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了的刀
金屏画鹧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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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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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个月去了趟加西,虽然不是旅游,但一路行去也颇多风景,于是寥寥数笔记录其下,文不甚美,只是感慨良多罢了。
启程
最后一丝忐忑,随着城市的喧嚣一道被抛于身后。一股原始的对大自然的亲近感渐渐从心头向着四肢扩散。公路在飞转的车轮下延伸,时而左转,时而右绕,于是一颗心也随之左摇右摆。终于,周围再也嗅不到丁点儿钢筋混凝土的压抑,只有方向盘前的发动机欢快的轰鸣,似乎是在为能够冲破那臃肿的车笼而雀跃不已。
行出不久,阴霾渐去,那久违的碧色天空慢慢浮现于头顶。秋日的骄阳在雪白的云层中时隐时现,给前方一路的风景不停变换着色调。刚刚还摇曳着一树鎏光的老林,转眼间变得翠色若墨。而那周遭突兀的山岩,如刀砍斧削般棱角分明、线条粗犷,与老林深处的重重阴影交织,便似置身于托尔金笔下奇幻的范冈森林中一般。而那阻挡前路的十八轮大卡车,就如同笨重的低吼着的巨大野兽。有那么一瞬间,于是产生了这么一种幻觉,自己身披斗篷、腰悬长剑,骑着墨骥在蟒林中纵横,猎杀着那些强大而又危险的魔兽。也就在那么一瞬间,耳边仿佛传来烈烈号角之声,周身热血也都沸腾起来,一副羌管幽幽、寒霜遍地的塞北景色便浮现于眼前。这真是“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又行了一阵,公路的颜色忽的从青灰转向浅粉。虽然不明就里,但行驶在葱翠繁茂的林间,脚下并有一条淡粉公路随着山势蜿蜒盘旋,便给这一人的寂寞旅途平添上几分优雅恬静。到了中午打尖儿时,发现那小镇饭馆儿的停车场也是一片粉红。于是仔细看时,才发现那地面竟是用无数细小的粉红石子铺就而成。这一看之下,不由得一阵感叹,原来那柏油沥青对于乡野村镇实在是一种奢侈。或许只有在那欲望堆砌的都市会所中才永远不知奢侈为何物。
等到吃过饭,层层玉云尽都隐没于天外。秋日的午后,骄阳遍地,落在草地上,泛起一片可爱的金绿;洒在树林间,投下几道迷人的碎影;溅在湖面上,在那同样湛蓝的湖水中,闪烁出无数令人陶醉的星光。不经意间,一株枫儿自先急红了脸,混在那一大片碧色之中,瞬间在胸中也燃起一团火。于是不禁感叹大自然无穷无尽的神造之力,眼前这碧空长风、远山近水,虽无花鸟鱼虫,却是那些人间的小家碧玉所不能比拟的。
秘色
“当你即将远行,若不受支配,便不知道会被脚下的路带去何方。”——比尔博·巴金斯
清晨的天空已是乌云密布,行不多久,零星的雨滴便轻轻拍打着风挡,于是又一次与秋雨不期而遇。一路西行,山中的气温便下降至个位数字,而公路两旁的林木也在逐渐再生着变化。这或许是一年中落叶林最为迷人的时刻,一路行来,层林尽染,分外妖娆。看吧,那一颗红的似火,这一颗粉的似霞,远处几株还翠绿的可爱,近处这几株已然一片嫩黄。不留神间,一尾苍鹰飞掠林端,在这浓墨重彩见留下一道淡淡的风迹。温带原始森林的美,便是在于那粗犷的线条与多姿的变换。那万年前由于地质运动从深渊中喷涌而出的花岗岩随着公路的回转时高时低,如同时光凝滞中的滔天巨浪,托起片片色彩各异的林木,其势不衰,其魂犹在。如此的层次线条,大概只有通天的大师才能将之还原于人间。
