
2014-06-18 13:47:54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ab8c0101l1ib.html [查看原文]
本文原刊于《举目》68期



(一)

91年的冬天,我第一次接触“邪教”。

那天教完夜间部的课,回到台南家中,见二位访客已等候多时。一是某专科教授L,另一位是乡民代表C。原来,他们是我丈夫陈(后离异),在体育馆练气功时认识的。丈夫曾向我提及气功顾问潘某某,说他神奇无比,可以透视病体,并且治疗。

L和C讲述了自己的故事。L教授患有肝硬化,练功法后正逐渐好转中。C弟弟的心脏病,也是潘治好的。潘能隔空透视人体的问题并解决……

让我感到惊奇的是,他们二人当场发功,带我到所谓“天界磁场”的最高殿“无极殿”,让“最高主宰”亲自为我治疗腹胀的毛病。他们说,看到了“无极至尊”面带笑容,将我下腹部的“外灵”清除。我顿时感到腹部一阵阵气流从里往外抽,持续好几分钟!

在公公中风之后,丈夫决定拜师,当时拜师费用为10万元台币。出于好奇心,我也去了嘉义道场。先是练“十大功法”,接着上潘的灵修课,最后打“灵动”。

道场的人都挺和气,而且“灵光能量”高者,亦愿意帮人清除体内的“外灵”。我有时身体感到不适,清除之后竟也轻松不少。

这里的气氛让我觉得平安,这是我从小缺乏并向往的。我也常能感觉到道场的“磁力”,在练功时身体会有气动。

几个月后,公公依然住在医院。丈夫和他二哥通电话时,竟然莫名地斥责我,说我不去医院照顾公公。我一有全职工作,二有幼儿照料,三不会开车,四需要料理晚餐,只能周末去探望公公,总不能带着2岁和4岁的幼儿往医院跑!

听到如此数落,我满腹委屈,竟然兴起拜师的念头——以后好有个靠山!等到了道场,才知道拜师是要向潘行三跪九叩礼之后,潘会“开天眼赐法宝”。我行礼时相当不情愿,眼泪差点流出来,心想我为何要向此人行大礼!

(二)

我似乎找到了心灵的寄托,只要有空就会去道场练功。练功能让我感到心中平安、与世无争。健身与平静,是我一向追求的。我也时常和几位朋友交换练功心得。

一年多后,潘去美国弘法,回来之后,一切都变了。

有几人在台湾已透视到潘和女弟子关系暧昧。加上拜师费昂贵,及金钱运作等问题,许多人开始对潘不满。协调未果。有人说潘已是天魔附身,再也没有弥勒法相了。

此时我公公过世,丈夫自谓接了天命,有地藏法相。我们家的苦难从此开始。他开始收弟子,走潘的所有老路——透视、赶鬼、上课、治病……

他还收集了灵学与佛学的资料,加上弟子的见证,出版了些小册子,四处发放。家中从此电话不断。我接听电话,代答疑问,并协助他道场运作,编辑刊物。

1997年7月,他借着世界末日之说,带着弟子及其家人到北美。从加拿大开始,寻找“大耶稣”。再到加州,最后到了德州。他预言1998年3月31日上帝降临,后来成了全美皆知的笑话。


1998年5月,他带着剩余的30几位追随者,来到纽约上州的Lockport定居。他又预言1999年世界末日,结果当然没有兑现。我劝他结束这些,找份工作,安稳过日子,他拒绝了。

2001年,他独自一人回到台湾,又去了越南。从此断绝音讯,只和某个家庭联络,透过他们传话给我们母女3人。他坚持自己所信的,长期居住越南,不工作、不连络。我们彼此完全无法沟通。

2004年我回到台湾,和他办理离婚。

(三)



在前夫长居越南期间,我领悟到,以往所信靠的,不是小时候在教会听到的上帝,而是魔鬼。

我想去当地的华人教会,但怕身分曝光,一直裹足不前。

离婚后回到美国,身体渐感不适。一日听完基督教见证录音带,极为感动,心想:若再不去教会,就迟了!

一天晚上在急诊室中,见到了热心的李牧师。他澄清了我许多疑惑。我终于放心,这次不是邪教了!心中充满了感激与希望。

回想过去所经历的,不外乎魔鬼的伎俩,比如:欺骗——使人错以为承接天命;控诉——以各种方法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使人的个性一夕改变;行使异能 ——我亲眼见到二人录音心得报告,次日放出来的,却是一群人哭嚎的声音,令人寒栗;许多人就是因为各种“神蹟”,一头栽了进来……这大概就是《马太福音》24:11记载的:“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

回想那时有100多人跟着我前夫,变卖了台湾的家产,辞去工作,离乡背井来到美国……我真是难过至极!求天父怜悯,给他们机会,让他们认识创造天地的唯一真神。

经历了这不堪回首的10年,我跌跌撞撞地来到天父面前,忏悔以往的过犯,祈求祂的饶恕!

