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 原是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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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 原是假新闻
2014-09-26 21:18:42 央广网
哈尔滨9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近两天,一则11月起,在哈尔滨“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的消息在网上被众多的媒体转载,并引发了网友热议。
  《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当中有没有这样的内容?就这个报道的表述记者采访了 哈尔滨市妇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秋,得到的答复是,实际条例中根本没有这样的内容,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杜撰出这样的稿件,如果不信可以查看条例的原 文。之后记者查看了这个条例,发现条例中的确没有“除了打骂,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范畴”这样的表述,更不要说“赚钱不给老婆花 就算家暴”这样雷人的话了。
  通过采访和详细阅读,事实应该是这样的:《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4年11月1日号起施行,这是哈尔滨市首部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 法规。该《条例》加强了妇女社会权利保护以及人身权利保护。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调查也显示说,哈尔滨市家庭暴力的受害方90%以上是女性,并且是且 呈逐年上升趋势,平均每年上升2.7个百分点。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也是条例草案重点规范的内容之一,《条例》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用35条中6条 法律条文大幅度的做出了规范,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那也明确了各相关政府、妇联、社区等相关单位的责任。
 
呵呵,这就对了嘛——法律的最终解释权要是不归妇联宣传部,还怎么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连各大高校、科研机构都是行政挂帅科研跟随,当然干部在一切领域说了算并具备最终解释权了,法律绝不能给牛鬼蛇神的法官来解释,那还不反了天了、天下大乱了?妇联宣传部副部长干这个都屈才,乡公所分发避孕套的积极分子说某新闻是假新闻就算终身定性了,以后别劳烦那么大官,人家宣传部忙着呢,新中国成就档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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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弱女子不配合公务员强奸被判刑3年”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辟谣

近日,一条“弱女子不配合公务员强奸被判刑3年”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传播, 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洛阳市中院发表声明,辟谣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人宋丽因“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的案件。

6月28日,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传播一条题为“弱女子不配合公务员强奸被判刑3年”的帖子,引发网友热议。该网帖称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女青年宋丽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某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7月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洛阳市中院发表声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人宋丽因“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的案件。微博提出:网络发言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洛阳两级法院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2010年3月,该帖子曾在网上出现,2010年3月2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曾联合发布声明进行辟谣:“广大网民朋友关注的关于宋某被江某强奸一案,经核实,该案并不存在。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彭业霞)

http://henan.people.com.cn/n/2014/0710/c353142-21631605.html
 
纯碎是扯淡!:kan:
 
经济封锁
  买东西超过20元都要请示
  刘霜(化名)结婚后一直没有工作,家里开销都是做生意的丈夫来承担。可结婚多年,等待刘霜的并不是舒适美满的“全职太太”生活,而是经济全面封锁。丈夫早就扔下话,买东西超过20元一律不能自做主张,必须要请示,丈夫同意才能买。
  在投诉电话中,刘霜哭着说,在家里她感觉自己更像个保姆,一切大事小情,自己不但没有权利做主,甚至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家里的一切财产都归丈夫管理支配,稍多问一句,即会遭到丈夫的斥责“钱是你挣的吗?有你说话的份儿吗?”
  记者从哈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在接待家暴投诉中,经济上和家庭地位上遭受家暴的投诉案例在逐年增多。一些男士尽管受过高等教育、也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可却在骨子里有着浓厚的“大男子主义”,认为自己是家中的“顶梁柱”,对妻子实行经济封锁,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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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宣传部副部长都说了老公可以不给那20块,不算家暴;为什么市委相关部门以经济封锁的说辞把不给20块归纳为家暴?都是宣传部门,能不能统一口径,不给党丢脸?能不能别给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抹黑?党的干部需不需要职业培训和明确岗位责任制?这种自相矛盾的状况在党员干部里发生,那么妇联宣传部副主任或市委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二者之一按惯例必须要被请去喝茶的,太不像话了,让神圣的天平徽记都丧失了尊严。:mad:

在两则自相矛盾的新闻报道中,总有一则是假新闻吧?同样都是党的喉舌,那么哪一个党领导下的的宣传机构或者媒体在炮制假新闻呢。为什么党领导的新闻媒体或者喉舌要说假话,要炮制假新闻呢?领导干部们到底知不知道工作时间他们对媒体讲话就是代表党在说话,工作时间他们说谎话就是代表党在说谎话?莫不是党在要求他们说谎话?可是他们连谎话说得都不一致呦,还怎么做领导干部?党是怎么培养他们的?这不是业务水平的问题(好像也不是某些领导干部的业务范围),这纯粹是党性原则、方针路线的问题,是对党忠诚、抑或是故意黑党的生死存亡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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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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