下午一路绕湖穿山,而那细若愁丝的秋雨便如影随形。转过几道山梁,雨忽然住了,眼前的大山云雾缭绕,宛若仙境。再行一里,云色逐渐由乌黑转为淡灰。霍然见,生平第一次见到了那只有在经史之上才会以寥寥数笔而提及的景致。诗中云:“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何等的神奇与壮丽!那色似蓝非蓝,似绿非绿,望一眼便留恋百年。今人视汝瓷为国之瑰宝,实在是实至名归。
还不等从那若幻若真的景致中苏醒,山势陡然下沉,在两侧高耸的山崖之间,赫然现出另一幅美景。翻腾喷涌的云层便如连绵的雪峰浮于天上,而在地下,那仿佛被公路托起的,是一旺宝蓝色的湖水。在白云与碧水之间,便现出令人神驰的天青!于是无以言表,心中犹然升起对于公路设计师与筑路工人的崇敬之感。美,是人类之间唯一无需言语沟通的语言。而这种创造美展现的美的行为,便被称之为艺术。这一刻,眼前的天青盛景便留于脑中、印于心里,绵绵不绝、此生不灭。
刑天
昨夜投宿时,听店主人说这里已下过雪。当时心中自还不信,以为是在危言耸听而已。待得第二天一早出门,发现车窗居然已经结冰,这才感叹山中昼夜气温变化之大。旭日东升,沿路百草都已穿孝,被朝阳一映,便如披银一般。而那山岩之上的林木却还绿得可爱,如此半边秋色半边冬的奇景倒是令人耳目一新。一路行来,昨日旅途中的红枫与冷杉已被白桦与苍松替代。那些笔直而洁白的树干挺立于局岩之上,混杂于青松之中,加上山下那些层层叠叠的霜草,显得颇有意境。一撇之间,湖水在山路尽头现出一角,便如同一位含羞少女,在额上罩了层清纱,连同山路也都遮了起来。一头扎进那湖中薄雾,起初不免有些忐忑,前不见去路,后无有归途,只那道侧的密林风驰而过。有那么一瞬间,一人一车便好似身处时空隧道之中。心头一只小鹿还在噗通乱跳,转眼间云开雾隐,眼前尽是蓝天白云、青山碧水。可还没看够眼前的美景,洛神便又一次遮上了头顶的面纱,于是万物便再次隐去,若幻若真,宛如仙境。又过得一道山梁,眼前豁然开朗,满眼尽收的竟是那波光粼粼的湖水。若说海是气势磅礴的伟丈夫,那湖便是风姿绰绰的美娇娘。山色若是少了湖光,便凭空减去十二分的灵秀。而湖光,即使没有山色的映衬,也一样可以编制出绚丽的美景。靠近石滩的那一侧,湖光现出一湾醉人的浅蓝;而不远处,一线隔出忧郁的深蓝。如此一湖双色的美景,大概此后只在梦中才会见到。
下午启程时,发现路面再次变成了粉红。接着,路旁密林间忽然闪过一抹鲜红。起初还道是满山的秋叶,但仔细看时,才发现那掠过眼前的竟是大片赤色的山岩。对于加国“希望之墙”的盛名早有耳闻,却一直不曾得见。不想今日于此处望见了孪生。然而正唏嘘间,那红岩瞬间已在身后百丈之外,不由得摇头叹息,大恨没有好生瞧上一瞧。前方山路一转,一道通天巨岩屹立于前,通体赤红!便宛若一尊山神,周身披挂赤炎宝甲。山岩之上,三层白桦林环绕于山顶、山腰与山脚之下,好似装饰于宝甲之上的翎羽。听人言道,“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时昂然于头顶之上的,不正是那无头刑天吗?相传刑天与黄帝大战于常羊山,被一剑斩去了首级。然而将军斗志不衰,以乳为目,以脐为口,奋勇向前。抗战初期,川军团出蜀,一位老画师变卖自己的寿棺以捐做军资,拦路将一匹寿布交于川军团,这寿布上画的便是那无头的刑天。蜀地将士受此鼓舞,此后浴血奋战,终于战至不剩一人!史家常道抗战之失利皆源于国人只求自保,而半壁山河之沦陷时国共亦在勾心斗角。然我悠悠之中华子孙,却从未缺少刑天般的猛志。“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抗倭路上,又有多少舍小顾大的可歌事迹!今天,拜于这武神脚下,心中豪情勃发。将军的血肉化为山石,毛发化为草木,然而将军的精神,却不灭于天地之间。刑天的精神,也正是我中华健儿的精神!
