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故乡

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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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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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对故乡的认真讨论,让我翻开从故乡背回来的沉甸甸的辞海,找到了“故乡”这个词条:
  
  【故乡】(名) 出生或长期居住的地方;家乡;老家。偏正式:故(乡。
  
  我有一位朋友,出生在杭州,后来随父母去了山西,插队下乡去新疆,考上大学到东北。再后来出了国,现任加拿大一家颇具影响的国际贸易公司的总裁。一次聚会聊起来,朋友们帮他算了算在各地呆过的时间。这一算不要紧,他在国内任何一个城市居住的时间,都没有他呆在多伦多的时间长。于是,他的故乡模糊了。
  按照上面辞海列出的定义,显然多伦多可以算做他的故乡。可是,这恐怕连他自己也不能认同。习惯上,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情上的寄托。好像不管怎么说,他的故乡都该在中国。那么,他的故乡是出生地杭州吗?他两岁离开杭州,对那里完全没有记忆。那是一块生他的土地,却不是一块养他的土地。杭州算他的故乡吗?非常可疑。
  我们可以划分心理故乡和物理故乡,我们也可以由童年在哪里来定义故乡,我们还可以用生命中度过几分之几来衡量故乡……但是,故乡还是一个越讨论越不清楚的概念。
  农耕民族对土地有一种本能的膜拜。故乡、故土,历来系着游子的心,真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念。徐霞客的生命只有短促的五十六年,从万历三十五年泛舟太湖开始,尤其是他母亲天启五年去世以后,他风餐露宿,百折不回,游历了大半个中国。读他流芳百世的游记,我们仿佛跟他走在一起,随他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旋西风,一片落叶,一声羌笛,一叶扁舟,都会唤起他对故乡的回忆。直到崇祯十三年夏天,他患了重病,“双脚不良于行”,才停止了倔强的行走。可是他并没有停留在任何一处令他激动不已的山川湖泊,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老家常州。乡愁如小溪,长得流也流不完;乡思似晚霞,浓得化也化不开。
  出国的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也有各种各样的境遇。到了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游子的概念淡薄了,生在哪里、长在哪里和生活在哪里,缺少了从前那种必然的联系。现代生活变数无穷,四处奔走的概率极大。“父母在,不远游”的人越来越少,“此间乐,不思蜀”的人越来越多。把目光放远一点,开阔一点,就会发现国际间的人员流动也越来越自由,族国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淡薄。在欧洲,国家的版图普遍较小,国与国之间免除签证的很多,现在连货币也统一为欧元。驾一部汽车,可以在欧洲大陆的不同国家之间自由穿梭。全世界范围来看,移民现象已经相当普遍。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改变了人们的观念。但是,人们的迁徙并不阻止他们怀念故土。对故乡的缅怀,并非中国人独有。美国有过寻根热,米兰•昆德拉1973年获法国梅迪西斯奖的小说,题目就叫《生活在别处》。
  
  漂泊从古到今都有些被逼迫的成分在里面。一个有活力的地方,总是张开宽大的襟怀,拥抱别处健步而来的游子。当然,它也送走踌躇满志的行者,接纳疲倦远归的游子。这是一种美德,一种底蕴,一种血液的流动,一种生命的凝聚。多元文化如茂盛的野藤,穿插攀援,盘根错节,拢也拢不住地顽强生长。
  世界各地的唐人街常常为人们津津乐道,那些耸立在街口的琉璃瓦牌搂是它们的标志,那些夺目的方块字招牌也是它们的标志。事实上,越南人街、西班牙人街、意大利人街也象唐人街一样比比皆是。与其把这些社区说成一种荣耀,不如把它们的萌生看作弱小族裔“生活在别处”的一种生存策略。远来的游子,找到一片可以繁衍生息的土地,带来自己的文化,融入当地的习俗,本身就是一种挑战。中国有句俗话:树挪死,人挪活。但这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漂泊的人,有成功的,就有潦倒的。衣锦还乡的固然不在少数,无颜回国见江东父老的也大有人在。然而不管对什么人,故乡都会越来越遥远,慢慢变得像一柱不能触摸的图腾。
  漂泊的人,就像一粒草籽,吹到哪里,就在哪里落地生根。花草可以在苗圃里发芽破土,但大地才是它们拔节开花灌浆结果的地方。小说《没有影子的行走》里曹嘉文说过这样一段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他可以在地点上离开,却无法在心灵上背弃。中国是我的祖国,加拿大是我的选择,我来到这片土地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但我对祖国的热爱却并不需要解释。”
  曹嘉文算不上真正的游子,他还没有“少小离家、近乡情怯”的游子情结。真正的游子怀念故乡,又拒绝故乡。故乡是一支歌,故乡是一片云,故乡是一个可以重复的梦。故乡的一切总是似是而非,留在记忆中的住所、红木八仙桌、坚硬的太师椅、甚至门前曲曲弯弯的小河,都已随着岁月的流逝无从追寻了。有的,只是记忆。游子回乡,结局大抵是叶公好龙般的逃逸。
  