2005年1月,我手术2个星期之后,一个大雪天,李牧师来到了我家中。在许多弟兄姊妹的见证之下,我终于成为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林后》5:17)。

(四)

2004年11月,由于无法吞咽,全身虚弱无力,医生诊断我得了重肌无力症,并发现胸腺长瘤,要开刀切除。

一听开刀,我非常排斥——开刀不仅伤身体,连手术麻醉都有一定的风险!万一出了状况,我两个14岁和16岁的女儿,举目无亲,如何是好?况且,我患的这种肿瘤,恶性的机率仅仅是10%。我不会那么倒楣赶上的!

于是,我想借着饮食调整,使肿瘤缩小。如此拖了将近一个月,医师来电,不准我再等了。我只好和外科医生敲定了圣诞节前动手术。

手术前一晚,想到就要动大刀,心中一直感到不安,无法入睡。辗转中,耳际传来细微的诗歌:“耶和华是爱,让我安歇青草溪水边,令我省察心中的幽暗,共度每一天。耶和华是爱,在困境中祂保守引领,为我摆设丰盛的恩典,再为难也不改变……”整晚萦绕,使无限的平安代替了恐惧。

翌日清早6时,我准时出门。虽然一夜未眠,我却有足够的精神与体力到医院,心中毫无紧张与害怕。我知道这不是靠自己,而是出自对上帝的信心。

手术后的第3天,检验报告出来了,是恶性肿瘤,胸腺癌!在告诉孩子实情时,我终于忍不住落泪。

放疗结束之后,我得了带状疱疹。伤口化脓,疼痛异常。加上手术后虚弱无力,我大约有4个月,都是在床上度过的。

感谢主,孩子都很懂事,容忍我的脾气,分担家中一切事情,帮我洗澡,准备餐点。

教会的姊妹轮流接送我,完成了7周的放疗。偶而还会送来饭菜,让我倍感温馨。尤其宋莹姐、Vickie和美理姐的关怀与照顾,是我终生难忘的。

这段时间我每每忍住剧痛,等孩子校车一走,才敢放声大哭。我感觉上帝离我好远好远!祂为什么没有垂听我的祷告?

不久后,我却为疼痛而感谢上帝——由于病痛的折磨,我没有体力发脾气,居然渐渐地改善了我的坏脾气!又由于疼痛、无力,终日卧床,我有时间阅读了许多属灵的书籍,与主更加亲近……原来,苦难已成为祝福了。

(五)

2009年,真是多灾多难。5月开始,我身体日渐虚弱,几乎整日躺在床上,逐渐连上厕所、洗澡都有困难。加重药物剂量、换新药,都未见效。我经常感到莫名不适,甚至得了毫无预警的恐慌症。

常常在听完诗歌《耶和华是爱》之后,内心得到平复。在阅读圣经后,身体的不适也会减缓许多。感谢主,祂的话语带有权柄,有医治的能力!读经、祷告所得到的平安,是超乎人所求所想的。

8月份,心脏超音波检查发现问题,要进一步确诊。这对已靠轮椅代步的我,又是一大挑战。

一个夜晚,我得知T(我时常关怀的男孩)不听劝告,在朋友家喝得大醉时,我顿时血压上升到180,胸口不适,由救护车送到医院急诊。

经过为期一个星期的检查,除了心跳较快之外,心脏一切正常。在回家途中,阳光灿烂,我忽然心中充满喜悦,一个声音告诉我“原谅T,因为他还是孩子。”是啊!十几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不犯错呢?

(六)

10月份,医生要我住院,施打5剂IVIG,看能否改善肌肉无力。

到了住院的第四日,我的下腹部及大腿,凡是注射了抗凝血针(防止小腿血栓)的部位,都出现大片淤青。血色素降至5,肺部出现血块,且大量积水。

外科医生鉴于我身体相当虚弱,迟疑不敢决定手术,希望身体能自动吸收积水。后来经过多次检查,确定我的凝血机制没问题,终于决定抽水。

我心情极度低落。原本预计住院5天,也期待体力有所改善,哪知反而输了两袋血,又要再动一个小手术,身体情况越来越糟!我不免心中抱怨、难过、害怕。

经过一天漫长的等待,终于在傍晚时分,要动手术了。当护士推我经过长廊往手术室时,我突然充满喜悦,向上帝说:“天父,我感谢你,让我经历这一切!”我心中无限平安,我知道手术中,主必与我同在。

醒后得知,我肺部的血水有1公升之多。幸亏动了手术!

虽然,要我为所有发生在身上的事情感谢上帝,是很难的。然而,这不正是上帝要我学习的功课吗?经历苦难,我才能看到上帝的同在,才懂得交托与信靠、与祂更亲密。经历苦难,我才能成为别人的祝福!

(七)

2005年底,我们教会有关人员,对捐款处理有疏失,引起众多弟兄姊妹的不满。我即在风波的中心。当时甚至有人说,我是魔鬼派来分裂教会的。对于我这个刚刚离开邪教、受洗不到一年的人,真是一大打击!我背负著许多责难,默默地带着孩子,离开了这教会。

当我痛苦地为此事求问上帝时,祂立即以《诗篇》26篇安慰我、鼓励我:“耶和华啊,求你为我伸冤,因我向来行事纯全;我又倚靠耶和华,并不摇动。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熬炼我的肺腑心肠……”

我真是感动万分!上帝鉴察人心。所有的委屈,祂都知道。“祂纪念受屈的人,不忘记困苦人的哀求”(《诗》9:12),祂也说“伸冤报应在我” (《申》32:35)。

这是我受洗以来,第一次深刻领会到上帝的恩典,再一次见证了祂听祷告、怜恤孤儿和寡妇!