田野
“别走太快,请停下来等一等你的灵魂。”——非洲古谚
久居城市的人,不懂得何为丰收,我便是其中一个,直到今日。那金色的麦田,在公路两旁一眼望不到尽头。或许中国人的骨子里,天生就流淌着那种对于土地的亲近感。请闭上双眼,想象一下这幅画面,万米阳光从阴云的缝隙中射向大地,在半空中编织出一道淡金色的半透明的光帘;这一边,那黑压压的云头却在近处泼洒出一道亮银色的半透明的水帘;而那同样金黄色的麦穗则随着瑟瑟秋风不停舞蹈,将滚滚麦浪送向望不到边际的远方。何等的壮丽,何等的伟大!这种壮丽源自神力与人力的完美结合,而这种伟大,更是天人合一的绝好证明。
飞驰在万里苍原上的感觉,有一种难以自抑的畅快,仿佛灵魂渐渐离开了身体,而思想瞬间向着四面飘荡开来。于是心中犹然升起一股豪情,那一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便浮现于脑海之中。中途由于走错了路,竟向着田野深处一路行驶,足足开了半小时,以百公里的时速飞驰,居然依然看不到麦田的尽头。不禁感叹,与密不透风的钢筋混凝土中所渗透出的压抑相比,田野中所散发出的则是无时无刻的释放感。真希望也能看到松嫩平原上同样的风景。只可惜水土虽相似,遍寻无乡音。
重逢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平原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就是眼前还是大雨滂沱,远方的半边天空却已经蓝得可爱了。冒雨行出不久,风伯雨师便都收了神通,霎时间天高云淡,映得公路双侧的水塘一片瓦蓝。不经意间,一大群飞鸟向着车窗飞掠而来,正要惊得闪躲,却只一秒钟的时间,那百来只小家伙竟齐刷刷的转了方向。有那么一瞬间,竟以为自己竟是畅游在大堡礁的珊瑚沉船之中。
一路无话,到得里贾纳,与故人相见。掐指算来,认识A兄已有六年光景,虽不甚熟识,却很是投缘。叙旧言新,均感觉六年弹指一挥。这位仁兄三年前从渥太华来此地打拼,如今已是小有成就。不过字里行间,还看得出他很是怀念渥太华的那段穷日子。假若有天我若离开那座城,大概也会有同样的感慨罢!
关于此地,与A兄闲聊间感觉华人似乎已经十分强势,大小金主蜂拥而来。我想或许过得几年之后,本地的淳朴也会一扫而光。没有丝毫底蕴的陆客,或许便真的是一场黄灾,便同百年前那些贪婪的欧洲探险家一般,开始第二次血洗这片纯净的大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离别时分已经约好下次的相聚,或许是遥遥无期的相聚,于是心中升起一丝惆怅。平心而论,与A兄夫妇在渥太华也仅有几面之缘,后来天各一方三年的时光,彼此隔绝,杳无音讯。可是此刻相见,却倍感亲切。或许真正令我亲切的,是深藏于心中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故人便是一部放映机,将过去那些美好的时光一一重现与眼前。于是突然醒悟,虽然尚还年轻,却早已习惯恋旧。
浪迹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敕勒歌》
从中部省继续一路向西,辽阔的蟒原逐渐取代了无边的田野。天气好的出奇,微微泛白的地平线上看不到一丝云彩,芳草青青,卧牛走马点缀其中。而那草原中星罗棋布的大小水塘,便宛若碧绿色翡翠上镶嵌的颗颗明珠,若幻若真,如诗如画。几日前的山中还是“月落乌啼霜满天”,而今的草原上却是“拂堤杨柳醉春烟。”烈日当空,骄阳似火,索性开了车窗,任狂风吹乱碎发。对着茫茫荒野,击节而歌。刹那间,感觉自己仿佛策马于漫漫长草之间,腰悬圆月刀,背负宝雕弓,胡琴渺渺,羌笛幽幽,真是生男当如此,快意展豪情。
其实并不是个好动之人,一本好书便能将自己栓在家中十几日。但如今终于发现,原来文弱的血液中竟也流淌着“男儿何不带吴钩,夺取关山五十州”的那份豪迈。或许这便是年少懵懂与无知,青春的激情与躁动;又或许人生便当如此,既经得起塞下的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有可委身于岭南的细雨鸡塞、小楼玉笙。中途停下来加油的时候,对面是一片海子,也是自从来到平原后看到的第一片海子。大片的鸥鸟栖息水中,便好似覆盖与湖上的皑皑白雪。春来向北,秋去往南,对于鸟儿来说,或许旅行便是生命。或许生活中的某些人便同这群鸥鸟一般,注定要追随着信风的脚步,纵马高歌,浪迹天涯。
神脉
有一种壮丽,叫做神圣;有一种崇拜,叫做信仰。
终于明白这一路向西的目的,终于赶到灵魂的归属,终于懂得朝圣的含义。
白日里一路碰壁,心中难免有些失落。于是索性趁着天色尚早。驱车前往BANFF国家公园散心。作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才对外开放的国家公园,BANFF在世界上都享有盛名,其独有的冰川湖泊雪峰盛景称得上独一无二。作为公园门户的“冰峰翡翠”LOUIS湖更宛若从天而降的明珠,镶嵌在这十万大山之中。
天气还算不错,碧空浮云,气温也正是初秋的凉爽。从城市驶出,一路依旧是大片的草场,正当大脑皮层即将释放出审美疲劳的信号时,雾霭蒙蒙的远方地平线上若隐若现出层层巨大的黑色影子。突然间,心中一阵悸动,难道屹立于远方的便是魂牵梦萦、朝思暮想的天下五大神脉之一,绵延万里,纵贯北美大陆西岸落基山脉吗?此前,虽然也算游离良多,却从未亲眼目睹神圣是何种样貌。辽南千山也算有些气象,属长白山分支,然而奇秀有余,威严不足。而舟山普陀庄严法相,却也不能称之为千古悠悠。数年前数次飞跃温哥华时,有幸鸟瞰落基山脉一角,当时已然被深深震撼。然而正如诗中言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曾经高高在上的鸟瞰又如何比得上如今匍匐在地的仰望?