  当然,也不乏直把他乡做故乡的人。
  好像徐姓家族天生远走天涯的人。另一位徐先生走得更早,而且一去不回头,但众所周知,那是因为他不能回头,秦王的诛杀就在他的颈项后面,寒气森森。他只有抛下羁为人质的妻子卞姜,带领将士、百工和三千童男童女远渡东瀛。
  他,名叫徐芾(福)。
  他走得彻底,算得上移民的先驱。然而,即便是他,面对自断后路而烧毁楼船的熊熊大火,双眼也不免像彼岸的卞姜一样潸然泪下。
  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然而可以自由返回故乡的人,未尝没有另一番困惑。
  假如说曹嘉文的话还是一个刚出国不久的人在物质和精神之间的摇摆,那么另一位在加拿大生活了十四年的朋友有她更加直接的表述。她说以前去中国总是很自然地说:回国。可是到了第九个年头,经过“一次折磨人的长途旅行”,她从北京回到了蒙特利尔。她对自己说:“感谢上帝,我终于回家了!”两周以后,时差倒过来了,她却被自己当时的想法震惊了。她沮丧自己丢弃了守护多年的、神圣而宝贵的东西,但她又有些高兴,经过这么多年,她终于明白,蒙特利尔才是自己的家。她去中国,一切都很陌生,那里已经不是她熟悉的环境,她在那里短暂的过去早已被制成标本,定格在记忆中。
  后来她到渥太华工作,结了婚,买了房子。她说:不管你在哪里生活,学着热爱它吧。你的心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她自认不大会说汉语的成语和古诗词了,但她这句用英语说出的话,恰与苏东坡的名句不谋而合:此心安处是故乡。当然,再往前追究,这个意思唐朝的白居易就说过:无论海角与天涯,大抵心安即是家。
  可见古人已经看得很开了,所谓四海为家。我们又何必拘泥于身在何处,家在何方?爱德华•W•萨义德在《知识分子伦》中说:“大多数人主要知道一个文化、一个环境、一个家,流亡者至少知道两个;这个多重视野产生一种觉知:觉知同时并存的面向……”双重的文化背景、双重的价值取向既让漂泊者疲于应付,又让他们获得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选择。在自我价值最大化的同时,他们又情不自禁地用故乡的民族主义寻找更多的庇护和温暖。
  两个中国人看世界杯足球赛,一位在英国留过学,一位在法国留过学,他们支持的球队几乎可以肯定是按这样的顺序排列:中国、英国与中国、法国。他们不自觉地转移或至少部分地转移了自己的故乡。有人喜欢说第二故乡、第三故乡,以前我觉得他们讨巧,现在我可以很好地理解他们。他们现在的选择也许就是自己终老于斯的地方,也许就是他们后代的故乡。游子停留下来便不再是游子,也许他们说不清故乡究竟在哪里,但他们心里又都有自己的故乡。
  故乡,可以象人一样漂泊。
 
"漂泊的人,就像一粒草籽,吹到哪里,就在哪里落地生根。"

------ 我已经到处丛生了。 :lol:
 
故乡不曾飘泊


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发觉年少时形成的观念和养成的习惯竟然是如此深刻地烙印在人的身上,故乡便是这些观念和习惯的发源之地,正是所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一方人"无论飘泊到何方,总也抹不去那"一方水土"的痕迹.所以,我说,故乡不曾飘泊,不论我走到哪里,故乡是我永恒的兴趣所在,故乡不仅已经深刻地留存在我的记忆之中,也时时刻刻地与我相伴相随.

这种相伴相随可以是餐桌上那永远不会缺少的故乡风味的菜肴,可以是珍藏的音乐中那最能唤起内心激动的故乡民乐......,最重要的是,她是我心灵深处永远的依托,因为那里埋植着我的根基.

:)
 
最初由 笑言 发布
    可见古人已经看得很开了,所谓四海为家。我们又何必拘泥于身在何处,家在何方?爱德华•W•萨义德在《知识分子伦》中说:“大多数人主要知道一个文化、一个环境、一个家,流亡者至少知道两个;这个多重视野产生一种觉知:觉知同时并存的面向……”双重的文化背景、双重的价值取向既让漂泊者疲于应付,又让他们获得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选择。在自我价值最大化的同时,他们又情不自禁地用故乡的民族主义寻找更多的庇护和温暖。
  两个中国人看世界杯足球赛,一位在英国留过学,一位在法国留过学,他们支持的球队几乎可以肯定是按这样的顺序排列:中国、英国与中国、法国。他们不自觉地转移或至少部分地转移了自己的故乡。有人喜欢说第二故乡、第三故乡,以前我觉得他们讨巧,现在我可以很好地理解他们。他们现在的选择也许就是自己终老于斯的地方,也许就是他们后代的故乡。游子停留下来便不再是游子,也许他们说不清故乡究竟在哪里,但他们心里又都有自己的故乡。
  故乡,可以象人一样漂泊。

顶!
 