事隔多年,每当忆起此事,仍是感慨万千。如果不是上帝的怜悯,我可能再也爬不起来了。我会心怀苦毒,从此再也不踏入教会。庆幸的是,上帝让我借由此事,认清教会不是完美无缺的大家庭,教会的人亦只是蒙恩的罪人。我们必须遵循主的教导,彼此相爱、宽容、帮助和造就。

2013年12月,也就是离开这个教会8年后,天父将我完全释放。我毫无芥蒂地拿起电话,向久未联络的弟兄姊妹诚恳问候,并感谢他们在我生病期间的关怀与帮助。

我卸下了重担,感到轻松、愉快——当我们愿意顺服上帝时,会得到无比的祝福。

(八)

2014年,我和癌症及重肌无力症斗争,已经迈入第10年。

罹癌第三年回诊时,医生说我胸腺癌复发了,已经进入第四期。想不到自己努力调整饮食、作息后,癌症还是复发了!我流着泪水,开了一小时的车,绝望地回到家中。

2009年底,癌细胞扩散到肺部。我虚弱到无法步行。放疗已无效,只得接着化疗。经历一年多数不清的化疗,头发掉了又长,长了又掉。试了4种不同的药剂,都不见效。医生只好停止一切治疗。

这两年,我在重肌无力时好时坏的反复之中,与癌共存。

我可以有好多理由埋怨上帝——祂没有赐给我伴侣共度一生,以致我们母女3人在异乡孤苦无依。祂没有垂听我的祷告,彻底医治我的疾病,而是任我长期在病痛中挣扎。祂允许不公平的事发生在教会,使我和儿女受屈辱,百口莫辩,如哑巴吃黄连。

然而感谢主,在经历许多肉体的苦难和心灵的创伤后,我并未因此怀疑祂的信实。磨难使我和女儿们与祂更亲密。我们深切体会到巴赫司脱(Dr. Charles Parkhurst)说的,“最大的信心不是在行为上呈露出来的,乃是在忍受上呈露出来的”。

除了心灵得到安慰与鼓励外,上帝也赐福给我女儿,拿到6年 优渥的奖学金,解决了我们经济上的困境。这正验证了主耶稣所说的:“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 比飞鸟贵重得多吗?……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太》 6:26- 32)

我这近10年来所承受的苦难,实在是被上帝修剪、炼净的过程,是上帝赐给我的莫大恩典!

作者曾任台湾嘉南药专教授。
 
分析远志明、范学德等人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


分析远志明、范学德等人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

我爱阿朱阿紫 著

自2008年12月8日远志明等人以欺骗的方式通过异端文本《旧金山共识》以来,对《旧金山共识》的形成过程的还原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奈何资料较少,大多数亲自参加的人如同死人一般,装聋作哑,以为事情已过,事不关已,纵然上当受骗,无奈敌人过于强大,也只有装作不知道。

然而真正追求真理的人从来也没有忘记这件事和这个异端文件。因为事实上自从《旧金山共识》问世以后,“家庭教会”这个词几乎已从华人教会媒体消失了,而在这之前,参加《旧金山共识》的人却几乎都披着“家庭教会”这张羊皮。本篇从一个侧面分析远志明、范学德等人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


让我们以《旧金山共识》的通过过程来看“家庭教会”这个词是如何消失的吧,来看看这些和掌权者达成共识的人是如何以卑鄙的手段让“家教教会”消失,并且妄想取而代之的。

手头上有两份重要的文件:
第一份就是第6组的组长范学德发表在“猫眼看人”的”旧金山特会密闻: 一代人的见证”的贴子,(原贴网址: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2590369 )这个贴子记录了范学德参加《旧金山共识》的过程,由于他有可能不真实地记录他参加的过程(即撒慌)可能有意无意都漏掉一些重要信息,所以我们可以对照,另一份重要文件即:远志明、范学德、李大卫和任不寐四人之间的通信。(网址: http://www.boxun.com/news/gb/pubvp/2009/01/200901231022.shtml )由于任不寐是第6组的副组长,而李大卫也是该组的成员,所以他们都经历了同样的讨论过程,所以对比他们的证词如同法院审案一样,通过蛛丝马迹,证词对比,找出真象。下面,我们就一点点地来看这些披着羊皮的狼是如何让“家庭教会”消失的吧:

首先,我们来看范学德的陈述:他在”旧金山特会密闻”里这样写道: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2590369&boardid=1&page=4&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引用开始)
……..