公路在大山脚下蜿蜒而前,青灰色的山峰裸岩便好似战神虬结的肌肉,向世间苍生展示着自然的伟大。这些山峰虽然姿态各异,抬头仰望之时,却无时无刻不给人以莫名的压迫感,仿佛那万年前大陆板块剧烈对撞的冲击从未消失。那种远古的野性之力,大概只有朝圣者才能感受到。再向前去,山下平川都被笔直的花旗松腐败,河流小溪穿梭其间,似乎千百年来尽是如此。行入BANFF镇中,虽然不是假日,镇内却是车水马龙,各路游人怡然自得。徜徉其间,镇内的建筑大都复古于上世纪大殖民时代风格,简直感觉自己被瞬间错位到了勃朗峰下的CHAMONIX镇,只是沿路纪念品店中的狐裘貂皮才让人警觉还在印第安人的土地之上。再向前行,山路陡然上升,便连气温也都下降了好几度,而在松林空隙间,远远便看见湖畔城堡酒店的倩影。LOUIS湖,宛若依靠于十峰山旁的一位仙女,令人倾倒。仙女湖前,两架大山犹如森严的守卫,保护着正中央的王者之峰。皑皑白雪,便如老王满头的银丝与虬髯,而那萦绕于峰颠的云雾,不正是神圣的冕旒吗?雪峰的洁白令人神驰,镜湖的天青色更使人心醉。那看上一眼便会爱上一生的天青色啊,我愿化作一颗花旗松,守护在我的女神身旁,直到永恒。那湖光山色,似乎每一秒都在发生变化。一眨眼前还是光耀雪峰,一眨眼后已是愁云惨淡,一滴晶莹的泪水落在脸颊之上,于是从此心碎。
我的神啊,我愿将一半的灵奉献于你,便在失魂落魄之时,至少可以感受到你的伟大。我愿将肉体葬于你的脚下,于是那另一半的灵,也终于可以永远陪伴于你。
秋色
踏上归途,景致与来时却大不同。早先还自翠生生的白桦似在一夜间满山绽放的万朵野菊,错落在千棵青松之中,配上那瓦蓝的无云的天空,惹人喜爱。而偶尔夹杂在那青黄之间的一两抹艳红,在秋日的掩映下便如同闪烁在金冠之上的颗颗宝石。这铺天盖地的五颜六色仿佛一条珠光宝气的锦毯,铺垫于起伏的丘陵之上。山色多姿,湖光婀娜,湖面泛着粼粼波光,在苍劲的山岩上拍打出点点白浪。而那同样雪白的芦苇荡,随着秋风而舞,如此景致,可惜只缺那一双白鹭。公路随着山势,时而盘旋向上,时而蜿蜒向下,阳光在便跟着在山影中穿梭。一阵风吹过,一树婆娑,满山琉璃。
又翻过一道山梁,遍山的火红瞬间取代了满眼的金翠。枫叶之国,声名远播,每年来此赏枫之人据说不下百万,为的便是那秋风带起的一片火红。人都道金秋十月,此处却要称为赤秋了。赏枫不在多少,一株也佳,拾起一叶秋,珍藏于案头,每每看到,便如同心中燃起的一团炉火;万株也佳,满山秋叶摇,尽在心中描,每每回忆,便如脑海中浮现出的一道天火。那光滑如镜的秋水映出的一岭妖娆,便似以为对镜梳妆的新娘,孤芳自赏那一身的嫁衣。
不觉中,天边映出一线粉彩,天中现出一眉新月,那些方才还层次分明的光影线条,疏地聚拢到一处,将群山剪成一片影子,映入夜的画卷之中了。
甲午年秋分于渥太华公寓
启程
最后一丝忐忑,随着城市的喧嚣一道被抛于身后。一股原始的对大自然的亲近感渐渐从心头向着四肢扩散。公路在飞转的车轮下延伸,时而左转,时而右绕,于是一颗心也随之左摇右摆。终于,周围再也嗅不到丁点儿钢筋混凝土的压抑,只有方向盘前的发动机欢快的轰鸣,似乎是在为能够冲破那臃肿的车笼而雀跃不已。
