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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直言:西方国家的吐痰史(附图)
在中国居住了12年以后,我想我应该习惯于人们在街上吐痰了,但是我并没有,多数来到这里的西方人也没有习惯。如今,在我造访过的国家中,随地吐痰的现象已经消失,但从历史上看情况却并非如此。比如,在加拿大,我小时候看到过有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或是在家里把痰吐在痰盂里。吐痰大多与吸烟有关,二者都被妇女斥为陋习。说真的,我还保存了一个那个时代的纪念品--一个深绿色六角形的玻璃痰盂,如今,它成为了我的一个很别致的花盆。在那个年代,痰盂会被放在厨房甚至是客厅的摇椅旁,供那些吸烟或是嚼烟草的上岁数的男人使用。每一次我看见痰盂,就会为那些每天都要清洗痰盂的家庭主妇悲叹。我还记得,学校里的男孩子们在开始偷偷吸烟的年龄也开始随地吐痰,以显示他们已经是成人,已经成为粗悍的小伙子。但家庭和学校通常能够说服他们,让他们知道吐痰不好,因此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摒弃这一行为。
随地吐痰的习惯成为公共卫生机构的根除目标,是在1882年德国生物学家科赫发现了肺结核杆菌之后。由于唾液是传染的重要媒介,而且结核杆菌能在痰中存活一整天,因此在很多国家,随地吐痰就成为违法行为了。禁止这一行为的标志贴到了商店、剧场、酒馆、公园等地。妇女们被告诫不要在城里穿长裙,因为拖地的裙边有可能沾上痰渍而把结核菌带回家。在世界各地,新闻公告栏和报纸上都有警告语:“为了我们的孩子,不要随地吐痰!”“男人们,看我们的了!随地吐痰传播疾病,女士们可不随地吐痰!”(当然,中国的情况并非如此)“当心大大咧咧的吐痰者!”
在中世纪的欧洲,允许人们将痰吐在桌子底下,但决不可以将痰“远射”到桌子的另一边;站着的时候,可以把痰吐在地上,并立即用脚蹭了,但早在15世纪,一位不具名的法国作家就将这种行为斥为“下流的”。随地吐痰的行为被伟大的荷兰人文学者伊拉斯谟与意大利写优良举止的作家卡萨分别于1530年与1558年在著作中耻笑为“龌龊的”,他二人认为这种行为是粗野的,不文明的。
在农民和工人当中,随地吐痰似乎更能够被接受。在19世纪的工厂、医院候诊室和理发馆,人们容忍随地吐痰,“你让他们把痰吐到哪儿呢?吐到他们的衣服兜里吗?”这就是人们当时的态度。但是家里的仆人、电车工作人员或售货员若在随地吐痰时被抓到,就会被立即解雇。
有些人只有在其举止不良会被罚款的情况下才能管住自己。于是,1886年,法国卫生部发布了第一个禁止随地吐痰的法令,随后,1896年,纽约市也发布了更加严格的法令。截至1916年,美国213个城市中有195个制定了禁止随地吐痰的法令。但是,如果执法力度松懈,以及人们对此冷漠,法令也就没有了作用。总的说来,几乎没有人因随地吐痰而被逮捕;警察们也懒得为“那么轻的犯法”而去罚款,而那些对吐痰者产生心理作用的标语却开始出现了,例如,“如果你在自己家里就随地吐痰,那你就在这儿吐吧!”“有教养的人自觉地不随地吐痰,没教养的人必须强制他不随地吐痰。”然而,英国到了20世纪30年代中期,随地吐痰仍然很流行,与美国(在19世纪的大部分年代甚至在白宫里面随地吐痰也极为普遍)和好几个欧洲国家不一样,英国反肺结核运动的人士没有能够让国家将随地吐痰定为违法行为。
你看,西方国家也有他们的吐痰历史,他们付出了时间,付出了努力,才根除了这一陋习。如果说西方人能够与这种陋习决裂,难道中国人就不能?