教会要承担起自己的文化使命和社会使命,这也成为我们的共识。

如何纪念中国的家庭教会,大家不断争论,斟酌,最后决定由全体与会代表来决定。

快两点了,志明指着原稿的结尾说,这句话还要不要?我快速反应,当然要了,写得这么漂亮:大家一致赞成:于是,“旧金山共识”的最后一句话就画上了句号:

愿荣耀归给至高神, 平安归给他所喜悦的人。
…..
(引用结束)
我们来看这群着披着羊皮的狼是怎样用词的:“如何纪念中国的家庭教会“ 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就想搞掉“家庭教会”,因为他们的用词是“记念”,所谓“记念”就是死瓜了、过去了的人或事,只有死瓜了、过去了才会记念,没听说活着的人或还没发生的事叫记念的,假设我写篇文章,叫着“记念远志明….”就是说远志明已死了,如果他没死,我写“记念”,这不是咒他死嘛!(等下次他死了的时候,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写“记念了…..)

所以用了“记念”就表明“家庭教会”已在他们心中死了!从一开始就露出要搞掉“家庭教会”的马脚,但这多不好意思,因为他这帮人以前可都披着家庭教会这张皮的,一下都脱得光光地多不好,所以又惺惺作状地又这样写道:“大家不断争论,斟酌,最后决定由全体与会代表来决定。” ,哈哈,他们到底如何“不断争论,斟酌,”的,我们不知道,但结果就是“由全体与会代表来决定。”那就假装让别人来讨论了,让更多的来背黑祸,这样他们就不会暴露了!其实他们心里明白,都记念了,还讨论啥,一定不会提的,不信走着瞧!

那么,参加《旧金山共识》的人讨论了“家庭教会”这个词没有了呢?看看其它人的证词:

远志明这样写着:(四人间的通信)
http://www.boxun.com/news/gb/pubvp/2009/01/200901231022.shtml

說不說"家庭"教會的提法,有爭執,最後决定交給大家選擇,不管哪方面占多數,另一方面都願意順服,結果是各小組大多數人都說不要專門提家庭二字,洪予健和我們大家都順服了 …..

李大卫这样写着:

討論了一會以後,範學德爲了趕時間,提出用舉手的方式代替討論。第一個舉手的議題是“共識中是否應該出現家庭教會”。我當時認爲這樣的“共識”存在著嚴重的合理性的問題,就提出應該先就“大會是否需要發表一個共識”進行表態。結果是大多數人舉手反對(記得是17人)“大會發表一個共識”;少數人贊同(記得是7人,其中有2人聲明是有條件贊同)“大會發表一個共識”;當時在場有30來人,其餘的人沒有舉手錶態。


范学德这样写着:

4. 鑒于對家庭教會還是衆教會一句反映强烈,因此,我提議舉手表决, 30多位在場者大都舉手表示不贊成使用家庭教會四個字(因爲看到是壓倒的多數,所以我沒有查具體數字).我又問,贊同的舉手,我自己舉手了,我對面的一個來自溫州的兄弟也舉手贊同.這時候,有人說,還有弃權的呢,于是我又問弃權的舉手,大概3/4舉手表示弃權.


任不寐这样写着:


3、關于"家庭教會"的表决是一方面,但後來會議中止了關于具體內容的討論,决定就共識的必要性先進行表决。大約20左右與會者,17+2人反對。後面兩個人是有條件的支持。看到這樣的表决結果,范弟兄站起來離開了會場。不知道爲什麽范弟兄完全置上述事實于不顧。不談與會者人數,17就毫無意義。


从以上四个人的信中,我们可以看出,第6组的确有提不提“家庭教会”表决的这个事儿(样子还是要装装嘛,虽然肯定不会提的). 看来范学德”旧金山特会密闻”的里没有骗人,他们“真的”表决了的!!!!?????。

可是不对,各位看官,再仔细看看李大卫的证词:


討論了一會以後,範學德爲了趕時間,提出用舉手的方式代替討論。第一個舉手的議題是“共識中是否應該出現家庭教會”。我當時認爲這樣的“共識”存在著嚴重的合理性的問題,就提出應該先就“大會是否需要發表一個共識”進行表態。結果是大多數人舉手反對(記得是17人)“大會發表一個共識”;少數人贊同(記得是7人,其中有2人聲明是有條件贊同)“大會發表一個共識”;當時在場有30來人,其餘的人沒有舉手錶態。

看到没有,李大卫提出要先就“大會是否需要發表一個共識”進行表態,结果没通过!!!!!!《共识》整个文本都不能发表,还讨论什么提“家庭教会”,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就是由于李大卫牧师等人发现《旧金山共识》是出自那恶者邪灵的,这是一个圈套,就是要套真信主的人,可惜,被李大卫牧师认破了,就先提出就必要性发表一个东东进行表决,结果没有人上远志明的当,当然大多数人反对,就是不能发表这个共识!!!