行出不久,阴霾渐去,那久违的碧色天空慢慢浮现于头顶。秋日的骄阳在雪白的云层中时隐时现,给前方一路的风景不停变换着色调。刚刚还摇曳着一树鎏光的老林,转眼间变得翠色若墨。而那周遭突兀的山岩,如刀砍斧削般棱角分明、线条粗犷,与老林深处的重重阴影交织,便似置身于托尔金笔下奇幻的范冈森林中一般。而那阻挡前路的十八轮大卡车,就如同笨重的低吼着的巨大野兽。有那么一瞬间,于是产生了这么一种幻觉,自己身披斗篷、腰悬长剑,骑着墨骥在蟒林中纵横,猎杀着那些强大而又危险的魔兽。也就在那么一瞬间,耳边仿佛传来烈烈号角之声,周身热血也都沸腾起来,一副羌管幽幽、寒霜遍地的塞北景色便浮现于眼前。这真是“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又行了一阵,公路的颜色忽的从青灰转向浅粉。虽然不明就里,但行驶在葱翠繁茂的林间,脚下并有一条淡粉公路随着山势蜿蜒盘旋,便给这一人的寂寞旅途平添上几分优雅恬静。到了中午打尖儿时,发现那小镇饭馆儿的停车场也是一片粉红。于是仔细看时,才发现那地面竟是用无数细小的粉红石子铺就而成。这一看之下,不由得一阵感叹,原来那柏油沥青对于乡野村镇实在是一种奢侈。或许只有在那欲望堆砌的都市会所中才永远不知奢侈为何物。
等到吃过饭,层层玉云尽都隐没于天外。秋日的午后,骄阳遍地,落在草地上,泛起一片可爱的金绿;洒在树林间,投下几道迷人的碎影;溅在湖面上,在那同样湛蓝的湖水中,闪烁出无数令人陶醉的星光。不经意间,一株枫儿自先急红了脸,混在那一大片碧色之中,瞬间在胸中也燃起一团火。于是不禁感叹大自然无穷无尽的神造之力,眼前这碧空长风、远山近水,虽无花鸟鱼虫,却是那些人间的小家碧玉所不能比拟的。
秘色
“当你即将远行,若不受支配,便不知道会被脚下的路带去何方。”——比尔博·巴金斯
清晨的天空已是乌云密布,行不多久,零星的雨滴便轻轻拍打着风挡,于是又一次与秋雨不期而遇。一路西行,山中的气温便下降至个位数字,而公路两旁的林木也在逐渐再生着变化。这或许是一年中落叶林最为迷人的时刻,一路行来,层林尽染,分外妖娆。看吧,那一颗红的似火,这一颗粉的似霞,远处几株还翠绿的可爱,近处这几株已然一片嫩黄。不留神间,一尾苍鹰飞掠林端,在这浓墨重彩见留下一道淡淡的风迹。温带原始森林的美,便是在于那粗犷的线条与多姿的变换。那万年前由于地质运动从深渊中喷涌而出的花岗岩随着公路的回转时高时低,如同时光凝滞中的滔天巨浪,托起片片色彩各异的林木,其势不衰,其魂犹在。如此的层次线条,大概只有通天的大师才能将之还原于人间。
下午一路绕湖穿山,而那细若愁丝的秋雨便如影随形。转过几道山梁,雨忽然住了,眼前的大山云雾缭绕,宛若仙境。再行一里,云色逐渐由乌黑转为淡灰。霍然见,生平第一次见到了那只有在经史之上才会以寥寥数笔而提及的景致。诗中云:“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何等的神奇与壮丽!那色似蓝非蓝,似绿非绿,望一眼便留恋百年。今人视汝瓷为国之瑰宝,实在是实至名归。