写得好写得好

渥太华的灵魂呀,在这里呆了三年多,我觉得只有在这儿,not Vancouver,not Toronto, not Montreal, not QC, 英和法,这俩great empires,have been shunted into the recesses of Canada's collective memory,in that memory, only one thing is vivid---就是魁省汽车牌上的那句,连我这个外国人每次看心里都不是滋味。

哈哈~they'll never get along,我开玩笑
 
来渥太华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当时是冬天, 当我从温暖的小车里边钻出来时, 对渥太华的第一个印象就是: 冷. 唯一的想法就是: 不能在这鬼地方呆.

现在这鬼地方成了我的第二故乡, 撵都撵我不走了. 而心心念念的那个故乡, 回去一看面目全非, 这才明白故乡是日记里的一份回忆, 是心里的一样感觉, 是精神上的一种寄托.
 
最初由 Yangtse 发布
故乡不曾飘泊


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发觉年少时形成的观念和养成的习惯竟然是如此深刻地烙印在人的身上,故乡便是这些观念和习惯的发源之地,正是所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一方人"无论飘泊到何方,总也抹不去那"一方水土"的痕迹.所以,我说,故乡不曾飘泊,不论我走到哪里,故乡是我永恒的兴趣所在,故乡不仅已经深刻地留存在我的记忆之中,也时时刻刻地与我相伴相随.

这种相伴相随可以是餐桌上那永远不会缺少的故乡风味的菜肴,可以是珍藏的音乐中那最能唤起内心激动的故乡民乐......,最重要的是,她是我心灵深处永远的依托,因为那里埋植着我的根基.

:)

对我也是.
 
万里归来年愈少,
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
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饮一方水,念一方情。。。。。。

渥太华的人活得更自然,更自信,没有那么多大城市的急躁。 渥太华包容, 无论你的血统是哪一个族裔的,你都会得到尊重;本来这里就是英裔和法裔共同的家,也是大家的家。 渥太华人乐观, 小半年都是冰天雪地,咱就爱这洁白的冰雪。 就把扫雪看成的割草; 反正城市的每个人都在扫雪; 冰天雪地有市政的铲雪车早早出来铲雪。 而那些冰雪的弄潮儿还要专向雪山行, 蓝道黑道,高坡矮坡都的滑雪者的冲浪板, 他们在那里用身体,用晨光一般的好心情体会欣赏着阳光、松林和白雪汇成的曼妙交响曲。 渥太华人平和,做这自己喜欢的事, 不嫉妒,也不急迫。 渥太华人谦让, 你开车的时候,只要开车意识要进入另一条Lane, 总有人踩闸,给你让路。

渥太华人平静, 他们出去看外面的世界,回来依旧热爱这里宽阔的街道, 宽大的家,长着蔬菜和不长蔬菜的后院;热爱没有美丽沙滩的两条普通的河流。 城市宽阔的绿化带把城市的喧嚣和拥挤淡化了;你每天开车经过那一大片绿地的时候, 你闻到绿草的芳香,你的心也变得更贴近大自然了。秋天的红叶, 春天揉嫩的青草地,都不急不缓地帮助你翻过时光的日历。

你什么也没有, 你什么都有。 时间久了,无论你的英语好不好。你知道, 清澈的游泳池是你的; 宽大的图书馆是你的;街心公园的长凳是你的: 绿色的足球场是你的,椭圆形的滑冰场是你的; 秋天的红叶,夏日里渥太华河和 Redeau River 的碧波是你的; 国会山上的焰火是你的; 满街的圣诞树是你的; 新年的钟声是你的。 。。。。。

这是你的家吗? 这不是你的家吗?

这就是渥太华, 你虽然不是生在那里,却生活在那里。 熟悉那里的街道,熟悉那里的商业区; 一夜酣梦醒来; 你知道该除草了; 该扫雪了。 你知道第二天会是什么样子。 。。。。。

渥太华是一个我热爱的城市,那里有我的亲人,有我的喜欢鼓励我的朋友。 有一座每天都多几块砖瓦高出几厘米的水楼。。。。。。有原创和流年的游子, 不倦第书写着这个城市里的梦想。。。。。。
 
总有一个原因让你留在一个城市,我为什么留在这里?故乡的概念对于我来说是很模糊的。小时候在填表时总是对着籍贯一览困惑:父母的出生地?我的出生地?现居地?童年跟着父母飘泊,父母在哪儿我的故乡就在哪儿。等自己成家了,父母返回他们的故乡(出生地),那个对我来说相当模糊、遥远、陌生且没有任何朋友的地方,让我说她是故乡有些勉强。可我自己居住的城市,只是我栖息之地,历史的原因造成了童年的四处飘泊,我对离开一个城市奔赴另一个城市好像有着与生俱来的冲动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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