各位看官,您一定要问,会不会李大卫牧师在作假见证,他乱写的,真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的,那么,我们来看看任不寐传道是怎样说的吧:
….
3、關于"家庭教會"的表决是一方面,但後來會議中止了關于具體內容的討論,决定就共識的必要性先進行表决。大約20左右與會者,17+2人反對。後面兩個人是有條件的支持。看到這樣的表决結果,范弟兄站起來離開了會場。不知道爲什麽范弟兄完全置上述事實于不顧。不談與會者人數,17就毫無意義。

看到没有,李大卫和任不寐两人的证词一致,都是先进行必要性表决,没有通过!!!!!!!!!!
由此可见,李大卫和任不寐的证词是可信的!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始作俑者范学德是怎么说的吧:看看他信中的第4点


4. 鑒于對家庭教會還是衆教會一句反映强烈,因此,我提議舉手表决, 30多位在場者大都舉手表示不贊成使用家庭教會四個字(因爲看到是壓倒的多數,所以我沒有查具體數字).我又問,贊同的舉手,我自己舉手了,我對面的一個來自溫州的兄弟也舉手贊同.這時候,有人說,還有弃權的呢,于是我又問弃權的舉手,大概3/4舉手表示弃權.
….
显然他的证词和李,任二人不同,在范的证词是他表决是提不提“家庭教会“的表决,没有通过,就是不提”家庭教会“,而李,任两人的证词却是进行的“共识”必然的表决,没有通过。那么,谁说的是真的?谁又在撒慌吧

当然,各位看官,你会说,2:1肯定是范学德是在作假见证的。事实上,当然是范学德在撒谎,不然我写这篇文章干啥,难道我会为披着羊皮的狼的它平反不成???其实事实就隐藏在范的证词里,我们看看,在它的证词里,在表决前,他什么时候提过“家庭教会”没有,没有,这句话是突然出现的:“鑒于對家庭教會還是衆教會一句反映强烈”,怎么就反应强烈了,自已前面证词一点都没提,就突然有了。他接着又写着他赞同要提家庭教会,可笑呀可笑呀,你作为一个组长,想赞同,却有暗示别人反映强烈,你就不能先给他们作工作么???

其实真相是这样的,由于李大卫牧师等人发现《旧金山共识》是出自邪灵的,就先提出到底要不要发表这个共识的表决,根本无关具体内容,结果大多数人反对发表!范学德一看骗人不成,在后来的通信中却把这个表决改成是对提不提“家庭教會”的表决并且他还改成他是赞成提“家庭教會”的,你看看,他这个披着羊皮的狼,装得多象羊呀!!!!他其实是举手赞成必要性通过,而大多数人反对!多狡猾呀,可惜,他忘了,他们组还有李,任两人,不是他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让我们再来还原事实的经过:
首先第6组讨论共识,李大卫一看,这个东西见得了人么,这不是骗人么,这不是拉我们下水么,就提出先就共识必要性表决,结果,当然不能发表这个出自邪灵的文本,毕竟他们组看来信主的占多数!

范学德一看阴谋失败,看到這樣的表决結果,范弟兄站起來離開了會場。(任不寐证词),他离开会场 干什么去了,他去告诉远志明去了,告诉他不提“家庭教会”,他说正准备说共识都没通过(可是他的证词里提都没提要表决共识,只提了表决提不是“家庭教会”,可见他是撒谎),他正要说的时候,其它人找远志明,他就没机会说了,可见远志明是认为他的那个组通过了。

可是远志明的的证词是怎么说的呢???


于是7個小組就有6個通過了。
….

远志明是怎么知道有个组没有通过???难道还有一个组也没有通过?是哪么组??。

范学德持中国10年往返签证,当“官人”真爽!(参看猫眼看人他的贴子)


各位看官,我都写得这么详细了,如果你还有看出来远志明、范学德等披着羊皮的狼是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我看你还是为您的智商努力吧,要不先买块豆腐碰死?扯根头发吊死?羞愧难当呀,你真是太傻大天真,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太 7:15
你 们 要 防 备 假 先 知 。 他 们 到 你 们 这 里 来 , 外 面 披 着 羊 皮 , 里 面 却 是 残 暴 的 狼 。
 
分析远志明、范学德等人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


分析远志明、范学德等人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

我爱阿朱阿紫 著

自2008年12月8日远志明等人以欺骗的方式通过异端文本《旧金山共识》以来,对《旧金山共识》的形成过程的还原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奈何资料较少,大多数亲自参加的人如同死人一般,装聋作哑,以为事情已过,事不关已,纵然上当受骗,无奈敌人过于强大,也只有装作不知道。

然而真正追求真理的人从来也没有忘记这件事和这个异端文件。因为事实上自从《旧金山共识》问世以后,“家庭教会”这个词几乎已从华人教会媒体消失了,而在这之前,参加《旧金山共识》的人却几乎都披着“家庭教会”这张羊皮。本篇从一个侧面分析远志明、范学德等人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


让我们以《旧金山共识》的通过过程来看“家庭教会”这个词是如何消失的吧,来看看这些和掌权者达成共识的人是如何以卑鄙的手段让“家教教会”消失,并且妄想取而代之的。

手头上有两份重要的文件:
第一份就是第6组的组长范学德发表在“猫眼看人”的”旧金山特会密闻: 一代人的见证”的贴子,(原贴网址: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2590369 )这个贴子记录了范学德参加《旧金山共识》的过程,由于他有可能不真实地记录他参加的过程(即撒慌)可能有意无意都漏掉一些重要信息,所以我们可以对照,另一份重要文件即:远志明、范学德、李大卫和任不寐四人之间的通信。(网址: http://www.boxun.com/news/gb/pubvp/2009/01/200901231022.shtml )由于任不寐是第6组的副组长,而李大卫也是该组的成员,所以他们都经历了同样的讨论过程,所以对比他们的证词如同法院审案一样,通过蛛丝马迹,证词对比,找出真象。下面,我们就一点点地来看这些披着羊皮的狼是如何让“家庭教会”消失的吧:

首先,我们来看范学德的陈述:他在”旧金山特会密闻”里这样写道: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2590369&boardid=1&page=4&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引用开始)
……..