还不等从那若幻若真的景致中苏醒,山势陡然下沉,在两侧高耸的山崖之间,赫然现出另一幅美景。翻腾喷涌的云层便如连绵的雪峰浮于天上,而在地下,那仿佛被公路托起的,是一旺宝蓝色的湖水。在白云与碧水之间,便现出令人神驰的天青!于是无以言表,心中犹然升起对于公路设计师与筑路工人的崇敬之感。美,是人类之间唯一无需言语沟通的语言。而这种创造美展现的美的行为,便被称之为艺术。这一刻,眼前的天青盛景便留于脑中、印于心里,绵绵不绝、此生不灭。
刑天
昨夜投宿时,听店主人说这里已下过雪。当时心中自还不信,以为是在危言耸听而已。待得第二天一早出门,发现车窗居然已经结冰,这才感叹山中昼夜气温变化之大。旭日东升,沿路百草都已穿孝,被朝阳一映,便如披银一般。而那山岩之上的林木却还绿得可爱,如此半边秋色半边冬的奇景倒是令人耳目一新。一路行来,昨日旅途中的红枫与冷杉已被白桦与苍松替代。那些笔直而洁白的树干挺立于局岩之上,混杂于青松之中,加上山下那些层层叠叠的霜草,显得颇有意境。一撇之间,湖水在山路尽头现出一角,便如同一位含羞少女,在额上罩了层清纱,连同山路也都遮了起来。一头扎进那湖中薄雾,起初不免有些忐忑,前不见去路,后无有归途,只那道侧的密林风驰而过。有那么一瞬间,一人一车便好似身处时空隧道之中。心头一只小鹿还在噗通乱跳,转眼间云开雾隐,眼前尽是蓝天白云、青山碧水。可还没看够眼前的美景,洛神便又一次遮上了头顶的面纱,于是万物便再次隐去,若幻若真,宛如仙境。又过得一道山梁,眼前豁然开朗,满眼尽收的竟是那波光粼粼的湖水。若说海是气势磅礴的伟丈夫,那湖便是风姿绰绰的美娇娘。山色若是少了湖光,便凭空减去十二分的灵秀。而湖光,即使没有山色的映衬,也一样可以编制出绚丽的美景。靠近石滩的那一侧,湖光现出一湾醉人的浅蓝;而不远处,一线隔出忧郁的深蓝。如此一湖双色的美景,大概此后只在梦中才会见到。
下午启程时,发现路面再次变成了粉红。接着,路旁密林间忽然闪过一抹鲜红。起初还道是满山的秋叶,但仔细看时,才发现那掠过眼前的竟是大片赤色的山岩。对于加国“希望之墙”的盛名早有耳闻,却一直不曾得见。不想今日于此处望见了孪生。然而正唏嘘间,那红岩瞬间已在身后百丈之外,不由得摇头叹息,大恨没有好生瞧上一瞧。前方山路一转,一道通天巨岩屹立于前,通体赤红!便宛若一尊山神,周身披挂赤炎宝甲。山岩之上,三层白桦林环绕于山顶、山腰与山脚之下,好似装饰于宝甲之上的翎羽。听人言道,“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时昂然于头顶之上的,不正是那无头刑天吗?相传刑天与黄帝大战于常羊山,被一剑斩去了首级。然而将军斗志不衰,以乳为目,以脐为口,奋勇向前。抗战初期,川军团出蜀,一位老画师变卖自己的寿棺以捐做军资,拦路将一匹寿布交于川军团,这寿布上画的便是那无头的刑天。蜀地将士受此鼓舞,此后浴血奋战,终于战至不剩一人!史家常道抗战之失利皆源于国人只求自保,而半壁山河之沦陷时国共亦在勾心斗角。然我悠悠之中华子孙,却从未缺少刑天般的猛志。“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抗倭路上,又有多少舍小顾大的可歌事迹!今天,拜于这武神脚下,心中豪情勃发。将军的血肉化为山石,毛发化为草木,然而将军的精神,却不灭于天地之间。刑天的精神,也正是我中华健儿的精神!