毫无疑问,随地吐痰的的确确影响着外国人对中国人的看法。甚至有一个网站(www.wayan.netnexpnchinanspit.htm)你从中可以找到一篇游记,那个外国旅游者对中国的印象全都是由随地吐痰形成的。在哈佛大学,有一条很大的标语:“请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废物”,它是用中文写的,而且只用了中文。
我在此不是存心取笑中国人--我在中国住了12年,我由衷地热爱这个国家和这里的人民,可我多么希望随地吐痰的现象能在一夜间消失!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在举办奥运会之前,随地吐痰的现象最好能在北京永远消失,否则……
在中国居住了12年以后,我想我应该习惯于人们在街上吐痰了,但是我并没有,多数来到这里的西方人也没有习惯。如今,在我造访过的国家中,随地吐痰的现象已经消失,但从历史上看情况却并非如此。比如,在加拿大,我小时候看到过有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或是在家里把痰吐在痰盂里。吐痰大多与吸烟有关,二者都被妇女斥为陋习。说真的,我还保存了一个那个时代的纪念品--一个深绿色六角形的玻璃痰盂,如今,它成为了我的一个很别致的花盆。在那个年代,痰盂会被放在厨房甚至是客厅的摇椅旁,供那些吸烟或是嚼烟草的上岁数的男人使用。每一次我看见痰盂,就会为那些每天都要清洗痰盂的家庭主妇悲叹。我还记得,学校里的男孩子们在开始偷偷吸烟的年龄也开始随地吐痰,以显示他们已经是成人,已经成为粗悍的小伙子。但家庭和学校通常能够说服他们,让他们知道吐痰不好,因此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摒弃这一行为。
随地吐痰的习惯成为公共卫生机构的根除目标,是在1882年德国生物学家科赫发现了肺结核杆菌之后。由于唾液是传染的重要媒介,而且结核杆菌能在痰中存活一整天,因此在很多国家,随地吐痰就成为违法行为了。禁止这一行为的标志贴到了商店、剧场、酒馆、公园等地。妇女们被告诫不要在城里穿长裙,因为拖地的裙边有可能沾上痰渍而把结核菌带回家。在世界各地,新闻公告栏和报纸上都有警告语:“为了我们的孩子,不要随地吐痰!”“男人们,看我们的了!随地吐痰传播疾病,女士们可不随地吐痰!”(当然,中国的情况并非如此)“当心大大咧咧的吐痰者!”
在中世纪的欧洲,允许人们将痰吐在桌子底下,但决不可以将痰“远射”到桌子的另一边;站着的时候,可以把痰吐在地上,并立即用脚蹭了,但早在15世纪,一位不具名的法国作家就将这种行为斥为“下流的”。随地吐痰的行为被伟大的荷兰人文学者伊拉斯谟与意大利写优良举止的作家卡萨分别于1530年与1558年在著作中耻笑为“龌龊的”,他二人认为这种行为是粗野的,不文明的。
在农民和工人当中,随地吐痰似乎更能够被接受。在19世纪的工厂、医院候诊室和理发馆,人们容忍随地吐痰,“你让他们把痰吐到哪儿呢?吐到他们的衣服兜里吗?”这就是人们当时的态度。但是家里的仆人、电车工作人员或售货员若在随地吐痰时被抓到,就会被立即解雇。
有些人只有在其举止不良会被罚款的情况下才能管住自己。于是,1886年,法国卫生部发布了第一个禁止随地吐痰的法令,随后,1896年,纽约市也发布了更加严格的法令。截至1916年,美国213个城市中有195个制定了禁止随地吐痰的法令。但是,如果执法力度松懈,以及人们对此冷漠,法令也就没有了作用。总的说来,几乎没有人因随地吐痰而被逮捕;警察们也懒得为“那么轻的犯法”而去罚款,而那些对吐痰者产生心理作用的标语却开始出现了,例如,“如果你在自己家里就随地吐痰,那你就在这儿吐吧!”“有教养的人自觉地不随地吐痰,没教养的人必须强制他不随地吐痰。”然而,英国到了20世纪30年代中期,随地吐痰仍然很流行,与美国(在19世纪的大部分年代甚至在白宫里面随地吐痰也极为普遍)和好几个欧洲国家不一样,英国反肺结核运动的人士没有能够让国家将随地吐痰定为违法行为。
你看,西方国家也有他们的吐痰历史,他们付出了时间,付出了努力,才根除了这一陋习。如果说西方人能够与这种陋习决裂,难道中国人就不能?
毫无疑问,随地吐痰的的确确影响着外国人对中国人的看法。甚至有一个网站(www.wayan.netnexpnchinanspit.htm)你从中可以找到一篇游记,那个外国旅游者对中国的印象全都是由随地吐痰形成的。在哈佛大学,有一条很大的标语:“请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废物”,它是用中文写的,而且只用了中文。
我在此不是存心取笑中国人--我在中国住了12年,我由衷地热爱这个国家和这里的人民,可我多么希望随地吐痰的现象能在一夜间消失!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在举办奥运会之前,随地吐痰的现象最好能在北京永远消失,否则……