教会要承担起自己的文化使命和社会使命,这也成为我们的共识。

如何纪念中国的家庭教会,大家不断争论,斟酌,最后决定由全体与会代表来决定。

快两点了,志明指着原稿的结尾说,这句话还要不要?我快速反应,当然要了,写得这么漂亮:大家一致赞成:于是,“旧金山共识”的最后一句话就画上了句号:

愿荣耀归给至高神, 平安归给他所喜悦的人。
…..
(引用结束)
我们来看这群着披着羊皮的狼是怎样用词的:“如何纪念中国的家庭教会“ 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就想搞掉“家庭教会”,因为他们的用词是“记念”,所谓“记念”就是死瓜了、过去了的人或事,只有死瓜了、过去了才会记念,没听说活着的人或还没发生的事叫记念的,假设我写篇文章,叫着“记念远志明….”就是说远志明已死了,如果他没死,我写“记念”,这不是咒他死嘛!(等下次他死了的时候,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写“记念了…..)

所以用了“记念”就表明“家庭教会”已在他们心中死了!从一开始就露出要搞掉“家庭教会”的马脚,但这多不好意思,因为他这帮人以前可都披着家庭教会这张皮的,一下都脱得光光地多不好,所以又惺惺作状地又这样写道:“大家不断争论,斟酌,最后决定由全体与会代表来决定。” ,哈哈,他们到底如何“不断争论,斟酌,”的,我们不知道,但结果就是“由全体与会代表来决定。”那就假装让别人来讨论了,让更多的来背黑祸,这样他们就不会暴露了!其实他们心里明白,都记念了,还讨论啥,一定不会提的,不信走着瞧!

那么,参加《旧金山共识》的人讨论了“家庭教会”这个词没有了呢?看看其它人的证词:

远志明这样写着:(四人间的通信)
http://www.boxun.com/news/gb/pubvp/2009/01/200901231022.shtml

說不說"家庭"教會的提法,有爭執,最後决定交給大家選擇,不管哪方面占多數,另一方面都願意順服,結果是各小組大多數人都說不要專門提家庭二字,洪予健和我們大家都順服了 …..

李大卫这样写着:

討論了一會以後,範學德爲了趕時間,提出用舉手的方式代替討論。第一個舉手的議題是“共識中是否應該出現家庭教會”。我當時認爲這樣的“共識”存在著嚴重的合理性的問題,就提出應該先就“大會是否需要發表一個共識”進行表態。結果是大多數人舉手反對(記得是17人)“大會發表一個共識”;少數人贊同(記得是7人,其中有2人聲明是有條件贊同)“大會發表一個共識”;當時在場有30來人,其餘的人沒有舉手錶態。


范学德这样写着:

4. 鑒于對家庭教會還是衆教會一句反映强烈,因此,我提議舉手表决, 30多位在場者大都舉手表示不贊成使用家庭教會四個字(因爲看到是壓倒的多數,所以我沒有查具體數字).我又問,贊同的舉手,我自己舉手了,我對面的一個來自溫州的兄弟也舉手贊同.這時候,有人說,還有弃權的呢,于是我又問弃權的舉手,大概3/4舉手表示弃權.


任不寐这样写着:


3、關于"家庭教會"的表决是一方面,但後來會議中止了關于具體內容的討論,决定就共識的必要性先進行表决。大約20左右與會者,17+2人反對。後面兩個人是有條件的支持。看到這樣的表决結果,范弟兄站起來離開了會場。不知道爲什麽范弟兄完全置上述事實于不顧。不談與會者人數,17就毫無意義。


从以上四个人的信中,我们可以看出,第6组的确有提不提“家庭教会”表决的这个事儿(样子还是要装装嘛,虽然肯定不会提的). 看来范学德”旧金山特会密闻”的里没有骗人,他们“真的”表决了的!!!!?????。

可是不对,各位看官,再仔细看看李大卫的证词:


討論了一會以後,範學德爲了趕時間,提出用舉手的方式代替討論。第一個舉手的議題是“共識中是否應該出現家庭教會”。我當時認爲這樣的“共識”存在著嚴重的合理性的問題,就提出應該先就“大會是否需要發表一個共識”進行表態。結果是大多數人舉手反對(記得是17人)“大會發表一個共識”;少數人贊同(記得是7人,其中有2人聲明是有條件贊同)“大會發表一個共識”;當時在場有30來人,其餘的人沒有舉手錶態。

看到没有,李大卫提出要先就“大會是否需要發表一個共識”進行表態,结果没通过!!!!!!《共识》整个文本都不能发表,还讨论什么提“家庭教会”,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就是由于李大卫牧师等人发现《旧金山共识》是出自那恶者邪灵的,这是一个圈套,就是要套真信主的人,可惜,被李大卫牧师认破了,就先提出就必要性发表一个东东进行表决,结果没有人上远志明的当,当然大多数人反对,就是不能发表这个共识!!!