田野
“别走太快,请停下来等一等你的灵魂。”——非洲古谚
久居城市的人,不懂得何为丰收,我便是其中一个,直到今日。那金色的麦田,在公路两旁一眼望不到尽头。或许中国人的骨子里,天生就流淌着那种对于土地的亲近感。请闭上双眼,想象一下这幅画面,万米阳光从阴云的缝隙中射向大地,在半空中编织出一道淡金色的半透明的光帘;这一边,那黑压压的云头却在近处泼洒出一道亮银色的半透明的水帘;而那同样金黄色的麦穗则随着瑟瑟秋风不停舞蹈,将滚滚麦浪送向望不到边际的远方。何等的壮丽,何等的伟大!这种壮丽源自神力与人力的完美结合,而这种伟大,更是天人合一的绝好证明。
飞驰在万里苍原上的感觉,有一种难以自抑的畅快,仿佛灵魂渐渐离开了身体,而思想瞬间向着四面飘荡开来。于是心中犹然升起一股豪情,那一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便浮现于脑海之中。中途由于走错了路,竟向着田野深处一路行驶,足足开了半小时,以百公里的时速飞驰,居然依然看不到麦田的尽头。不禁感叹,与密不透风的钢筋混凝土中所渗透出的压抑相比,田野中所散发出的则是无时无刻的释放感。真希望也能看到松嫩平原上同样的风景。只可惜水土虽相似,遍寻无乡音。
重逢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平原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就是眼前还是大雨滂沱,远方的半边天空却已经蓝得可爱了。冒雨行出不久,风伯雨师便都收了神通,霎时间天高云淡,映得公路双侧的水塘一片瓦蓝。不经意间,一大群飞鸟向着车窗飞掠而来,正要惊得闪躲,却只一秒钟的时间,那百来只小家伙竟齐刷刷的转了方向。有那么一瞬间,竟以为自己竟是畅游在大堡礁的珊瑚沉船之中。
一路无话,到得里贾纳,与故人相见。掐指算来,认识A兄已有六年光景,虽不甚熟识,却很是投缘。叙旧言新,均感觉六年弹指一挥。这位仁兄三年前从渥太华来此地打拼,如今已是小有成就。不过字里行间,还看得出他很是怀念渥太华的那段穷日子。假若有天我若离开那座城,大概也会有同样的感慨罢!
关于此地,与A兄闲聊间感觉华人似乎已经十分强势,大小金主蜂拥而来。我想或许过得几年之后,本地的淳朴也会一扫而光。没有丝毫底蕴的陆客,或许便真的是一场黄灾,便同百年前那些贪婪的欧洲探险家一般,开始第二次血洗这片纯净的大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离别时分已经约好下次的相聚,或许是遥遥无期的相聚,于是心中升起一丝惆怅。平心而论,与A兄夫妇在渥太华也仅有几面之缘,后来天各一方三年的时光,彼此隔绝,杳无音讯。可是此刻相见,却倍感亲切。或许真正令我亲切的,是深藏于心中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故人便是一部放映机,将过去那些美好的时光一一重现与眼前。于是突然醒悟,虽然尚还年轻,却早已习惯恋旧。
浪迹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敕勒歌》
从中部省继续一路向西,辽阔的蟒原逐渐取代了无边的田野。天气好的出奇,微微泛白的地平线上看不到一丝云彩,芳草青青,卧牛走马点缀其中。而那草原中星罗棋布的大小水塘,便宛若碧绿色翡翠上镶嵌的颗颗明珠,若幻若真,如诗如画。几日前的山中还是“月落乌啼霜满天”,而今的草原上却是“拂堤杨柳醉春烟。”烈日当空,骄阳似火,索性开了车窗,任狂风吹乱碎发。对着茫茫荒野,击节而歌。刹那间,感觉自己仿佛策马于漫漫长草之间,腰悬圆月刀,背负宝雕弓,胡琴渺渺,羌笛幽幽,真是生男当如此,快意展豪情。
其实并不是个好动之人,一本好书便能将自己栓在家中十几日。但如今终于发现,原来文弱的血液中竟也流淌着“男儿何不带吴钩,夺取关山五十州”的那份豪迈。或许这便是年少懵懂与无知,青春的激情与躁动;又或许人生便当如此,既经得起塞下的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有可委身于岭南的细雨鸡塞、小楼玉笙。中途停下来加油的时候,对面是一片海子,也是自从来到平原后看到的第一片海子。大片的鸥鸟栖息水中,便好似覆盖与湖上的皑皑白雪。春来向北,秋去往南,对于鸟儿来说,或许旅行便是生命。或许生活中的某些人便同这群鸥鸟一般,注定要追随着信风的脚步,纵马高歌,浪迹天涯。
神脉
有一种壮丽,叫做神圣;有一种崇拜,叫做信仰。
终于明白这一路向西的目的,终于赶到灵魂的归属,终于懂得朝圣的含义。
白日里一路碰壁,心中难免有些失落。于是索性趁着天色尚早。驱车前往BANFF国家公园散心。作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才对外开放的国家公园,BANFF在世界上都享有盛名,其独有的冰川湖泊雪峰盛景称得上独一无二。作为公园门户的“冰峰翡翠”LOUIS湖更宛若从天而降的明珠,镶嵌在这十万大山之中。
天气还算不错,碧空浮云,气温也正是初秋的凉爽。从城市驶出,一路依旧是大片的草场,正当大脑皮层即将释放出审美疲劳的信号时,雾霭蒙蒙的远方地平线上若隐若现出层层巨大的黑色影子。突然间,心中一阵悸动,难道屹立于远方的便是魂牵梦萦、朝思暮想的天下五大神脉之一,绵延万里,纵贯北美大陆西岸落基山脉吗?此前,虽然也算游离良多,却从未亲眼目睹神圣是何种样貌。辽南千山也算有些气象,属长白山分支,然而奇秀有余,威严不足。而舟山普陀庄严法相,却也不能称之为千古悠悠。数年前数次飞跃温哥华时,有幸鸟瞰落基山脉一角,当时已然被深深震撼。然而正如诗中言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曾经高高在上的鸟瞰又如何比得上如今匍匐在地的仰望?