各位看官,您一定要问,会不会李大卫牧师在作假见证,他乱写的,真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的,那么,我们来看看任不寐传道是怎样说的吧:
….
3、關于"家庭教會"的表决是一方面,但後來會議中止了關于具體內容的討論,决定就共識的必要性先進行表决。大約20左右與會者,17+2人反對。後面兩個人是有條件的支持。看到這樣的表决結果,范弟兄站起來離開了會場。不知道爲什麽范弟兄完全置上述事實于不顧。不談與會者人數,17就毫無意義。

看到没有,李大卫和任不寐两人的证词一致,都是先进行必要性表决,没有通过!!!!!!!!!!
由此可见,李大卫和任不寐的证词是可信的!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始作俑者范学德是怎么说的吧:看看他信中的第4点


4. 鑒于對家庭教會還是衆教會一句反映强烈,因此,我提議舉手表决, 30多位在場者大都舉手表示不贊成使用家庭教會四個字(因爲看到是壓倒的多數,所以我沒有查具體數字).我又問,贊同的舉手,我自己舉手了,我對面的一個來自溫州的兄弟也舉手贊同.這時候,有人說,還有弃權的呢,于是我又問弃權的舉手,大概3/4舉手表示弃權.
….
显然他的证词和李,任二人不同,在范的证词是他表决是提不提“家庭教会“的表决,没有通过,就是不提”家庭教会“,而李,任两人的证词却是进行的“共识”必然的表决,没有通过。那么,谁说的是真的?谁又在撒慌吧

当然,各位看官,你会说,2:1肯定是范学德是在作假见证的。事实上,当然是范学德在撒谎,不然我写这篇文章干啥,难道我会为披着羊皮的狼的它平反不成???其实事实就隐藏在范的证词里,我们看看,在它的证词里,在表决前,他什么时候提过“家庭教会”没有,没有,这句话是突然出现的:“鑒于對家庭教會還是衆教會一句反映强烈”,怎么就反应强烈了,自已前面证词一点都没提,就突然有了。他接着又写着他赞同要提家庭教会,可笑呀可笑呀,你作为一个组长,想赞同,却有暗示别人反映强烈,你就不能先给他们作工作么???

其实真相是这样的,由于李大卫牧师等人发现《旧金山共识》是出自邪灵的,就先提出到底要不要发表这个共识的表决,根本无关具体内容,结果大多数人反对发表!范学德一看骗人不成,在后来的通信中却把这个表决改成是对提不提“家庭教會”的表决并且他还改成他是赞成提“家庭教會”的,你看看,他这个披着羊皮的狼,装得多象羊呀!!!!他其实是举手赞成必要性通过,而大多数人反对!多狡猾呀,可惜,他忘了,他们组还有李,任两人,不是他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让我们再来还原事实的经过:
首先第6组讨论共识,李大卫一看,这个东西见得了人么,这不是骗人么,这不是拉我们下水么,就提出先就共识必要性表决,结果,当然不能发表这个出自邪灵的文本,毕竟他们组看来信主的占多数!

范学德一看阴谋失败,看到這樣的表决結果,范弟兄站起來離開了會場。(任不寐证词),他离开会场 干什么去了,他去告诉远志明去了,告诉他不提“家庭教会”,他说正准备说共识都没通过(可是他的证词里提都没提要表决共识,只提了表决提不是“家庭教会”,可见他是撒谎),他正要说的时候,其它人找远志明,他就没机会说了,可见远志明是认为他的那个组通过了。

可是远志明的的证词是怎么说的呢???


于是7個小組就有6個通過了。
….

远志明是怎么知道有个组没有通过???难道还有一个组也没有通过?是哪么组??。

范学德持中国10年往返签证,当“官人”真爽!(参看猫眼看人他的贴子)


各位看官,我都写得这么详细了,如果你还有看出来远志明、范学德等披着羊皮的狼是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我看你还是为您的智商努力吧,要不先买块豆腐碰死?扯根头发吊死?羞愧难当呀,你真是太傻大天真,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太 7:15
你 们 要 防 备 假 先 知 。 他 们 到 你 们 这 里 来 , 外 面 披 着 羊 皮 , 里 面 却 是 残 暴 的 狼 。

老兄,你这同样的帖子转了一次又一次有意思吗?如果你真有什么要说的,用自己的话讲讲吧。
 
老兄,你这同样的帖子转了一次又一次有意思吗?如果你真有什么要说的,用自己的话讲讲吧。
-------------------
顺便给您说一下,我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分析远志明、范学德等人如何在《旧金山共识》里偷偷抺掉“家庭教会”的
 
本人是不愿意参与教会纷争的(圣经的教导),也没有研读过《旧金山共识》,这里只说刚刚看到的,提几点看法:

1。"纪念中国的家庭教会":我也用"纪念"一词,在祷告中纪念弟兄姐妹(教会),是代祷,不是说人死了,大家常用这一词,你(yhxqj)的理解不对。
2。"不贊成使用家庭教会四個字",不表示反对家庭教会,本人认为,家庭教会只是个名称,应该可以用;我可以当着任何人也这么讲!
3。主内解决问题,最好当面对质,免得有差错;我听过远牧师的讲道,没有不符合圣经的,很多人受益信主。强奸犯之说,没有证实过,蔡琳的信没提名,此外,蔡琳她自己说原谅了那位有名的基督徒,难到你不能原谅"那位有名的基督徒"?任何罪(包括强奸罪)都需要悔改,一定要在神前悔改,也应当在当事人前悔改。
4。不要攻击人的"智商",也不要觉得自己智商高,神造人,各不相同而已,当彼此接纳。
5。不用担心,任何人不可能摧毁神的教会!!因为这是神的工作!!
6。建议你用真姓真名,透过正式媒体发表这种非常重要的意见。以我的意见,你目前的撮词和严谨性,不会得到编辑的认同,很难发表,你可以试,就会知道。
 
最后编辑:
没指望发表,《旧金山共识》的支持者到处都是,三自会的人到处都有,能在这里发出来就感恩了。
 
你是说你是"我爱阿朱阿紫"?
----------------------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又不是名人,我在《旧金山共识》出来之前,就有圣灵的感动,这伙人要出一个东西,后来果然出来了,我花了6年的时间在研究这个异端文件,今年可以说是相真大白,不过教会小孩子太多,胆小怕事的人太多(当然是怕共党杀头,当然加入三自会的人也是怕杀头),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太多(无非是想钱罢了),只有任由这些人在羊群里骗人。
 
最后编辑:
本人是不愿意参与教会纷争的(圣经的教导),也没有研读过《旧金山共识》,这里只说刚刚看到的,提几点看法:

-----------
没研读过《旧金山共识》读出这样话太“正常”了,看不见。花点时间读读吧,看看批评的文章.
奉劝各位不要为远志明说话,只为他悔改祷告,这次是神出手揭他的羊皮,你们慢慢看吧。
 
最后编辑:
没指望发表,《旧金山共识》的支持者到处都是,三自会的人到处都有,能在这里发出来就感恩了。
1. 我没有读过的文章,不会去支持,否则,支持没有意义。我读过圣经,相信圣经真理。其他的书,未必要读,有时间也会读。任何与圣经不符的作品,我不接受。如果你接受,好之为之。
2. 我们在国外信主的人,只要信仰根基相同,都是弟兄姐妹。我们不要分家庭教会或三自会。众教会是一家,只是在不同地点时间敬拜神。
3. 基督信仰与社会组织无关,如果你要搞在一起,是你的事,我不认同。
4. 我不是《旧金山共识》的支持者,也不是反对者,听一个人的讲道且认同,未必认同他的所有作品,但我读你的文章后,感觉你想攻击人,但自己漏洞太多,以“《旧金山共识》的支持者到处都是,三自会的人到处都有”敷衍了事,人们很难成为你的支持者,我也谈不上多么反对你,吃多了吗?看出几点问题,如实讲出来。
 
最后编辑:
没指望发表,《旧金山共识》的支持者到处都是,三自会的人到处都有,能在这里发出来就感恩了。

说实话,我听过远牧师和范学德弟兄的讲道。也看过他们的一些录像和书籍。他们所传讲的,有些让我很有领受,有些我并不同意。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信的不是远牧师不是范弟兄,我们信的是主耶酥。我们确信圣经无误,但他们所讲的是他们对圣经的领受而不是圣经本身。

他们的确有可能会犯罪,并且他们肯定会犯罪,正象我们自己一样。如果他们犯了住在国的法律,自有相应的法律处罚,如果他们得罪了神得罪了人,他们自当在主前忏悔在当事人前认罪。我们不是当事人,凭什么捕风捉影?

说到"旧金山共识"、"这一代人的看见",那不过是那一群华人牧者在当时的感动而已。若蒙神的祝福,自会蒙神的祝福。若不讨主的喜悦,自有主管教他们。我们有不同意的地方,按照圣经好好反驳就是了。有必要搞这些动机论诛心术吗?

另外,不单独提家庭教会个人认为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你不必抱怨自己的文章不被人接纳,因为在你的文章中的确有太多的"漏洞"。
 
----------------------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又不是名人,我在《旧金山共识》出来之前,就有圣灵的感动,这伙人要出一个东西,后来果然出来了,我花了6年的时间在研究这个异端文件,今年可以说是相真大白,不过教会小孩子太多,胆小怕事的人太多(当然是怕共党杀头,当然加入三自会的人也是怕杀头),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太多(无非是想钱罢了),只有任由这些人在羊群里骗人。

什么时候基督徒把是不是"有名"看得这么重要了?

你在这个帖子里指责三自教会的弟兄姊妹"怕共党杀头", 自己却连亮出身份以示负责都不敢, 并且居然会有下面一番说词:
--------------
这个就算了,大家不知根知底,远这个狼有许多支持者,安全第一,弟兄保重!

这个漏洞是不是太大了点儿?
 
最后编辑:
什么时候基督徒把是不是"有名"看得这么重要了?

你在这个帖子里指责三自教会的弟兄姊妹"怕共党杀头", 自己却连亮出身份以示负责都不敢, 并且居然会有下面一番说词:


这个漏洞是不是太大了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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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点大,你一直为强奸话说话.
 
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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