公路在大山脚下蜿蜒而前,青灰色的山峰裸岩便好似战神虬结的肌肉,向世间苍生展示着自然的伟大。这些山峰虽然姿态各异,抬头仰望之时,却无时无刻不给人以莫名的压迫感,仿佛那万年前大陆板块剧烈对撞的冲击从未消失。那种远古的野性之力,大概只有朝圣者才能感受到。再向前去,山下平川都被笔直的花旗松腐败,河流小溪穿梭其间,似乎千百年来尽是如此。行入BANFF镇中,虽然不是假日,镇内却是车水马龙,各路游人怡然自得。徜徉其间,镇内的建筑大都复古于上世纪大殖民时代风格,简直感觉自己被瞬间错位到了勃朗峰下的CHAMONIX镇,只是沿路纪念品店中的狐裘貂皮才让人警觉还在印第安人的土地之上。再向前行,山路陡然上升,便连气温也都下降了好几度,而在松林空隙间,远远便看见湖畔城堡酒店的倩影。LOUIS湖,宛若依靠于十峰山旁的一位仙女,令人倾倒。仙女湖前,两架大山犹如森严的守卫,保护着正中央的王者之峰。皑皑白雪,便如老王满头的银丝与虬髯,而那萦绕于峰颠的云雾,不正是神圣的冕旒吗?雪峰的洁白令人神驰,镜湖的天青色更使人心醉。那看上一眼便会爱上一生的天青色啊,我愿化作一颗花旗松,守护在我的女神身旁,直到永恒。那湖光山色,似乎每一秒都在发生变化。一眨眼前还是光耀雪峰,一眨眼后已是愁云惨淡,一滴晶莹的泪水落在脸颊之上,于是从此心碎。
我的神啊,我愿将一半的灵奉献于你,便在失魂落魄之时,至少可以感受到你的伟大。我愿将肉体葬于你的脚下,于是那另一半的灵,也终于可以永远陪伴于你。
秋色
踏上归途,景致与来时却大不同。早先还自翠生生的白桦似在一夜间满山绽放的万朵野菊,错落在千棵青松之中,配上那瓦蓝的无云的天空,惹人喜爱。而偶尔夹杂在那青黄之间的一两抹艳红,在秋日的掩映下便如同闪烁在金冠之上的颗颗宝石。这铺天盖地的五颜六色仿佛一条珠光宝气的锦毯,铺垫于起伏的丘陵之上。山色多姿,湖光婀娜,湖面泛着粼粼波光,在苍劲的山岩上拍打出点点白浪。而那同样雪白的芦苇荡,随着秋风而舞,如此景致,可惜只缺那一双白鹭。公路随着山势,时而盘旋向上,时而蜿蜒向下,阳光在便跟着在山影中穿梭。一阵风吹过,一树婆娑,满山琉璃。
又翻过一道山梁,遍山的火红瞬间取代了满眼的金翠。枫叶之国,声名远播,每年来此赏枫之人据说不下百万,为的便是那秋风带起的一片火红。人都道金秋十月,此处却要称为赤秋了。赏枫不在多少,一株也佳,拾起一叶秋,珍藏于案头,每每看到,便如同心中燃起的一团炉火;万株也佳,满山秋叶摇,尽在心中描,每每回忆,便如脑海中浮现出的一道天火。那光滑如镜的秋水映出的一岭妖娆,便似以为对镜梳妆的新娘,孤芳自赏那一身的嫁衣。
不觉中,天边映出一线粉彩,天中现出一眉新月,那些方才还层次分明的光影线条,疏地聚拢到一处,将群山剪成一片影子,映入夜的画卷之中了。
甲午年秋分于渥太华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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